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多少人假汝之名!」(節錄)
中大學生報處理「性」話題的態度到底是「尊重」到甚麼程度,相信同學、社會自有判斷。生活中有對與錯之別,判斷在於人的理性與良知,而不在於審裁處的判決;我們毋須法庭判斷孝順父母是否應該,人若放棄了可貴的理性與良知,把判斷是非的本能出賣給一個制度或一套遊戲規則,所指望得到的,只能是一個「說法」,而不是一個真相。
中大學生報處理「性」話題的態度到底是「尊重」到甚麼程度,相信同學、社會自有判斷。生活中有對與錯之別,判斷在於人的理性與良知,而不在於審裁處的判決;我們毋須法庭判斷孝順父母是否應該,人若放棄了可貴的理性與良知,把判斷是非的本能出賣給一個制度或一套遊戲規則,所指望得到的,只能是一個「說法」,而不是一個真相。
防止家居暴力蔓延 要求家暴條例改名
既保障同性同居者 同時擴大保障範圍
近期社會對政府建議的《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有熱烈討論,然而坊間對一些反對政府原來建議的團體(包括明光社)存有大量誤解,我們希望一些對我們有先入為主印象的人士肯花點時間了解我們真正的立場:
《家庭暴力條例》“Domestic Violence Ordinance”(下稱《家暴條例》)並非一條頻常被使用的條例。執業律師戴少清先生,在執業廿多年的經驗中,處理過不少家事個案,對有關條例有相關的認識和見解。
在過去一段時間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討論像已暫時告一段落、同性婚姻的討論也好像仍不是主流的意見、遠方傳來外國同性戀運動的趨勢,好像仍離我們很遠......但是,我們的挑戰是否也離我們很遠呢?
今年一月,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聯盟聯合邀請美國聯合辯護基金Alliance Defense Fund的兩位律師Glen Lavy 和Jeffery Ventrella到香港,與教會領袖及法律界人士分享歐美同性戀運動的情況,以及分享他們在美國介入同性戀運動訴訟的經驗。
同性戀運動的衝擊在2007年看似離開了香港社會,在剛去的一年我們好像沒有聽到高調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聲音,沒有看見有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激烈討論,也沒有遇到像外地數以萬計人仕參加的同性戀遊行……惟事實是否真的如我們所想像呢?
的而且確,剛過去的一年,好像沒有一些大事發生,惟也有不少已被遺忘的片段,或許大家認為是無傷大雅的事件,其實也值得我們注意的:
由於明光社對色情暴力文化及同性戀等具爭議性問題的立場,過去幾年引起一些教內教外的回應,近期更有衝著我們及其他教會而來的遊行,亦有人出書評論我們。一直以來對我們的批評涉及很多不同的議題,當中既有不同的立場;善意的提醒;亦有一些主觀的判斷及個人的憶測和誤解等等,難以逐一回應。
在現今彎曲悖謬的世代中,與真理背道而馳的事日見增多,基督徒面對這些衝擊時,應如何回應呢?隨波逐流浪?還是堅守真理之餘,郤默不作聲?
多元共融、互相尊重是一幅很美的圖畫,相信大家都希望能建立一個關懷弱勢、沒有歧視的社會,但面對一些具爭議的課題,採取一些過猶不及的措施,只會適得其反。
最後資料更新日期: 8/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