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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區處理假新聞之對策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5/11/2021

假新聞的產生及推動,背後導向可能是為了賺取廣告利益,如內容農場;也可能是為了改變人們的意識形態,以圖得到人們的支持和贊同,如英國脫歐,美國總統大選。這些假新聞的做法就是要挑起讀者的情緒,產生恐懼或憤怒,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教授指出:「當你的心裡上有這些負面情緒,你會在情緒的主導下把這些內容再快速地傳播出去。所以我們會認為憤怒是決定讀者是否在臉書上分享的關鍵機制。越是讓你憤怒,而且是極端憤怒的,你越可能分享,在政治訊息上尤其如此。」[1]

根據媒體的報道,林教授曾於一研討會分享,新聞產業很注意讀者反應,希望讀者喜歡、關心這則新聞,這也是假新聞製作的原理。如果社群媒體的訊息製作得和新聞一樣,就會有更多人相信。而假新聞不會是全然虛構,它在一定程度上有事實包含在其中,讓接收者難以分辨,甚至連主流媒體都會採用,認為它有一定的新聞價值。[2] 而曾有研究指出,假新聞在Twitter的散播速度會比真實的資訊快六倍,[3] 所以懂得辨別網上真假新聞是極為重要。

但論及要用法律去規管假新聞,則要非常慎重,因為法律規管與言論自由之間是有張力的,令人擔憂言論自由會被打壓,或有人會想利用公權去阻止人們發聲,或懼怕發聲,於社會造成了沉默的螺旋(spiral of silence),被打壓的成為少數派,聲音愈來愈少,而多數派聲音愈來愈多,如螺旋往上升。

不同地區 不同方法

網上資訊對網民的影響可大可小,不少地區對於網上假新聞或假資訊都有相應的法律或應對做法。

韓國

韓國的《新聞仲裁及補救損害等相關法律》修正案由執政的共同民主黨於2021年7月在國會提出,並指其目標為「建立公眾對傳媒的信任和伸張言論自由的價值」。倘若涉及「虛假、新聞操縱」以至涉及「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捏造或錯誤報道,導致有人蒙受精神或權利上的損害,按新修正案有關人士可入稟向散播資訊者索取賠償,金額可達推算相關損失的最多五倍,在一些難以計算損失的個案中,則以一億韓圜(約68萬港元)為上限。[4] 提出修正案的共同民主黨稱,提出法案旨在以懲罰手段打擊假新聞對民主社會的禍害。但因為法案部份內容被指不夠清晰,對「故意」、「虛假報道」等字眼的概念和標準模糊,甚至「開啟任意詮釋之空間」,國內外傳媒及人權組織均對新法表示憂慮,擔心影響記者深入調查和傳媒報道的自由。[5] 在強烈的反對聲下,有關修正案的最後投票並沒有如期在2021年9月底於國會舉行,取而代之的是籌組委員會就立法作更深入的探討。[6]

新加坡

新加坡2019年通過了《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法》(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POFMA),任何人發佈假訊息,並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將會被判監最多五年及罰款最多50,000坡幣(約29萬港元)。若透過虛假賬戶或自動軟件程式發佈假訊息,則會被判監最多10年及罰款最多10萬坡幣(約58萬港元)。相關的網絡中介有責任採取相應行動,如移除有關的虛假賬戶等,否則相關人士的最高刑罰為被判監一年和罰款20,000坡幣(約12萬港元),如涉案的並非個人而是公司,罰款則更高。[7] 該法例將假訊息(falsehood)定義為虛假或誤導性的事實陳述(statement of fact that is false or misleading),列明包括捏造訊息和扭曲事實,但不包括基於事實的觀點、批評或諷刺。但誰來判定事實陳述的真偽?是新加坡的政府官員嗎?這方面亦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有學者就質疑他們是否合資格來判定真偽,這會否被用來對付反對黨,打壓異己?[8] 據報道,截至2021年8月21日,新加坡當局暫未用過POFMA下的刑事程序起訴任何人,但卻向個人或團體發出逾60宗POFMA命令,要求他們更正訊息,亦有數宗要求網絡中介移除訊息連結的指令等。[9]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政府於2018年4月,即國會選舉前實施了《反假新聞法》(Anti-Fake News Act 2018),該法指凡故意創作、散佈或發表「全部或部份不實」的新聞、訊息、數據或報道,即「假新聞」,可處10年以下監禁。若「假新聞」内容涉及馬來西亞或影響該國公民,該法亦可適用於馬來西亞境外個人或組織。[10] 但由於立法倉猝,被人質疑大馬政府,不論是有關貪污或是選舉事務,都想利用有關法例來阻止一切不為政府樂見的報道。而這法例最後在新政府上台後,於2019年正式被廢除。[11]

台灣

於2018年,台灣的行政院為防止散播假訊息所造成的危害,修正了以下多個法案,包括《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在法案中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另外,在《廣播電視法》下,廣播電視亦被要求建立「自律」機制,若違反自律規範或事實查證,最高分別可處100萬台幣(約28萬港元)或200萬台幣(約56萬港元)罰鍰。[12] 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員曾向傳媒表示,根據當地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對假訊息定義主要有三個要素,包括惡意、虛假、具危害性。雖然在台灣政府提出七個法案的修法說明時,明文寫道:「謠言」或「不實訊息」,是指該「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其內容出於「故意」虛捏者,但有新聞學者認為要認定假新聞並不容易。[13]

由於不少地區的人士都認為要判斷假新聞有困難,應找有能力的人或系統作判斷,歐、美不少地區會把責任交予社交平台,由社交平台的公司研究方法去判斷和刪除一些疑似是虛假的新聞。

德國、法國

德、法兩國分別於2017及2018年分別通過《社群網絡強制法》(德),及《反資訊操縱法》與《反虛假訊息法》(法)。有關的法規是把反假新聞的責任放到社群媒體平台中,如德國的《社群網絡強制法》中規定,社群媒體平台須於接獲檢舉的24小時內移除明顯違法內容,包括仇恨言論、惡意誹謗或煽動暴力的內容,否則可處500萬至5,000萬歐元(約4,500萬至4億5千萬港元)的罰款,如有爭議、但非明顯違法的內容,社群媒體會有七天時間可以商討是否移除。

而法國,早已有防制仇恨言論和假新聞的《新聞自由法》,明訂禁止種族誹謗與煽動種族仇恨的言論、禁止基於性傾向而歧視或誹謗個人的言論。違反這些規定者,可處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或面對22,500至45,000歐元(約20萬至41萬港元)的罰款。任何方式出版、傳播或複製涉及第三方的虛假新聞或經捏造、偽造或不實文件,若造成或足以擾亂公共秩序,將被處以45,000歐元(約41萬港元)罰款;如以任何形式惡意出版、傳播或複製可能破壞國軍紀律或士氣,或干擾國防戰備的內容,將被罰款135,000歐元(約122萬港元)。[14]

而於2018年在法國通過的兩項反假新聞法案,是為了強化上述法律工具,針對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特別適用於選舉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有權就疑似被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申請禁制令,以及將有意圖影響選舉的「受外國勢力控制或影響」的電視頻道下架。[15]

德、法兩國的做法似乎效果相當顯著,有效使facebook將全球六分一的內容審查人力投放於德國,並同意與法國政府合作提高平台運作透明度。[16]

歐盟,除立法以外的選擇

除了立法,歐盟於2018年開始推出《虛假資訊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鼓勵資訊科技公司自願簽署並承諾自我規管,以應對虛假資訊問題。不少大型資訊科技公司,如Google、facebook等均已簽署有關的行為守則,承諾針對平台上虛假訊息問題作自我規管。多家簽署了該守則的資訊科技公司亦按承諾推出新政策以改善服務,包括與事實查核機構合作及推動用戶媒體素養等。[17]

香港可借鑑

網上資訊繁多,當中包括了假新聞,對人或事作出不實的陳述或惡意的指控,但要辨別真、假新聞,如非靠科技公司或新聞界的專業人士,難以處理大量的資訊。正正因為網民都未必能辨別、假新聞,如只是誤信虛假訊息再傳遞並因而觸犯法例,實在可能會引起寒蟬效應,有機會窒礙新聞及言論自由。但如能以兩條腿走路的方式,一邊加強用戶的媒體素養,教育用戶如何辨別假新聞及批判思考的教育,另一邊推動傳播資訊的平台與信譽度高的事實查核機構的合作,成立通報機制,如發現假新聞就通知社交平台,以刪除訊息、警告違規用戶等方式,而毋須透過立法的方式來規管,相信會對本港的網絡溝通平台的發展與自由會較為有利。

(本文原載於第141期〔2021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陳洧農:〈林照真X劉昌德|假新聞管制與言論自由〉,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2019年10月23日,網站:https://www.feja.org.tw/4860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2] 陳洧農:〈言論自由社會必有「假新聞管制」的挑戰,但誰也沒有完美解方〉,關鍵評論,2020年1月2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9485(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3] 楊匡然:〈【應對假新聞】真相被「擊敗」 假新聞傳播快6倍〉,《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8月21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432168/【應對假新聞】真相被「擊敗」%E3%80%80假新聞傳播快6倍(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4] 〈南韓擬立假新聞法 爭取下月通過〉,星島網,2021年7月30日,網站: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48606/即時-國際-南韓擬立假新聞法-爭取下月通過(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6日)。

[5]〈《新聞仲裁法》修正案 今國會表決 韓反假新聞法 惹損傳媒自由爭議〉,明報新聞網,2021年9月27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國際/article/20210927/s00014/1632679270024/《新聞仲裁法》修正案-今國會表決-韓反假新聞法-惹損傳媒自由爭議(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6] Ko Jun Tae, “Final vote for ‘fake news’ bill pushed back again from fierce opposition,” The Korea Herald, September 29, 2021, http://www.koreaherald.com/view.php?ud=20210929001035;Hyonhee Shin, “Retreat on S.Korean ‘fake news’ law,” perth now,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30, 2021, https://www.perthnow.com.au/business/media/retreat-on-skorean-fake-news-law-c-4109060;Shawn Lim, “South Korea puts proposed ‘fake news law’ on ice after backlash,” The Drum, last modified October 4, 2021, https://www.thedrum.com/news/2021/10/04/south-korea-puts-proposed-fake-news-law-ice-after-backlash;〈韓國朝野商定年內談妥媒體仲裁法案〉,韓聯社,2021年9月29日,網站:https://cn.yna.co.kr/view/ACK2021092900590088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30日)。

[7] “Singapore Fake News Laws: Guide to POFMA (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Singapore Legal Advice.Com, last modified February 3, 2020, https://singaporelegaladvice.com/law-articles/singapore-fake-news-protection-online-falsehoods-manipulation/.

[8]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9] 〈【以假新聞之名.3】當假新聞法用作對付異見者:新加坡獨立網媒與政府的對戰〉,立場新聞,2021年8月21日,網站: 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以假新聞之名3-當假新聞法用作對付異見者-新加坡獨立網媒與政府的對戰(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立場新聞於2021年12月29日宣佈停止運作,並於日內移除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

[10] 〈馬來西亞:應撤回「假新聞」法〉,Human Rights Watch,2018年3月29日,網站: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18/03/29/31641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1] “Malaysia to discuss the revival of Anti-Fake News Act in Parliament,” THE STRAITS TIME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6, 2020, https://www.straitstimes.com/asia/se-asia/malaysia-to-discuss-the-revival-of-anti-fake-news-act-at-parliament.

[12] 潘姿羽:〈廣電法補漏 違反事實查證最重罰200萬元〉,中央通訊社,2018年12月12日,網站: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2120312.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3] 李修慧:〈行政院為了「防堵假新聞」通過7個修法,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關鍵評論,2018年12月10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980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4] 羅世宏:〈防制假新聞不能走修國安法路徑 德法兩國經驗值得台灣借鏡〉,信傳媒,2018年11月22日,網站: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12950(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5] 同上。

[16] 羅世宏:〈防制假新聞不能走修國安法路徑 德法兩國經驗值得台灣借鏡〉。

[17] 〈【以假新聞之名 · 5】「西方也有假新聞法」? 歐美民主國家如何處理網絡問題信息〉,立場新聞,2021年8月29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以假聞之名-5西方也有假新聞法-歐美民主國家如何處理網絡問題信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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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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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性別自決法》勢必衝擊家庭及社會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6/09/2024

德國,很多人眼中的神學之地,因著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造就今天德國神學的發展,然而今天的德國教會已大不如前,影響力也極少。暑假時,去了一趟德國,跟數個德國、中國家庭見面,感到驚訝的是,他們大多不大嚮往現在德國的生活,原因有很多:難民潮、稅重、學童成績下降……而最多人擔心的是德國聯邦議院(下議院)在今年4月以374票贊成、251票反對、11票棄權通過的《性別自決法》,此法例將於兩個月後(11月)正式實行,隨著《性別自決法》實行的日子愈來愈近,難怪當地的家庭會感到不安。

目前德國,一直沿用1980年的《變性法》,跨性別者須經兩名精神科醫生評估及得到法院許可才可更改性別。然而,《性別自決法》實施後,任何人都不需要符合上述所提的要求,只要申請者自我感知認為自己是另一性別,每年都可以有一次機會,就可以用簡單的程序更改性別。成年人只需在轉換性別前三個月通知有關部門;年滿14歲的未成年人,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通常指父母),然而即使不獲父母同意,德國的家事法庭在不損害孩子福祉的前提下,也可批准轉換性別的申請;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則只能透過法定代理人申請。

法例通過後,分別有德國人表達支持及反對的聲音。支持的聲音高呼:「跨性別人士終於獲得尊重與尊嚴。」然而,反對者則認為這是一項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的法例,並將對傳統社會造成持續性的衝擊和破壞,原因如下:

首先,破壞家庭和諧。14至18歲的人可在法定代理人(通常指父母)同意下申請變性;未滿14歲的人,則只能透過法定代理人申請;5歲以下兒童可否提出申請完全由法定代理人決定。然而若不獲父母同意,德國的家事法庭在不損害孩子福祉的前提下,如認為孩子的健康受到威脅,父母的監護權便會被撤銷,而由家事法庭去決定。此外,新法例亦禁止任何人揭露跨性別人士的生理性別和舊有性別的名字,該禁令也適用於家庭成員,家人再也不可對外或與跨性別的子女談及此事。

由於新法例不單容許德國人輕易更改性別,也可以更改名字,儘管非跨性別人士,如為了犯案後脫罪,也可利用此法例而每年改名換「性」。此外,由於「改名轉性」不需要再向警察登記,警察對變性、改名的犯罪者有機會無跡可尋。雖然警察搜集證據時是不會受到新法限制,仍可以調查涉案者曾否更改性,但新法例不容許家人、朋友提起跨性別者原有的「性」及「名」,這會對調查構成一定阻礙,也極有可能被犯罪者濫用,將來德國的犯罪率必定提高。

除此以外,新法例對女性也造成安全感的危機。德國男性可隨意進入女性廁所、女性浴室等場所,只要他自稱是心理女性便可。若有人揭露跨性別人士的原有性別,令他感到難堪,他有權對揭露者作出控訴,揭露者更有可能要面對10,000歐元的最高罰款。故此,女性若在女廁等公共設施感到不安,要揭穿跨性別者其實是一位男士,將面臨法律的控訴。在維也納,一間只為女性開放的桑拿房曾出現跨性別女性的醜聞,當女性走進桑拿房,沒有想過會見到一位男士在裡面出現,並共處一室,她們都感到震驚。那位男士稱:「當救生員向我指出今天是女性桑拿日時,我只是向他展示了我的DGTI卡(跨性別者的身份替代卡),上面寫著我是女性。他仔細看了身份證,便把票賣給我,然後讓我進去。」他又明言,若他們不讓進去,他便會向該店提出起訴。

新法例容許每年更改一次性別,想像一下,一名男士在這一年希望進入女廁,他便申請成為女士。下一年,他可以因為其他原因,而恢復男士的身份。這樣的轉換,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只要你說心理上是那種人,便是那種人。這樣,政府將浪費更多社會資源來處理這些申請,一旦條例被人利用,每位德國人都有權及機會去申請「改名轉性」,那麼會令學校、政府部門、社會等造成很大的混亂。事實上,有國家在通過類似的性別法例後,便多了很多士兵宣稱自己是「女性」,以便獲得只有女士兵才有權享受的經濟福利。

現在,世界上已有約15個國家製定了類似《性別自決法》的法例,包括阿根廷、智利、馬爾他、丹麥、盧森堡、比利時、愛爾蘭、葡萄牙、冰島、新西蘭、挪威、烏拉圭、瑞士、西班牙和芬蘭。數目一直在上升之中,混亂的局面將一發不可收拾,若我們也生活在以上的法例下,相信我們都會憂慮,不會平安。


參考資料

“Trans Frau in Wiener Damensauna  – war es ein Satire-Projekt?.” 20 minutes. Last modified May 27, 2023. https://www.20min.ch/story/trans-frau-mit-penis-und-bart-sorgt-in-wiener-damensauna-fuer-aufregung-151615899430.

Chantal Louis. “Ampel beschließt Trans-Gesetz.” EMMA. Last modified April 12, 2024. https://www.emma.de/artikel/trans-gesetz-ein-historischer-skandal-340967.

“Bundesrat billigt Selbstbestimmungsgesetz Selbst über das eigene Geschlecht bestimmen.” Die Bundesregierung. Last modified May 17, 2024. https://www.bundesregierung.de/breg-de/themen/tipps-fuer-verbraucher/selbstbestimmungsgesetz-2215426.

交友apps與愛情幻象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30/07/2024

在美國心理學家R. J. Sternberg教授所發表的「愛情三角理論」中,愛情包含了三個元素,分別是「親密」、「激情」及「承諾」。一段關係如能擁有這三個元素,而三個元素能「強而有力地結合在一起」,人們便可擁有穩定而長久的愛情關係,如果當中的比重不平衡,單單某一元素的比重太多或太少,都會影響到關係,這是青少年於初中時期就應該了解的事情。[1] 然而,現在人們因著資訊科技的發展,於網上靠著交友apps等軟件就能結識朋友,甚至有人會於網上去挑選戀愛對象,並想單單透過網上溝通來發展感情。這種交朋結友及溝通的模式能否培養出穩健的戀愛關係?我們試著在本文探討一下。

網絡上的新式戀愛關係

有不少人急於想「脫單」,結束單身生活,就於網上透過交友apps來認識戀愛對象及與人約會。然而,如果透過這種模式來結交對象,只能以外表作為依據。一些交友apps是以手指向左滑、向右滑來操作:喜歡的向右滑,不喜歡的就向左。這種交友模式有三點值得留意:第一,程式的大數據會記著用戶喜歡的類型,往後向他/她推薦的對象就可能會像最初選擇的類型,而其朋友圈子可能會被收窄,因為系統會幫他/她選取「對象」;第二,用戶會習慣了以貌取人,在了解對方之先,就憑對方的外表「定其生死(機會)」;第三,「照騙」的事件會更常出現,因為使用交友apps的人都會習慣先美化自己的照片來爭取機會,於是「貨不對辦」的情況便會變得常見,一旦約會時才會發現對方的樣子與照片有很大落差,只會讓人更易失望、更易改變目標。用戶變得聰明,於是會帶著戒心與人相處,更易放手,另選對象。因為交友apps的「森林」很大,用戶會認為還有大把樹可以挑選,何必冒險與可疑的人繼續發展?

在網絡與人交往要「提子」(提防騙子)是對的,筆者只是認為,如果大家於網海帶著戒心與人相處,要達到「愛情三角理論」中的「親密」及「承諾」又談何容易?又或者網戀難以培養出很穩固的「親密」及「承諾」,側重「激情」的結果便會引申到只是「迷戀」對方,互相未有深入了解、信任,要建立長遠的戀愛關係,似乎比較困難。

近來,網絡上還有一種新興的情愛關係:Dexting,這個詞由datingtexting二字組成,它所展示的正是一種只在網絡上聯絡,但從不實體見面的戀愛方式,是一種透過傳送訊息來營造戀愛感覺,但不會見面的情愛關係。[2] 在這種關係中,我們可以想像二人毋須見面,就是沒有面對面接觸的機會,「啱傾嘅」就繼續往來,相戀一下;但萬一「唔啱傾」的話,也可以輕易於網上說分手,甚至直接block了他/她,不讓對方發訊息給自己,又或者自己消失蹤影,便可以結束這種關係。當然這種ghosting(突然失去聯繫)是讓人感到痛苦的。但網絡就是這樣,關係容易「消失」,容易面對「被失戀」,或者當中有人再動動手指,便可以再次尋覓新戀人。

有研究人員指出,選擇這種Dexting可以讓人感到安全,即使被拒絕,當事人也能告訴自己,只是製造出來的形象被拒絕,而非真實的自己,這便可以抱著一種「不上心,就不傷心」的自我保護心態,只是覺得自己在玩玩文字遊戲而已。這種不能或不敢更進一步的關係,也很難去建立「愛情三角理論」中所講的穩固關係。

戀愛市場令人變成商品

不同品牌的交友apps用不同的方式為用戶挑選對象,用戶只要輸入一些要求,如身高、學歷、收入、興趣等,社交apps就會按用戶所參與的付費計劃,顯示一些符合其要求的「對象」給用戶挑選……美國行為經濟學研究員Logan Ury就形容,這其實與人們平常買藍芽耳機的做法沒有分別。她表示,有時候兩個天差地遠的人會互相吸引,反而兩個條件匹配的人卻可能「毫無火花」。而且,當一個人於網上試過很多次戀愛後,太多失敗的經驗又會影響著一個人如何再去面對未來的機會及對象。《大西洋》雜誌(The Atlantic)有兩位的作者Ashley Fetters與Kaitlyn Tiffany曾撰寫過一篇名為〈「約會市場」正在變得更糟〉(The “Dating Market” Is Getting Worse)的文章,她們在當中指出,當網絡與交友apps讓人們以為自己可以有無數的機會去挑選對象,人就會變得很像商品,可以被替代與交易。[3]

最終還是要回到現實

不是說實體世界不看外表,在現實生活中人難免會看外表來結交朋友,但亦會有機會透過真實的相處時間,來發掘身邊人的優點或值得欣賞之處。這種結識朋友的方法,始於友誼,慢慢可能發展成戀愛。這種關係較穩固,不會因為手指輕易滑向左而令關係一下子「消失」。就算在網上找對象,也請約出來見面,透過真實的相處、一起的感覺,再決定這人是否真的適合與自己發展長遠的關係,建立堅固的「愛情鐵三角」元素,而非停留在網上的虛擬幻象。


[1] 教育局:〈「三分鐘概念」動畫視像片段系列:(2)愛情三角理論〉,YouTube,2019年3 月5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w_g_IZEJV8(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3日)。

[2] 〈指尖上的愛情|Dexting:我們傳訊息戀愛,互道家常,但從不見面〉,女人迷、《香港01》,2024年1月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談情說性/977121/指尖上的愛情-dexting-我們傳訊息戀愛-互道家常-但從不見面(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4日)。

[3] 〈交友軟體正讓我們成為更糟糕的情人〉,天下雜誌,2020年2月27日,網站:https://www.cw.com.tw/article/5099196(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4日)。

《罪後真相》(The Post-Truth World)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30/07/2024

網媒記者劉立民(張孝全飾)被邀去監獄作訪問而被捲入一宗事件,前體育新星張正義(陳昊森飾)多年前因被控謀殺而入獄,他乘劉立民到監獄時越獄。劉決定繼續追查事件,讓其頻道可以衝到更高的流量,但愈追查就愈發現真相並非他所想像。其他網媒及網民的評論、回應,都不是根據證據而作,而是憑自己感覺來選擇相信甚麼「真相」。

《罪後真相》為2022年台灣犯罪懸疑電影,於Netflix可以看到。劇情引導觀眾跟著劉立民及張正義去追查案件,兩人所愛的人都牽涉其中,但他們都不願相信。當然劇情峰迴路轉,嫌疑人一個接一個,去到最後的「最後」才可以知道案件的真相。電影名字改得不錯,「罪」與「最」在普通話是同音的,配合了電影的特點:是否有「罪」,都只是大家所選擇相信的「後真相」,而在電影的「最後」,我們才看到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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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讓人反思現時的網媒記者、KOL(意見領袖)、網紅等,會否為求訂閱人數一直高企,或繼續增加,而選擇報道有別於真相的內容?他們會否憑良心說話?還是會帶著私心,為給予自己有利的一方去說話,製造輿論或假象?真正知道真相的人,會否操控「真相」,對公眾說話時先作篩選,並用方法增強說服力?所謂的求真,又是否真的可以求得到?

另一方面,網民面對網絡上很快就可以獲得的碎片式資訊,許多人未必會仔細閱讀所有內容就立即作出評論,人云亦云;又會以為自己在網上搜尋一下,閱讀不同的網站資料,就會得到正確的資料,未有懷疑網上的資料是否來自可信的渠道,資訊背後有否牽涉金錢利益,也不知道媒體訊息被背後的金主操控。

明光社

如果好像電影中的故事,牽涉經年累月的案件,涉事的人和事千絲萬縷,更需要保持冷靜觀望事態發展,但人們往往在未掌握足夠的資料前,就會按著自己的感覺或斷章取義地回應,把推斷的說法當作真相去相信,未審先判,甚至化「信念」為行動,對當事人或其親人作出滋擾及欺凌。真相,我們未必可以全部知曉,為免因衝動作出錯誤的行動,跟車太貼而「炒車」,我們可以保持觀望的態度,留意事態的發展,而且未必要立即作出評論及回應。在重要的事情上,可多角度了解,小心查證,真相並不是由速度來決定的 。

環保是一種文化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4/07/2024

看深一點、想多一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0/05/2024

相信沒有人喜歡被別人形容為膚淺,但諷刺的是我們很多時卻又只喜歡看表面,特別是在這個喜歡訴諸感性的年代,有時我們只因為聽了一個令人感動的分享,便決定了我們的立場和原則,既不願意再作理性討論,甚至對一些本來十分明顯的事實和理據都會視而不見。我們很多時原來並不如我們自己所想的那麼理性和客觀,特別是在網絡的世界,當我們看不到對方的面容,不明白對方的苦楚,我們便容易變得麻木不仁,有時更會以為自己在網上可以是一個為所欲為的隱形人,忘記了自己所做的到頭來會在其他人的傷口上大力撒鹽,更會令自己身陷囹圄。

當人工智能(AI)的功能愈來愈強大,要辨別真偽的難度愈來愈高,有圖未必有真相,不要單憑眼見就以為自己掌握事實,這是十分重要,正如面對同性戀運動和跨性別運動,在一些令人同情的故事背後,隱藏的很可能是另外更多不為人知的悲劇,當大家高舉兩個成年人的權利的時候,卻對他們透過捐精、捐卵和代孕生產的子女將要面對的困擾視而不見。相反,有時家長將電子遊戲看得較為負面,誰不知只要肯用一些心思,卻可以將遊戲元素放入現實生活的處境,令子女興致勃勃地邊玩邊溫習。至於面對環保、生死教育和精神健康等課題,我們亦同樣容易只流於表面,「看深一點、想多一點」是今期《燭光》希望協助大家認真思考的問題,世事從來不能只看表面。

環保是一種文化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09/04/2024

起初,神創造一切都是甚好的。今天,神再看這個世界,又會如何評價呢?

香港政府原本定於2024年4月1日起,實行垃圾徵費(全名: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在1月時政府宣佈有關計劃延遲至8月1日實施;到了5月底又再次宣佈暫緩實施垃圾徵費。在宣佈暫緩之前,有部份樓宇在4月1日起以「先行先試」的方法處理垃圾,效果如何?可留意傳媒報道。垃圾,如何徵費?現時很多市民仍然不清楚。原本有關法例規定,市民若要棄置垃圾,必須使用在指定的超級市場購買的指定膠袋,收費按容量而定,分為3至100公升,共9種容量的垃圾袋。若有無法放進袋裡的大型垃圾,便要貼上一個劃一價11元的標籤。政府的目的是推動源頭減廢,即是通過用者自付的原則,棄置垃圾愈多,收費愈多,而費用就在購買膠袋之時收取。垃圾愈少,需用的膠袋愈少,費用也會愈少。不過,筆者認為,能有效令香港成為環保之都,鼓勵式教育是十分重要。

明光社

梁先生(化名)曾經於「綠在區區」工作,是一名環保份子;育有兩名兒子的他經常教導小孩先把垃圾分類,然後他在有空時送到綠在區區回收。他笑稱:「回收後有些小獎勵,然而這小小的獎勵對我來說也是一種推動力。當然,政府若能加大宣傳,加大獎勵,效果當然會更加好啦!」雖然他上班很忙,但回家後仍要埋首處理廢物,又要教育下一代廢物分類及減廢等知識,他從不後悔,也不言累。他說:「我認為教育對下一代是很重要的,家庭的教育比政府立法更加有力量。就如我的孩子,他們在常識書已學懂三種顏色的回收桶的用處。若果沒有足夠配套,我走在街上也找不到這三種顏色回收桶的話,即使孩子學了,也只是紙上談兵,實際上做不到,教育及配套兩者不可或缺。」

筆者很同意梁先生的說法,教育及配套是推行環保的重要元素。筆者曾在德國生活,環保已成為德國人的習慣,就算不懂環保的人走入社區,也能立時變成環保份子。在德國,垃圾膠袋是免費提供,市民可以走進政府市政廳索取。筆者初到德國,由於配套充足,又有鄰居教導,已可自動自覺行動。至於,是誰教導我的鄰居呢?他表示,這是一代傳一代的做法。

膠樽、玻璃樽回收

在德國,各個超市都有回收機器,專門回收膠樽及玻璃樽。市民買塑膠及玻璃樽的飲料時,要先付大概0.25歐元費用,稱為「押金」(Pfand)。當退回空樽後,回收機便自動列印一張條碼票,等同退回空樽的費用,當再次購物時,掃過條碼便可當現金使用。故此,在德國生活的人,儘管是遊客,都會自動自覺退回空樽。由於每間超市都有回收機器,退款又方便,大大起了鼓勵的作用,增強了參加回收的動力。

此外,德國環保工作成功,也跟一條法例有關。根據Mordor Intelligence市場調查公司發表的調查報告指,在2019至2022年期間,由於德國包裝法的嚴格要求,塑膠包裝的設計必須考慮可回收性及使用可回收物料、可再生材料,故此帶動行業的積極性。根據歐盟的指令,到了2025年,歐盟一半的塑膠包裝應該是可被回收的。報告也預計到了2030年,這個比例會上升到55%;德國比其他歐盟國家行得更快,目標是在2025年,有90%家用塑料包裝屬可回收或可重複使用。歐盟亦期望到了2029年,塑膠空瓶的回收率達到90%。[1]

黃藍啡三色桶

德國也有回收三色桶(包括黃、藍、啡),黃色桶代表回收輕型包裝,即所有非玻璃或非紙質包裝(例如塑膠袋、塑膠樽、罐頭等);藍色桶代表回收紙類(例如紙袋、報紙、紙箱等);啡色桶則回收可堆肥的廚房和花園垃圾(例如咖啡、茶渣、蛋殼、樹葉等)。政府在每星期固定的日子安排了垃圾車前往各區收取不同顏色桶內的垃圾,住戶只需在指定的日子把不同顏色的桶放在路邊,垃圾車便會主動來收集。這個方法方便市民,由於每次有固定收集時間,也容易幫助市民養成習慣。

二手市場的流行

德國的二手市場十分流行,筆者曾經以50歐元賣出一部已用了10年的LG電視,也曾以10歐元賣出一部老舊數碼相機。以上的貨品,在香港可能乏人問津。筆者收到這些額外零用錢的同時,也驚訝德國的環保文化。德國有很多二手店,如跳蚤市場、慈善商店(如樂施會經營的商店)等。筆者最愛瀏覽「eBay kleinanzeigen」的二手網上市場,因為在家便可瀏覽到「zu verschenken」的免費物品,又或把個人不要的物品賣出或送贈。這種循環再用的流行文化,大大減少了垃圾。

德國環保教育

教育也是推動環保的重要一環。德國由幼稚園開始,便教導學童環保意識,讓小朋友身體力行實行分類;而小學一年級學生有一本環保記事冊,記載他們日常生活中的環保心得,讓他們更加認識環保。

現今世界,處理垃圾是令人頭痛的問題,香港也不能獨善其身。神創造的美好世界得靠我們每一個人盡力用環保去挽救,然後一代傳一代傳承下去,形成一種文化。世界是屬於神的,詩篇五十篇10至11節記載:「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雀鳥我都認識,田野的走獸也都屬我。」(《新譯本》)相信神不希望祂創造的世界受到污染和破壞。聖經沒有明言人們需要環保,因為當時社會的人未有智慧與能力製造破壞大自然的東西,至少當時社會沒有膠袋,不用包裝。在聖經中,土地是十分重要的主題。舊約提到土地的次數多達2,000次,新約則有250次;神給亞伯拉罕46次應許裡,有40次提到土地。可見聖經很著重土地,然而我們在這個時代,不斷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全球生態,製造更多垃圾,這是神所不願見到的事。[2]

(本文原載於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的《明報》「談天說道」福音專輯〔2024年4月8日〕,其後曾作修訂。)


[1] “Germany Plastic Packaging Market Size & Share Analysis - Growth Trends & Forecasts (2024 - 2029),” Mordor Intelligence, accessed June 13, 2024, https://www.mordorintelligence.com/industry-reports/germany-plastic-packaging-market.

[2] 布克雷〔D. Bookless〕:《耶穌的環保學:活出聖經中神、人、土地的美好關係》(Planetwise: Dare To Care For God's World),趙汝圖譯(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15),頁56。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8-4-2024

毒粉與毒性追星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2/01/2024

近年香港偶像文化重燃,新一代的偶像文化遇上網絡,以前劣質追星潮未有因為時代的改變而消失,反而因著網絡文化令情況變得更嚴重,有文化評論指出因著網絡盛行,不少人組成反對某某明星的群組,成為「毒性追星」(toxic fandom)的群體。心理學家指出毒性追星影響個人的心理健康。如果發現自己追星時變得負面,失去了正確的價值和動力的話,應該離開現時的追星群體,去一些健康的組織和群組追星,減少負面的影響。

翻查香港近期的娛樂新聞,不乏毒性追星的新聞,人氣愈盛的明星,愈多負面群組狙擊。例如姜濤前陣子一次外出表演被網民質疑,姜濤貼出該網民的社交媒體賬戶反擊,令網民的身份曝光,姜濤的舉動引發不少負面網絡攻擊,認為他是名人有較大的影響力,不應欺負一般網民。最後姜濤公開道歉,但事件亦引來不少人質疑,這些不喜歡姜濤的人,是否隱姓埋名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公審自己不喜歡的人?

又有一說指在2024年元旦舉行的樂壇頒獎禮前,為了「抗拒」男團MIRROR獨大,部份毒性追星的網民就發起「我呼籲全世界票投尹光!」尹光順利殺入「我最喜愛的男歌手」最後五強。[1] 類似的文化不是香港獨有,外國有團體因為不喜歡《星球大戰》(Star Wars)系列電影、劇集,以及Marvel公司出品劇集的某些安排,粉絲居然成立不同的群體在網上連結起來,出迷因圖(meme)、寫反對文章,恥笑這些公司某些故事的編劇甚至演員等等。[2]

另一種毒性追星的例子就是狙擊該明星或者品牌,但凡他們出現均結集力量給予負評。例如部份Marvel的作品在影視評論網站爛蕃茄(Rotten Tomatoes)就曾被炸得體無完膚,劇集Ms. Marvel就因著近三成網民只給予最低分的一星,令其整體評分曾經出奇地低至6.1分。在香港,MIRROR成員呂爵安(Edan)去年推出的新歌Again,歌曲在YouTube上架就曾經一度有九成dislike(不喜歡),數字也是高得離奇。有傳媒懷疑是因為他曾在演唱會中的棟篤笑環節恥笑自己樂隊隊友搏出位,最後遭隊友的粉絲還擊。[3]

在外國,類似的毒性追星的分析被形容為一次右派反對過份平權文化,[4] 當中分析指部份大財團為了政治正確,大量加入不同種族、性別、性傾向的角色進入一些傳統故事中,令觀眾反感,開始透過網絡政治動員,企圖改變現況,並向有關公司表達對故事方向改變的不滿。有文章分析稱過份政治正確及所謂的覺醒文化(woke culture)事實上仍然過份前衛,未必為一般人所接受,強行透過更改故事框架、加入人物以作改變,只會令人反感,甚至對安排產生抗拒,繼而形成對此厭惡,甚至仇恨。

追星文化本來是個人的身份認同,意思是我支持某某明星,喜愛某某故事,其情感的投射除了當中的人和故事之外,隱隱然也定必包含當中的一些價值觀或者對事物的想法,這些都成為一個人的身份認同。[5] 當這些追星的人有相同的價值,便會走在一起,自然有協同效應,他們會相信類近的事物,亦可以團結造出很多更好的事來。有心理學家指出,粉絲走在一起建立屬於自己的群體,將他們對人或事物的喜愛連結起來,這本來是一件好事。[6] 舊時代的明星,就強調自己要有正能量,相信其支持者們會變成一個更好的群體,所以特別注意自己言行。部份著名的創作人,在創作故事和節目時,亦會提醒自己要有一些底線,因為知道多人喜歡,就更留意自己的創作,減少絆倒人的機會。

如此說,毒性追星,其實就是有一群人擁護了另一套價值觀和世界觀,他們走在一起,以毒性的方式交流,他們同樣也人多,既然群體可以一起變好,當然也有機會一起變壞。所謂毒粉,可以帶來很多傷害,在外國很多恐嚇、騷擾的事件就是因為這些人走在一起而發生。有些明星或藝人遇到大量負評,有時會不知所措,甚至有些人會將事件個人化,認為這是個人因素導致,令自己陷入情緒病的困擾之中,不過也有些人會選擇反擊。無論選擇用何種手段回應,其實也不會令這些毒粉消失,因為他們出現並不單純是因為有某位明星、某個故事、某個流行文化的文本的出現,他們的出現,更多是因為對自己身份認同的選擇而造成。

流行文化很多文本值得被欣賞,當然也有很多可以批判的地方。創作人和藝人普遍接受理性的批評。我們欣賞不同的創作時,不忘也同時留意與我們一起討論的群體,若有些網絡群體本身經常攻擊藝人、作品,或者有很多負面的留言,切記要保持自己欣賞藝人或作品的初心,若有些留言或者言論已經令自己感到不安,甚至有一些負面情緒令自己覺得支持不住,實在可以選擇離開,選擇一個令自己感到舒服的地方追星,千萬不要害怕離開,因為保護自己的心靈,比一切重要。[7]


[1] 〈網民呼籲全城票投尹光 力壓MIRROR奪叱咤我最喜愛男歌手〉,LINE TODAY,2023年11月14日,網站: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x2MqLMw(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5日)。

[2] Melanie McFarland, “Let's all stop ignoring The Fandom Menace. It's real, and it's winning,” Salon.com, last modified June 30, 2022, https://www.salon.com/2022/06/30/marvel-star-fandom-menace-gamergate/.

[3] 吳順芯:〈Edan成MIRROR「負評王」 疑被姜糖追擊令新歌MV近9成Dislike?〉,《香港01》,2023年9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眾樂迷/939628/edan成mirror-負評王-疑被姜糖追擊令新歌mv近9成dislike(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8日)。

[4] Rewriting Ripley, “In Plain Sight: How White Supremacy, Misogyny, and Hate Targeted the Star Wars Sequel Trilogy and Won,” Medium, last modified March 12, 2021, https://rewritingripley.medium.com/in-plain-sight-how-white-supremacy-misogyny-and-hate-targeted-the-star-wars-sequel-trilogy-and-2fd0be4b242.

[5] Victoria Taylor, “Toxic Fandom: What Is It?,” Medium, last modified January 31, 2023, https://medium.com/change-becomes-you/toxic-fandom-what-is-it-c8c1520beb06.

[6] Lynn Zubernis, “How Fandom Turns Toxic,” Psychology Today, last modified July 16, 2022, 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m/intl/blog/the-science-fandom/202207/how-fandom-turns-toxic.

[7] Zubernis, “How Fandom Turns Toxic.”

何苦悲秋傷春

林俊牧師 | 林俊牧師為法國圖盧茲城宣教士,他在堂會事奉崗位退休多年,之後任不同地方堂會短期宣教士及作推動宣教事工牧者。師母在2022年亦提早退休和牧師同行宣教。他們現於法國圖盧茲城Toulouse華人群體、與已工作超過十年的香港播道會宣教士同工配搭事奉。
28/11/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法國

生命如季節交替如常,縱使有萬般回憶,也隨著時光或人去而流逝。轉眼間已到立冬,一年將盡,感覺是輕鬆,還是虛空?

明光社

自己的感覺,是騙不了自我。這一年穿梭於法國、荷蘭和香港,面對自己及弟兄姊妹經歷生死病康,生活如五味架。而世界也經歷從未有過的紛亂。人類對正邪分辨的困擾和分化,也似乎未有過那麼大的分歧。最悲哀的莫過於分化帶來的創傷及因政治鬥爭仇殺帶來的哀鴻遍野,叫這世界驟變為地獄。

明光社

在法國宣教,我學到了與身邊的人互相微笑問安,下車多謝及道別司機,為下一位進門的人推門,隨時給別人幫一下手……在這裡也許少了親情友情,但仍然可以有溫情,上帝在初冬為悲傷的人粉飾了壯麗的世界,也為我和師母帶來她的姐姐妹妹,千里迢迢來到這裡送來暖暖親情,慰藉因弟兄姊妹離世或罹患重病而掛慮的我們,不能親自陪伴他們面對難關,實在令人深深遺憾。主的愛顧使我的重擔未有卸下,心情卻可輕省。

時光匆匆流逝,生命也在靜靜的消耗,冬天提醒了我2023年已到年終,明年初又要確定宣教的路向,完成年多兩年圖盧茲任務後,也是居留簽證期滿時,這裡建立教會的基礎也初步奠定,下一站在哪裡?期待主引領,還請代禱。

是教會?還是聯誼會?

劉麗梅 | 作者為香港人,畢業於建道神學院,在香港牧會五年後移居台灣,現於中華福音神學院進修教牧學博士,並在台灣宣道會作傳道,服侍台灣人和在台的香港移民。
02/11/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近來筆者有機會在台灣的南部上課,在課堂上,學院邀請了台南南部兩間大教會的創堂牧者分享「何謂教會?」。聽完之後,筆者發現到:

1. 南部的所謂大型教會,其實根本沒有太深厚的神學根基,很好奇他們對《聖經》的詮釋是如何?如何帶領會眾進入《聖經》的真理當中?
2. 他們教會的確很大,有很多會友,但這些大和多並不是建基於真理,而是建基於「藝術、音樂、關係」,很好奇這些元素是否真的能引領人與基督結連及讓人認知自己裡面的罪,並悔改歸回基督? 
3. 這些大教會的牧者強調教會的會友組成部份,大比例的以高收入、高學歷的成功人士為主,提倡的不多不少是「成功神學、幸福音、大場面、建築物的高大美」,很好奇這是《聖經》教導的、耶穌基督與人同在和道成肉身的福音嗎? 

凡以上種種的問題及觀察,筆者好奇的是:南部的所謂大教會,究竟是教會?是聯誼會?還是俱樂部?真心覺得是「高、大、空」。試問如何「讓教會成為教會呢?」如果教會給世人的印象是建築、組織、中產階級、名人聚集、那麼「教會」就不是教會。教會是耶穌基督在世俗社會中的見證,教會是一群人以信仰生活活出基督的樣式,從而展現基督信仰的真諦,這才是基督教會在世的意義。祈克果的名言:「人愈多,愈不見真理」。大,有時是阻礙,而不是幫助。某程度上,筆者認同「教會增長」是一種致命的疾病,細胞失控擴散,破壞身體的健康和平衡。當代教會追求一種「有規模卻沒有靈魂」的教會,其實是一種試探。在「教會增長」vs.「福音遍傳」之間是否存在矛盾?筆者認為:會眾的意義不在於「數量」而是在於「聖徒相通」,例如:教會如果有一定數量的參加人數,然而卻沒有深入的交流和分享,那與進入戲院看電影的觀眾有甚麼分別呢?教會是神的愛臨和實踐聖徒相通之處,沒有相通,如何能實踐愛?牧者與會眾關係的立體性,才是真實的陪伴歷程,牧者在關係的互動中被漸漸陶造,這種關係是無可取代的。教會的建築物可以被取代,唯獨牧者與信徒的生命互動是無可取代。正如一對在主裡成為一體的夫婦,如果沒有任何生命的互動,沒有在關係的磨合成長、體恤和為彼此犧牲,那這樣的關係隨時可以被外來的一些刺激或引誘所取代,變得不堪一擊。

我們要思想的是神的帳幕在人間,我們可以如何在教會的群體中發現神的同在?這就是一種神的帳幕在人間的實踐,因為神的帳幕,讓人心的曠野成為了恩典的出口和恩典的載體。筆者認為教會就是神恩約的子民,是抗衡世俗的文化的載體,而非「高、大、美」,只追求「藝術、音樂、關係」的會所。

從台灣#MeToo運動看網絡媒體的禁聲現象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08/2023

自從Netflix將台灣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上架後,台灣社會引發一連串的#MeToo事件,不同界別的人士紛紛公開以往被性侵或性騷擾的經歷,從政界到演藝界都無一倖免。當然,勇敢地指證他人曾侵犯自己,是一件值得欣賞的事,起碼可以避免日後出現更多的受害人,但當這些言論,無論是表達個人的經歷或澄清,只要出現在網絡上,大眾便會議論紛紛,誰對誰錯,一時之間都不容易弄得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大眾的言論傾向支持某一方,另一方的回應頓時會變得軟弱無力,甚至出現禁聲的情況。筆者在此預先聲明,本文並沒有意圖將責任加諸受害者,只是想提供多一種可能性去面對公眾言論。

於網絡上發表言論,在網絡多元的社會下,很容易引發所謂的「公關災難」。公關災難源於發言者的言論對其所屬單位及形象造成的負面影響,後續情況就是不斷收到負評,甚至是攻擊性言論。當然,引發公關災難的條件並不一定是發言者真的做錯了甚麼,而是某些人或網民因為該言論不討自己喜歡及先入為主等理由而蓄意公審相關人士。而公審,正正就是用壓倒性的輿論來攻擊他人,這同時也是屬於網絡欺凌的一種。然而,當我們留意別人在網上的言論時,以中立的態度應對是否在新一代網絡多元的社會下是不可能發生的呢?當我們崇尚「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時,卻會否在網絡上成為了「有罪推定」的舉證者?

台灣近日的#MeToo運動正正就是一個好好審視網絡禁聲現象的例子。過往數個月的#MeToo事件接連不斷,特別在政壇中的性騷擾事件,在20多天中,已經有多位政治領袖遭到指控。[1] 不過,最引人注目的應該就是演藝界的性騷擾事件了。在6月上旬開始,藝人許傑輝、宥勝、黃子佼、炎亞綸以及陳宣裕(NONO)等人分別被指控曾經性騷擾他人。

其中黃子佼的回應最為觸目,因為他先後在臉書發佈三段回應性侵指控的影片,除了向眾人坦露自己的成長史,讓自己的性格變得扭曲,兼向公眾道歉,並且在道歉之餘,也順便地透露圈內其他藝人的私生活,[2] 其中他指出:「他們都沒有錯嗎?只是因為他們不是metoo嗎?我不管,我就是要說出來,管你們去死,反正也沒人管我去死。」[3] 他的意思似乎是,為何其他人不道德的私生活可以倖免指控,而自己就因為性騷擾這不道德的行為被指控呢?在此,人們就會對黃子佼生出這樣的印象,雖然有道歉,但也想拖其他人下水,顯得他的道歉不太真誠。後來,據悉黃子佼因承受不了輿論壓力而有自殘的行為,直至7月19日,即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月,黃子佼再次現身社交媒體發表長達萬字的表白,不過重點不在於內容,而在於引言:

「這是一篇,寫了近一個月的文章 。這不是傳統的道歉文,比較接近日記文,但該致歉的,絕不會少。很抱歉它遲來了。而且,是瀑布文。起起伏伏,兩萬字上下,極長篇(所以這次我沒辦法〔一〕如既往齊頭齊尾)。

關於本文方向與字數多寡,我自認,什(甚)麼範本都不適用。而且,肯定無法滿足所有人。所以,我真心選擇我手寫我心,百分之百發自內心誠心。邀請~仍願意理解我的、給我機會的人,深入探索。

首先,如果您想閱讀,我懇求您先看完以下提醒,再往下,好嗎?」[4]

說白了的意思就是,若然已經有自己的立場,不再給他機會的人,不用再看下去,因為有這樣的前設,他已經再沒有說話的權利,就如被禁聲一樣。

而另外一個鬧得最沸沸揚揚的指控,就是有關藝人陳建州(黑人)涉嫌性騷擾事件,事情還涉及其太太范瑋琪,范也是一名女藝人。陳建州被一名前《黑澀會》成員周宜霈(大牙)指控性騷擾後,陳建州對大牙提出索償,後改為控告對方刑事誹謗。因陳建州對於任何性騷擾指控皆堅決拒認,而其太太亦力撐丈夫。不過輿論亦未有轉向,甚至將矛頭直指其太太范瑋琪身上,疑受事件影響,范的個人演唱會原定9月8日在台北舉行,最終亦被取消。大批網民亦在兩夫婦的社交媒體發表攻擊性言論。牽涉#MeToo事件、被指控的人,彷彿他們的語言已經失去其能力,只能單方面接受攻擊。

以上兩個性騷擾個案都未經審理,也沒有具體的證據指證涉事藝人。當然,愈多人對同一人提出指控,他們真的有犯下罪行的可能性會較高。但事實是,可能性高並不是百分百的肯定,人們心中第一時間便將被指控的人定罪,而往往在網絡媒體都會發生類似的情況,單方面的言論壓倒性地掩蓋其他人的聲音,網民未審先判地認為單方面的指控就是真相的全部,造成禁聲的亂象。我們可以關心提出指控的受害者,但不代表受指控的人必定有罪。在沒有任何具體證據以及判決前,我們能保持中立的心態去看待網絡上的言論嗎?這種亂象一旦延燒至支持自己丈夫的太太時,難道信任自己的丈夫,支持自己丈夫也是錯的、也有道德上的爭議嗎?在我們高舉「無罪推定」的時候,自己又有否虛偽地未審先判?而弔詭的是,近日又發生了另一宗事件,對於YouTube頻道微辣前經理輕生一事,有KOL提出:因為社交網絡不是法庭,所以「網民看到的就是證據」,有關的言論,難道是鼓勵大家要為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也選邊站才是正確態度?

一些台灣新聞網站,例如「民視新聞網」,往往會在其報道下方,寫上一句提醒讀者:「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1] 祝潤霖:〈台灣MeToo怎燒起來的?從輝哥到資政「人選之人」政壇真實版一次看〉,中時新聞網,2023年6月22日,網站: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22000066-260407?chdtv(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2] 黃笙:〈懶人包來了!黃子佼聲明「2萬→120字」精簡濃縮 7大重點一次看〉,民視新聞網,2023年7月20日,網站: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720W006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3] 胡冠廷:〈台灣藝人MeToo總整理》許傑輝、宥勝、黃子佼承認性騷!炎亞綸抵士檢複訊、NONO遭控妨礙性自主〉,風傳媒,2023年6月29日,網站: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09498?page=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4] 黃子佼,facebook,2023年7月19日,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2015GOGOGO/posts/835586181255224?ref=embed_post(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電影小組:電影類型十講 第七講:屋裡有怪物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9/07/2023

電影類型十講這個系列走到第七講「屋裡有怪物」這個主題,我們參考了史奈德的《先讓英雄救貓咪》一書的電影分類去分析電影,因為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電影的結構。結構是一個框架,但每部電影所探討的重點,仍然可以很不一樣,就像這次介紹的電影《人工殺姬》(M3GAN),它屬於恐怖片種,但卻不是家裡有鬼怪,而是關於一玩具設計師Gemma為了不想花時間照顧母親剛去世的外甥女Cady,於是設計了一部能自我學習,但卻沒有界線,且起了惡念的人工智能機械人M3GAN,她更觸發了社區、校園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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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嘉賓王礽福先生指出,這類電影要有三大要素:一、「怪物」:要有超自然力量,而且恐怖、邪惡;二、「屋子」:狹小、封閉的空間,或讓主角孤立無援的地方(家庭、城鎮亦可);三、「罪惡」:某角色因心術不正而把怪物引進屋子裡,而這個要素亦決定了一部怪物電影是否好看。於這部電影中,Gemma不想負上家長責任而令AI機械人M3GAN進入「屋子」,而M3GAN因有自我學習能力,有自我意識、不想死亡,亦為了想保護小女主人Cady而犯上種種罪行。

礽福指出,電影似乎一開始就點出了人們未能駕馭AI這主題。Cady父母所駕駛的車子似是四驅車,但卻不能在大雪中行駛,最後車停在路中就被大貨車撞倒了,這安排似是帶有寓意,雖然AI能陪伴孩子,亦是未來趨勢,但這種科技玩意卻是大家未能駕馭,它會否對人類造成傷害?大家未能料到,卻已開始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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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照顧孩子,家長會否假手於人?既要工作、又要照顧孩子,家長會如何取捨、平衡?當家長把照顧孩子、教導孩子,甚至聆聽孩子聲音,與孩子互動的責任都推卻「他人」來處理(可以是網絡、娛樂玩意),孩子就難免會把情感投放到電子產品、網絡遊戲、社交網絡之中,當他們發生重要事情,或許都不再想和父母說了。

對於不死的AI(電影尾聲也有說M3GAN最後將自己備份到她們家中的電腦系統中!),它的發展和自我學習、成長,也是一日千里,或會失控……人類會如何面對和應用它呢?不同的公司、政府也應該及早思考AI發展的倫理和應對的措施,我們亦要積極學習,並抱持適應其急速發展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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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人

劉麗梅 | 作者為香港人,畢業於建道神學院,在香港牧會五年後嫁到台灣並在中華福音神學院進修教牧學博士,在台灣宣道會作義務傳道,主要協助教會和宣道差會開荒植堂及服侍在台港人。
19/07/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很多人説:「台灣最美麗的風景就是人!」以前筆者也會來台灣旅行,旅行時總會與當地人問路、購買東西和交談,當然也感受到台灣人熱情的一面。

到了現在,筆者長時間居住在這地,更發現台灣人的人情味豐富,簡直可以用人情味滿溢來形容。事緣筆者有一天晚上在公車站等候搭公車回家,那時大概晚上9點左右,見有公車來,當然就招手示意,公車也如期地停下來開門給筆者上車,一上到公車,剛剛投了幣,怎知公車司機就突然一句:「你有沒有手機?」筆者望前望後,肯定只有筆者一個人,也肯定司機是問筆者。筆者那一刻即時想到:「難道司機有緊急事要處理需要打119求助?」「難道司機不見了電話,想問筆者借?可是整架公車上也有其他人呀,為甚麼不問他們借?」凡此種種想法自然而然地出現在筆者的腦袋。然而,基於誠實的緣故,筆者回應了:「有。」這時司機就說:「下次記得拿起手機打燈,我才看得見有人招手搭車,否則我看不見。」謎底已解開,原來是因為天黑了巴士站太暗,司機會看不清有沒有人招手。因此,筆者說:「歹勢(台語:對不起的意思!),我下次會打燈的了。」司機又再説:「我不是責備你,而是說我有時候真的看不見。」筆者説:「好,謝謝你!下次我會的了。」司機突然間又再問到:「聽你的口音不像台灣人,你是哪裡人?」基於筆者在香港生活多時,香港的巴士司機哪會這樣跟乘客聊天?這是私隱的問題,而且並非人人都想回答。於是乎筆者就詐作聽不見,誰知那公車司機再次問筆者:「妹妹,你是哪裡人?」眼睛還看向筆者這邊。那筆者只好回應他:「我來自香港,是香港人。」接著司機又再問了一連串的問題,包括:「你來台灣多久?」「你來台灣找朋友嗎?」「你環島遊了沒?」「還有多久離開台灣?」「你到哪裡去?」「台灣好玩嗎?」等等。

在於香港人來説,這些都是個人私隱的問題,為甚麼會這樣問人?是否有甚麼企圖?這些都是習慣生活在香港這大都市的人會思想的問題,因為香港人出了名講效率、時間就是金錢、有時間搭巴士都情願休息睡覺,哪會回應司機的問題!筆者在思想:「為甚麼台灣人那麼無聊和八卦?」

晚上回家後,筆者就問先生:「為甚麼台灣人會這樣子?他們很無聊嗎?」筆者的先生就回答説:「並非台灣人無聊,也並非他們想八卦,而是他們對人有情,想透過問候了解你,建立關係,表達關心!」這是台灣人一貫的文化。因為台灣人覺得「有關係就沒關係,沒有關係就有關係了!」台灣人與人的情感交流是建立在關係裡面,他們透過聊天、找話題來建立關係。因此,無論是公車司機、樓下看更伯伯、街市賣菜的嬸嬸都會透過聊天找話題來表達情感關係。

台灣人的這種情感表達,令筆者反思到:其實我們的神也是一位「有情的神」。我們信主是與主耶穌基督相遇,我們知道神是與我們有關係的神,這位的神主動地與人溝通,進入到我們的生命當中,主動走到人群中,這是道成肉身的基督,住在我們當中。神對人有情,這是愛。因為神接納人、包容人、體恤人的痛苦。無論我們在生命中有許多對神的埋怨、憤怒、質疑和不信等等,神都用溫柔的心忍耐包容我們,等候我們的回轉,這是神對我們有情,也是愛。這位的神不但對我們有情有愛有義,更親自被人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苦受死,為要拯救我們脱離罪和死亡的轄制。耶穌基督給我們見到的是:上帝容許自己的兒子被釘在十字架上。在世界裡耶穌是無能和軟弱的,也是惟有這樣,主與我們同在,並且幫助我們。耶穌基督不是以祂的全能幫助人,乃是以祂的軟弱、祂的痛苦幫助人!《聖經》向人顯示的是一個無能與受苦的耶穌,只有受苦的耶穌才能幫助我們。不過正正卻因著軟弱和受苦,我們才能找到盼望和前行的理由,正正因為這樣我們明白到祂是一位為我們的上帝,God for us!這也是馬丁.路德的十架神學,強調上帝不是在大自然的榮耀中啟示自己,而是在十字架的軟弱中啟示自己。感謝主!我們的神是一位「有情的神」,從台灣人的文化中,更讓筆者深深體會到「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因為這裡的人對人有情」。

在獵巫年代更要維護言論自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07/2023
明光社

香港的言論自由面對愈來愈大的威脅,而要衡量一個地方是否有基本的言論自由,最簡單的方法是要看看市民能否在毋須恐懼和擔憂的情況下,和平地表達個人感受和意見,「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特別是與政府或當時社會氣氛和主流意見不同的看法。很不幸,香港已進入了捕風捉影的獵巫年代,只要一首歌曲、一支蠟燭、一組數字、一件衣服、一句口號,隨時都有機會惹來官司訴訟。在公開場合、社交平台、甚至私人聚會提起某個日子、某些人名,就算從來沒有法例和案例指出有甚麼問題,卻只因為某個官員疾言厲色提示大家小心不要觸及國安法,市民大眾便要立即「斬腳趾避沙蟲」!情況和中國封建年代殘酷的文字獄,以及中世紀歐洲大張旗鼓處決所謂女巫如出一轍。

文字獄和獵巫行動最可怕的地方,在於有一大批為了逢迎上意、打擊異己、找機會上位的庸官酷吏,飽讀詩書深明法典的斯文敗類,為求自保先下手為強的既得利益者,以及喜歡吃人血饅頭、容易受人煽動的無知百姓,在喜歡捕風捉影、抗拒異見聲音、缺乏幽默感、容不下批評諷刺的社會氣氛之下愈來愈神經過敏,起初只是殺雞警猴,或者公報私仇,久而久之習慣了以殺人來向在上位的表示忠誠,最後便大開殺戒。

而更可怕的是這一切都是以崇高的理念,高呼忠君愛國、甚至以神之名而將一些殘害他人、濫殺無辜的事合理化,目標就是要將一切批評和反對聲音消滅於萌芽階段,要所有臣民人人自危,絕對不敢對當權者稍有異心,連稍為不合作的軟對抗也不敢,乖乖的成為奴才,並且互相監控和舉報,成為幫凶。

近來,香港的公共圖書館不斷主動將一些知名的異見人士的著作或涉及敏感話題的書籍下架,就是惡劣的揣摩上意,矯枉過正的行為,許多書籍及其作者根本從未觸犯任何法例,不少書籍在過去幾十年一直可以公開發售,以及放在公共圖書館的架上,現在卻在無任何理據的情況下「被消失」,是將香港倒退至一些民智未開的極權專制國家的水平。政府有責任向市民清楚交代,圖書館職員憑甚麼理據剝奪市民大眾閱讀這些書籍的權利?有關書籍違反了甚麼法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版權條例》?還是莫須有的罪名?究竟他們是高高在上要決定市民可以看甚麼書的「人民准許閱讀名單審查委員會」?還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究竟市民可以看甚麼書是由政府還是人民自己決定?   

一直以來香港崇尚法治精神,在普通法的精神下,只要法律沒有禁止的事,市民大眾都可以放心去講去做,只要不涉及誹謗,批評官員權貴的言行和施政是毋須擔驚受怕的。但過去幾年已出現嚴重的人治傾向,例如官員可以毋須透過法官的裁決,直接DQ一些候選人;一些口號、歌曲、新聞報道,可以透過主控的想像和所謂專家證人,將本來有很多可能性的明喻暗喻、弦外之音的解讀方式歸納為只有一個,疑點利益歸於控方,然後一槌定音,日後所有人都只能以這方式去解讀,以法律之名扼殺了所有其他的可能性。

此外,圖書館的職員可以任意將一些被認為敏感的書籍下架;表演場地可以毋須解釋便取消一些異見人士的訂場申請;執法人員隨意拆除一些店舖的裝飾、截查及扣留打算採訪的記者;更嚴重的是一些酒樓會所戲院亦在有形無形壓力之下,以「有殺錯、無放過」的心態,對待所有可能有爭議的團體、個人、歌曲和電影等等,都反映著社會的變化。最令人心痛的是一些本來不合理的情況,當大家習慣了之後,漸漸卻變成了「正常」的情況,甚至愈來愈多人願意為這些情況塗脂抹粉,大家可能忘記了,當獵巫之風合理化的時候,所有不聽話、不受歡迎的人也有可能被扣上女巫的大帽子,當主要矛盾被清除之後,次要矛盾就會變成主要矛盾。

而更大的影響是當一些機構、堂會或個人因為懼怕觸及看不到的紅線而事事自我設限,自我審查,不但自己不敢表達意見,當看到其他人表達意見時也會感到恐慌,擔心自己會被牽連在內,於是明示暗示大家收聲,甚至將溫和地表達不同意見的人也視為激進份子、害群之馬,千方百計要對方識時務、曲意逢迎當權者。其實,要群眾成為不敢表達不同意見的順民,根本毋須統治者立法禁止,只要大家習慣了戰戰兢兢地揣摩及迎合在上位者的心意,自然就會出現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的現象。

下架之害,猶如焚書;寒蟬效應,等同自閹。但要維護新聞及言論自由,維護市民大眾的基本權利,伸張正義,不能寄望遇到青天大老爺,更不要妄想聖君的出現,而是要每個人都願意站出來捍衛本身的基本權利,市民可以看甚麼書、說甚麼話、悼念甚麼人,應該自己當家作主,當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時候,不要自己嚇自己,亦不要恐嚇敢於和平理性非暴力地表達意見的人。作為基督徒,我們的卑微願望,只是希望所有教牧和領袖能夠成為榜樣,「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多媒體網絡年代對教養孩童的挑戰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9/07/2023

即使我們無法不面對網絡的時代,也被迫要適應在這個時代下所產生出來的現象。網絡時代的模式亦不斷地轉變,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特質,這對孩童或青少年都會帶來一定的影響。明光社於2023年5月30日舉辦了「多媒體網絡年代對教養兒童的挑戰」網上講座,我們邀請了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為我們講解現今網絡媒體文化的現象,與我們一同思考如何應對,特別是在家長教導孩童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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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博士提到現今多媒體網絡年代的社會特色是個人化和部落化。個人化是指人們在不同的場景中,縱然人與人的距離都非常近,但都只會留意著自己的手機。梁博士指出年輕一代往往會認為長輩級的人是跟不上時代的、不會懂他們在做甚麼,這也是他們的新潮優越感。而部落化則是指我們以往認為錯誤、不應該做的事,但在網絡上提出這些話題卻會得到人們的支持,即使是明顯地有違道德的事,例如「強姦快閃黨」及組團自殺等等。

多媒體網絡內容隨著科技的發展,影像和聲音都會令人感到愈來愈刺激,使到人們更難忍受沉悶的事和人,諸如上班、學習等等,人會更加自我中心,梁博士指,很多時候,一些事情如果不在人有興趣的「雷達」上時,他們便完全不關心,甚至將事件當作沒發生過。

另外,網絡時代所造成的自我中心,更會影響家庭成員的關係。梁博士以自己的子女為例,他們要求梁博士傾談,總期望即時的回應,而在日常生活中,她傳訊息給子女,大多時候都得不到或很遲才收到回應,就像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不對等的一樣。而且,這種自我中心使孩童不會做不喜歡的事,自己想做的事,則會要求父母提供協助,子女亦不太會為家人付出,甚至有些極端的事件曾在報章上出現,例如在內地有15歲少年為上網而弒母等等。即使不是一些極端的情況,上網與否,課金與否,父母也很容易與子女產生磨擦。

網絡對於孩童和青少年來說,是一個大森林,當中除了無限的知識,亦有許多網絡陷阱,而梁博士都特別提到現在有許多網上情緣騙案和裸聊勒索事件在發生,她亦提及了一宗新聞,一名少年疑因誤墮網絡騙案而選擇跳軌輕生,這些網絡陷阱都是孩子需要提防的。

最後,在家長角色方面,梁博士認為家長需要給予子女更多的關心和刻意的教導,讓子女懂得感恩,知道自己擁有的一切其實是來自父母,而且父母也要在適當的年齡才給他們使用智能產品,以免他們沉迷上網或耽誤了自己的親情和友情。

以上只是梁博士分享的部分內容,如想收看足本講座,請點按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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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小組:電影類型十講 第六講:犯罪動機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4/05/2023

資深影評人王礽福先生在4月份的電影小組網上講座中再次帶來一部好戲——《神探白朗:福比利大宅謀殺案》,他透過電影為大家講解第六種電影類型:犯罪動機。按《先讓英雄救貓咪》一書所講,這類電影為的不只是揭發內幕和挖掘真相,當中亦會揭示罪犯的犯罪動機,為甚麼他要這樣做?透過劇中的偵探查案過程,帶我們去看人性,也會把「一面鏡子轉向觀眾,並問:『你們也是如此邪惡嗎?』」

此齣電影是很穩打穩扎的,故事講述在一豪門大宅中,老小說家剛度過了他的生日派對,翌日被人發現他在房間「自殺」,電影以舊式的探案方式,來揭示家庭成員的內鬥、謊話及錯綜複雜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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礽福認為電影中的老小說家是自殺還是他殺既有懸念,而透過一名說謊便會嘔吐的女看護來協助偵探查案,找出說謊的兇手,也有反諷的效果。而其英文片名是Knives Out,有各人拔出武器「亮劍」的喻意,這句英文也用來形容人們在爭吵及爭鬥中使用武器的狀態,可以想像到家庭各人為了爭奪老小說家死後的遺產而「利刃出鞘」的情況。

偵探電影總會發放四個元素讓觀眾與偵探一起查案,首先一定會「放水」給觀眾,即是一些明顯的事實,但亦會展露一些「疑點」,而當觀眾即將找到線索時,又會有些「干擾」,也會有很多真真假假的「資訊」,使觀眾感到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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礽福認為導演兼編劇Rian Johnson,能把故事說好,也把故事的節奏捉得很好,即使在劇情鋪排上有支持新移民意念,但仍強調新移民女看護是因她自己的善良和專業而自救成功,不會令人感到反感。

這電影特別的地方,是作為觀眾起初以為知道兇手是誰,卻仍然會想保護這「善良」、似乎錯手殺了人的女看護。後來劇情慢慢地發展,觀眾既會很爽地發現誰是真兇,並知道女看護成功脫身,能在最後得到老小說家的遺產,是因為她的善良與專業。就如礽福最後所指,成功的大眾電影,既要推陳出新,又要夠俗套,而不是一味顛覆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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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小組:電影類型十講 第五講:超級英雄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7/03/2023

「超級英雄」電影不一定是《復仇者聯盟》系列電影,按《先讓英雄救貓咪》一書所指,「超級英雄」類電影是指:「一個有超能力的人發現自己身處在平凡人的世界;那種感覺有點像是格列佛(Gulliver)發現自己被綁在小人國的沙灘上。」[1] 即是主角有特別的能力,卻因為現有的處境而未能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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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分享嘉賓資深影評人王礽福先生,把2020年的真人版《花木蘭》與1998年的動畫版作比對,既介紹了超級英雄電影的要素,亦探討兩者中哪一部比較能說好女性故事,帶出男女平等,兩性各有獨特之處等訊息。

礽福指出,超級英雄類電影中的主角往往因為「非我族類」的原因,而不受尊重、不被理解,故事常強調他們的犧牲與成就。花木蘭代父從軍時,就是要應付她身邊的士兵,不可讓他們知道她女兒家的身份。而主角亦是「凡人英雄」:一、必須有她要完成的「特殊任務」,如成就豐功偉業或做好事;二、有「死對頭」要對付,雖有強大力量,但敵人的強大只是假象;三、主角要克服或接受「詛咒」,為獲得特別能力而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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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電影由動畫變為真人版,不但刪去了音樂劇元素,不少花木蘭與伙伴一起鍛鍊和成長的有趣經歷也被刪去了。原版花木蘭以其智慧、靈活和與伙伴一起合作以致最終能取勝的橋段,在新版本變為以「原力」(氣)取勝,其武功、力氣原來比男性更大,獨力就可以救到皇帝了。礽福認為在「超級英雄」故事中,如此安排不是不可以,但就只是「花木蘭」這個獨特的角色才能做到,不是一般人可以學習得到,劇情安排只證明了她的氣力可以比男性大。故事最後更改變了原本李翔與花木蘭的一段姻緣,說明了女人不一定要結婚,因著皇上欣賞她的能力,她最後來到皇宮裡保護皇上。

最後礽福也質疑,新版電影所強調的「真」,即對自己真誠,這雖然沒有錯,但「真」之後是否就能原力覺醒,擁有超凡的能力?反觀舊版電影除了發揮了女性特質的價值,更有助於男女平等,能鼓勵女性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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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奈德〔B. Snyder〕:《先讓英雄救貓咪:你這輩子唯一需要的電影編劇指南》(Save the Cat!: The Last Book on Screenwriting That You’ll Ever Need),秦續蓉、馮勃翰譯(台北:雪夢千里文化創意事業有限公司,2016)。

以「批判性忽略」應對資訊洪流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7/01/2023

身處於真假難分的資訊洪流當中,我們的確很難辨別一些錯誤訊息和虛假陳述,而且如要逐一去辨別,亦十分費時和未必有此必要。看著螢光幕,甚麼進入了我們的眼目?我們被訊息牽引到哪裡去了?隨著螢光幕中的廣告、吸引的標題、誤導性的訊息,可能會引起我們的好奇心或觸動我們的情緒,而我們有限的、具有價值的「注意力」,就被誘惑到一些可能有害或不健康的內容當中,注意力甚至可以賣錢,吸引注意力就變成商人的賺錢工具。

有專家提出,學習數碼媒體素養,可以幫助我們主動「無視」一些資訊,避開誘惑。史丹福大學及布里斯托爾大學的學者們最近在心理學期刊Current Direction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發表一篇名為〈批判性忽略作為數碼公民的一種主要能力〉的文章,[1] 提出我們可以透過這種「批判性忽略」(critical ignoring)面對網絡洪流,它可以分為三個層面:

1. 自我推動(self-nudging

因著我們的「注意力」常於網上被低質素及刻意誤導我們的資訊霸佔,並衍生出「仇恨、憤怒和上癮等情緒反應」,[2] 教育心理學家Sam Wineburg指出,我們可以故意地忽略資訊,而方式是「自我推動」。它不是家長式或操縱式的操控,而是讓一個人自己去了解令人上癮的社交媒體或失實資訊,如何對他帶來不良影響,而當一個人能夠主動去控制和組織他的環境,便可以避免直接面對這些資訊的誘惑。

這就像自我推動者可以決定將令人致肥的零食放在自家廚房頂層架子的最後面,讓誘惑(即垃圾食品)從視線中移除一樣;人們可以隱藏一些讓人上癮的社交媒體應用程式,或通過過濾方法去主動選擇忽略不必要的誤導訊息,[3] 以便我們能將有限的注意力投放在適當的地方。

2. 橫向閱讀(lateral reading

這是一種查證的方式,就是在面對有問題的資訊時,不要專注於深入挖掘不確定的來源,相反,應該橫向移動到其他來源來確認訊息。我們可以有策略地故意忽略未知是否可信的網站,並且搜索一下文章的作者、發佈機構或當中所提及的其他資料。如果橫向閱讀表明該網站並不可信,我們還要繼續投入去挖掘它,根本就是在浪費時間和資源。

雖然這似乎是需要更多的動力和時間去學習和實踐橫向閱讀,以了解更多,但專家稱長遠來說是值得,因它可以幫助我們節省時間,常進行事實核查的人,對不同網站的背景有更多的了解,他們只花幾秒的時間就可以確定消息來源的可信度。當提升了對資訊來源的可信度的判斷能力,我們就可以減低受騙的風險。

3. 不要餵養「山怪」(don’t feed the trolls

Troll原是指山怪,但在這裡它是指一些於網絡上喜歡發表挑釁或侮辱性言論來挑起罵戰並從中獲取快感的人。專家指出,我們有時要主動忽略的不是訊息,而是發出這些訊息的人。儘管他們是少數,但陰謀論者和科學否定者的聲音足以對人們造成傷害。一些有問題的網絡行為,如散佈虛假資訊及騷擾行徑,做出這類事情的人總是非常活躍,回應他們的方法就是「不要餵他們」:忽視他們,拒絕與他們接觸。而社交媒體用戶亦可以向平台舉報這些不良行為,以平台的內容審核政策(content-moderation policies)來制止欺凌及網絡的挑釁、侮辱言論的傳播。

所謂謠言止於智者,我們要努力分辨資訊真偽之同時,也可以不傳送有問題的訊息及舉報不恰當的行為。

面對我們一生都不會看得完,並每分每秒都在更新的網絡資訊,我們實在需要自制力,並要時常提醒自己不要被牽著鼻子走。有人會患上「錯失恐懼症」(Fear Of Missing Out,FOMO),深怕自己會錯失一些重要的訊息而不斷的去追去看……但既然每分每秒都會有新訊息出現,我們又何妨讓自己從爭分奪秒的態度放鬆下來,找個空間安靜一下,然後享受沒有訊息彈出的時刻,由得自己錯過一下訊息,試試「錯失的快樂」(Joy Of Missing Out,JOMO)?


[1] Joshua Benton, “The flood of online misinformation calls for some deliberate ignorance,” Mail & Guardian,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7, 2022, https://mg.co.za/opinion/2022-11-17-the-flood-of-online-misinformation-calls-for-some-deliberate-ignorance/.

[2] 黃永:〈批判式無視與傳媒素養〉,《信報財經新聞》,2022年11月22日,網站:https://www1.hkej.com/dailynews/article/id/3305962/批判式無視與傳媒素養(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月6日)。

[3] “Self-nudging & critical ignoring,” Boosting, accessed January 9, 2023, https://www.scienceofboosting.org/lnos22-self-nudging/.

電影小組:電影類型十講 第四講:小人物遇上大麻煩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7/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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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電影類型十講」分享的電影類型是「小人物遇上大麻煩」,由資深影評人王礽福先生為大家分享這類電影的特點。它的其中一個要素,就是捲入麻煩的主角,都是無辜的平凡人,亦搞不清楚為何會被拖下水,甚至遇到大麻煩都不自知。就如這次我們討論的電影《爸爸可否不要老》(The Father)的主角Anthony(Anthony Hopkins飾)一樣,年紀老邁又患上了失智症,病情逐漸嚴重而不自知,只是他身邊的人物、事件、時間愈來愈混亂,他亦產生了被害感和恐懼感。

另外這些麻煩都總是突如其來的,令主角面臨生死存亡的考驗。對於任何人來說,患病本來都是飛來橫禍,而患上失智症的人,亦走上情況愈來愈差的不歸路,而且還可能要忍受一段不短的時間。電影中另一位捲入麻煩且無辜的小人物,就是照顧Anthony的Anne(Olivia Colman飾),作為女兒,在面對與男友離開倫敦到巴黎過新生活或留在原地繼續照顧父親的抉擇中,一直在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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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失智症的電影並不罕見,但這改編自舞台劇劇本的電影卻十分特別,沒有在「神視角」帶我們去看病患者的處境,卻以病人的「第一身視角」出發,觀眾大多時間與Anthony一起走進「迷離境界」,讓我們經驗到失智者意識世界的凌亂,對身邊的人、對事件是否真的發生產生懷疑,並感到時間上的混亂,這種恐懼感也會令觀眾對病患者產生同情。

欣賞電影除了使我們得到娛樂之外,好的電影亦會使我們對角色所面對的處境產生同理心。在2022年,香港發生了多宗照顧者因為承受不住長期照顧病患者的壓力而引發的命案,叫人關注照顧者的身心健康。以往社會只會對長期病患者的醫藥、照顧、情緒等需要有所關注,但原來病患者的照顧者,亦同樣面對著各種壓力,如經濟、情緒、休息的空間上都需要人們或機構的協助。

如春夏秋冬是人生,樹葉於冬天會枯萎、逐漸掉落,Anthony來說,他的記憶在生命的「冬季」中慢慢失去、如葉子般掉下,最後連自己是誰都不記得,覺得自己甚麼都沒有了,哭得像小孩。但編劇卻繼續帶出窗外還有長得茂密葉子的樹木,看護說,仍可帶他出外走走,使他得到安慰。這就如生命總有人與人互相支援的時刻,走出幽暗處,就可找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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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闊一點、看遠一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7/01/2023

人生總有許多不易解決的難題、不想面對的處境、以及不能逃避的現實,有時,學會看闊一點、看遠一點,才是避免令自己走進死胡同的最有效方法。特別是作為父母的,對子女總會寄予十分高的期望,而期望愈高、壓力愈大,對雙方都會造成很大的壓力,學會如何調校自己的態度和期望,對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十分重要。在香港的教育制度之下,最容易令親子關係緊張、產生磨擦的就是做功課和溫習的問題,因為愛之深、責之切,家長無法像補習老師般抽離,過份上心,以至容易牽動自己的情緒,按捺不住就會說出一些過了火位的話,因此,學會避免說一些會傷害關係的話十分重要。又例如在性教育方面,家長和老師往往既緊張卻又不懂得如何開口,卻容易忽略了性教育其實也是價值教育,誤將它看成只是與生理發展和性行為有關的教育,看闊一點,才更容易將它融入日常生活的不同話題,教的時候不會太過尷尬。

而在網絡的年代,要避免被別有用心的人牽著鼻子走,必須先學會主動而非被動地接收網絡上的資訊,更要橫向查證一些重要的訊息,並且刻意避開一些明知很有問題的「山怪」。當然,人生最不容易面對的問題是死亡,以及在生存與死亡之間的掙扎,如何死得安樂或者可以安樂地死去雖然在香港仍未成為熱門的話題,但教會群體應看得遠一點,才能更有效協助弟兄姊妹面對時代的挑戰。最後,堂會與機構之間本應是最佳的伙伴,但往往又未能發揮最大的協同效應,作為堂會和機構的領導,為了天國的事工,實在有需要不斷反思,如何共創雙贏。誠願在2023年開始,透過今期的《燭光》,能與大家一起看闊一點、看遠一點。

電影類型十講 -- 第三講:傻人有傻福

電影小組回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2/01/2023
明光社

「傻人有傻福」作為電影的其中一類,當中的特色,很多時是指「好人有好報」,良善者雖然好像是會吃虧,也有「撞板」的時候,但最後總會有一個好結局。在網上講座為我們分享的王礽福先生,點出了這類電影的三大要素,就是:一、一個被人看不起的「傻人」(不論他是真的傻瓜或是深藏不露的奇才);二、面對著強大的「當權者」、體制(通常是壞蛋或是剝削者)而被剝削或欺負;及三、「傻人」最後都會鹹魚翻生和勝利,獲得一個新身份和新名字。

電影《柏靈頓》(Paddington)第一集和第二集,故事都是講述一隻由秘魯來的小熊移民倫敦,被布朗家庭收養所發生的事情。第一集就當然會講這隻習慣於森林居住的小熊來到大都市時所發生的趣事,牠後來被反派捉拿欲製成標本,但最終都被布朗家營救。

不少電影的續集都會比第一集遜色,但《柏靈頓2》卻更進一步!是次故事說到小熊Paddington找到一本很完美、能介紹倫敦的立體書,牠想將這本書送給遠居於秘魯的露西姨姨,但禮物不單被盜,而且牠還被當成偷書賊鋃鐺入獄,需要布朗家去證明牠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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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集當然都離不開小熊對家庭不離不棄的情,但第二集的設計相當精彩,故事不單連繫上一本介紹倫敦景緻的立體書,電影把小熊與露西姨姨一起暢遊倫敦的想像以一鏡到底的方式,透過翻閱立體書的每一頁倫敦美景都展示出來,可謂創意十足。

而第二集的主題就是夢想成真!小熊是次就是傻傻的帶領著一眾角色尋夢和實現夢想的一集。就算是小熊自己被迫入獄,但他仍然可以帶領大家尋夢,「論盡地」以一隻紅色襪子令囚犯衣服變為粉紅色,改變了獄中氣氛,還製作了相當美味的橙味果醬,影響了自覺不懂煮食的廚師,令大家開始提供美味食譜,將監獄變為美食天堂!而布朗一家各人都能好好運用自己的興趣,如潛水、印刷、玩蒸汽火車和瑜伽去拯救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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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電影本身就很善良,就算是囚犯或是奸角,都是傻傻的很可愛,到最後他們亦可以夢想成真,連過氣名演員Phoenix Buchanan入獄後都可以把整個監獄變成他的音樂劇劇場,令自己想成為演員的夢想成真。

那麼,小熊自己的夢想呢?當然了!雖然他來不及把立體書送到露西姨姨手中,但眾人還是直接把露西姨姨接來倫敦遊覽,比看立體書更好!

筆者認為兩部電影都充滿愛、童真和喜劇感,令人心中暖暖,亦有捧腹大笑的時候,作為合家歡電影實在是不二之選;而電影亦在告訴大家,堅持著心中的良善,(有禮及不作惡)就會有很多人來幫助,夢想有一天會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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