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運政治

海外同志運動拾零

鄭丹華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出版)
12/11/2003

西方同志運動的起源,今已難以考究,大概追溯至古希臘、古羅馬時代,已開始萌芽。希臘雅典最古老的神殿──宙斯神殿,從前曾是同志聚首的熱點,據說同志在那裏不受歧視。另外,古羅馬最重要的諷刺作家朱文納爾(Juvenal)曾指出,自古希臘迄古羅馬,西方的同性戀現象極為普遍;古羅馬時代,對同性戀行為,雖有過法律限制,但其成效不大。

逆向歧視的天羅地網正在收緊

「明光社因人權課程被無理攻擊事件」的啟示
關啟文博士
浸會大學宗哲系副教授
15/11/2005

近日教統局批給明光社一個人權課程,遭同志團體和「人權」組織窮追猛打。很多攻擊明光社的論點和手法一如我們所預測,針對同性戀異見分子的逆向歧視,已開始像一張天羅地網,撒向那些少數敢向同志運動說不的人。下面會分析一些對明光社的無理攻擊。

從「肛交案」看

----以人權、寬容 及 感性包裝的同志運動 
蔡志森
總幹事
30/09/2005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裁定,禁止十六至二十一歲男同性戀者性行為的《刑事條例》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若政府不上訴,十六至二十一歲的男男肛交行為將不再是刑事罪行,再次證明同志團體以人權、寬容及感性包裝的策略十分成功。

「同志」的「彩虹」

Amanda
15/07/2005

「同志運動」或稱「同性戀權利運動」是指一個集合了一批公民權利組織、人權組織、支持同志團體及一些政治家,為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及跨性別人士等爭取社會人士對他們的接受、包容及平等的運動。即使運動被稱為「同性戀權利運動」,但參加人士不獨是單單為同性戀者爭取權益,還會為其他性小眾人士宣揚其權利。

「自由,多少人假汝之名!」(節錄)

撰文:秦民德 整理:陸君樂
中大校友、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國際法研究所)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6/08/2007

中大學生報處理「性」話題的態度到底是「尊重」到甚麼程度,相信同學、社會自有判斷。生活中有對與錯之別,判斷在於人的理性與良知,而不在於審裁處的判決;我們毋須法庭判斷孝順父母是否應該,人若放棄了可貴的理性與良知,把判斷是非的本能出賣給一個制度或一套遊戲規則,所指望得到的,只能是一個「說法」,而不是一個真相。
 

為《家暴條例》創雙贏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13/03/2009

防止家居暴力蔓延 要求家暴條例改名
既保障同性同居者 同時擴大保障範圍
 
近期社會對政府建議的《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有熱烈討論,然而坊間對一些反對政府原來建議的團體(包括明光社)存有大量誤解,我們希望一些對我們有先入為主印象的人士肯花點時間了解我們真正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