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賭徒少即等於沒問題?
提升合法賭博年齡至21歲大聯盟今日召開記者會,公開三間機構由2003年10月至2014年2月超過6000求助個案的分析,並比較參與足球博和其他賭博者的分別。
近日有報章引述英國一個由兒童心理學家Laverne Antrobus進行的研究,[1] 指出在考慮過情緒成熟程度、生理荷爾蒙、大腦神經發展等因素後,建議將成人的年齡由18歲提升至25歲,並將青春期分三個階段,分別為前青春期(12-14歲)、中青春期(15-17歲)及後青春期(18-25歲)。
由十一個前線戒賭機構和關心賭博議題團體所組成的「提高合法賭博年齡至21」大聯盟,三月開始發起網上簽名行動,要求政府將合法賭博年齡提高至21歲。截至2013年4月23日已收集超過300個簽名。
十年前賭波合法化的支持者,以增加政府收入、打擊黑社會操控外圍賭波和促進就業機會等原因要求政府將賭波合法化。當時,反對意見認為賭波合法化後不論是對成年人或是青少年均會做成嚴重影響,個人、家庭和社會需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可惜,政府一意孤行,最終在2003年賭波成功合法化並由賽馬會獨得專營權。事後不同的調查數據均反映青少年參加賭博活動的趨勢節節上升,當中不少青少年更淪為「病態賭徒」。
香港自1841年開埠以來,賭博的風氣從沒間斷。由街頭巷尾的賭檔、字花檔、排九檔、香港賽馬會的成立至雀聲處處聞的麻雀館,香港人經歷百多年賭博的洗禮。漸漸地,賭博已完全滲入港人的生活裡。所謂「馬照跑、波照賭、雀照打、海照過」,賭博與你息息相關。
根據一個政黨近日的調查,發現十八至三十歲受訪者中有百之四十五點三曾賭波,當中過半受訪者準備在歐國盃比賽投注一千元或以上,可見青少年賭波情況嚴重。惟民政局接受該黨查詢時,卻表示平和基金委員會去年的調查顯示,港人參與賭博趨勢普遍下降,所以暫時不會提高合法賭博年齡至二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