左右為難是教會的正常狀態
疫苗通行證為教會帶來不少的挑戰,不過,要解決技術問題並不困難,而最難解決的通常都是人的問題,例如應否拒絕未有接種疫苗的弟兄姊妹進入教會參與崇拜,以及同工若果拒絕接種疫苗,本身亦未能出席教會的聚會應該如何處理?網上亦有弟兄姊妹表示,由於不能接受教會拒絕未接種疫苗的人士參與聚會,認為與《聖經》的教導不符,對教會十分失望,因此,選擇不再出席教會的聚會。其實,很多時這類的爭論都是由於我們很快便將問題局限於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選擇,現實上,很多情況之下是可以有第三條路、甚至第四、第五條路可以選擇,我們毋須太快將自己或教會的領導人逼往牆角,要作出我們認為唯一合理的選擇。
教會不應以非宗教的理由拒絕任何人參與聚會是應該的,因為上帝是願意接納任何尋求真理的人,政府將教會與其他主要向公眾人士開放的廟宇當作同一類型的宗教處所,一刀切要求使用疫苗通行證本身並不合宜,因為絕大部份教會,特別是在樓上而非座堂式的教會,其實是很少所謂「 街外人 摸上門」 的,絕大部份參與聚會的都是會友或他們邀請的親友,只要做好出席人士的點名工作,萬一有人染疫要追蹤其接觸者並非難事。若果使用安心出行和疫苗通行證的作用是為了阻止疫情擴散的話,可以理解,但不應長期實施,在疫情稍為緩和的時候便應立即取消。若果有關措施是為了「 谷針」 的話,便需要考慮其合理性,因為到了現在仍然不願意打針的市民,相信主要是健康的考慮,以及對接種疫苗本身有疑慮,性命是他們自己的,別人難以代他們作決定,充其量只能以打針會帶來更多方便作為一種誘因,以及為了他人的安全因此要對一些高危活動作出適量限制。
不過,這種限制亦必須合理,不打針不能去戲院和其他娛樂場所吃喝玩樂可以理解;當進入一些必須除下口罩的場所(例如餐廳),因而要求所有員工和食客打針亦合理,但參與宗教聚會這種對信徒的心靈來說十分重要的活動,只要規定不會除下口罩、不會聚餐,為甚麼一定要有疫苗通行證呢?對這些沒有科學理據支持的要求,教會群體不應盲目順從,應據理力爭。不過,當爭取不成功的時候,不等如教會就要公然違反法例,因為防疫畢竟是影響所有市民福祉的大事,有時政府某些決定亦會令不少行業或團體不滿意,如要求關閉處所、限制營業時間和人客的數目,對理髮、美容、健身、按摩、酒吧和以宴會為主的食肆來說,都令它們叫苦連天,自然會向政府反映。政府不是每一個決定都合理,但除非政府強逼市民做一些傷天害理的事,否則同心抗疫仍然是市民應盡的義務。
不過,雖然教會要遵守進入宗教處所必須使用疫苗通行證的規定,不等如要拒絕未接種疫苗者參與教會的聚會,特別是在教會的通告上,應特別強調教會會努力照顧每一個弟兄姊妹,並為未能按政府規定出席現場聚會的弟兄姊妹給予額外的照顧,地方大的,當然可以在教會的禮堂以外找地方安頓他們,地方細的,亦可考慮在不屬宗教處所的辦公室撥出地方給他們看轉播,並有同工在場照顧,令他們感受到沒有被忽略。 正如有會友因病未能出席教會聚會,同工上門探訪以及為他們施聖餐是應有之義。此外,亦可以安排一些因不同原因而未能現場出席的會友在某些會友家中一起聚會,教會的活動不應只局限於教會之內,執事同工關心會友更非疫苗通行證所能阻擋。
至於同工若果拒絕打針,首先最重要的是互諒互讓,大家有商有量,避免因此而造成不必要的爭拗,甚至教會的分裂。同工若因健康理由決定不打針,教會應予體諒,不過,同工亦需明白,教會需要考慮會友,特別是長者和幼童的安全問題,若同工沒有打針,便不宜接觸易受感染或感染後死亡率較高的群體,這是道義上應有的責任。至於純粹因為個人的意見而拒絕接種疫苗的話,教會在可行的情況下可協商調動其職務,不過,對於很多中小型教會來說,同工一般只有幾個, 要調動亦有一定的困難,而當一個同工因著個人的信念或選擇而未能有效地履行其職責的話,離職可能是無可奈何的選擇,因為往醫院探病、主持婚禮、喪禮和不同聚會都是牧養的重要部份,若不接種疫苗根本無法履行職責。教會在不同地區都有不同限制,正如想到回教國家或受限制地區傳福音的帶職宣教士,亦不能漠視當地一些對基督教不友善的法律,故意去觸碰紅線。
兩害取其輕是我們面對很多兩難問題時的主要考慮,當我們面對一些非基督教、甚至對教會不友善的政權時,左右為難是教會的正常狀態,弟兄姊妹應互相提醒,避免我們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信仰原則和使命固然重要,但亦要切記避免不必要的內耗,應努力一起去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更多問題,不要將一些本來可以透過不同方法去化解的困難,放大成生死攸關的原則問題,最終不用外來的壓迫,教會或我們個人的信仰生活已經自取滅亡。教會不是沒有矛盾和分歧的地方,而是學習用愛化解分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