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聞拗直,只見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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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灣教育界面對重大的挑戰,因為同性戀教育已漸漸滲入當地的正規課程,並計劃今年8月在小學和初中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推行,西方激進的同性戀教育已漸漸影響亞洲。
2011年4月15日,對明光社同工來說,是一個心情複雜的日子。當日,我們一方面懷著興奮的心情,正式展開本社今年度重點推行的一系列性教育教師訓練課程;但與此同時,我們亦為到當日有多個同志團體的成員,以粗暴的手法硬闖本社辦公室進行滋擾而感到非常遺憾!
以下為當日同志團體上門衝擊的照片,透過下列第一手資料,公眾人士可全面了解事件的經過和真相。
現今流動電話的功能已不止是話音通訊那麼簡單,智能手機配合流動數據服務,使用者能隨時隨地上網接收資訊,到社交網站分享生活逸事等;使用者亦能為智能手機下載不同的應用程式(App),增加手機的功能。與此同時,不論個人或團體都可自行編寫應用程式,並放在網上讓使用者自行下載。除了遊戲外,不少機構都透過應用程式向外界發佈資訊或作宣傳效用。
本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早前撰寫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文,引起張國棟先生關注,並在1041期《時代論壇》撰文要求我們澄清。
首先,該文乃就當時社會上不同人士對明光社的一些批評和誤解而作出,並非回應個別人士及文章,亦沒有提及任何人名及引述某篇文章。
今期「壹周刊」刊登了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的訪問,就「中大學生報事件」而引發的性倫理與道德爭論再展開話題,該文題為《性戰沙皇蔡志森》。首先聲 明,我並非明光社成員,也不是教徒,雖然認識蔡志森,但他並不認識我,而本文亦未經明光社過目。
了解性傾向的議題時,或許可先釐清一些觀念。
性傾向是指人在性和情感方面,顯著及持續地受某一性別或某一形式的吸引;即如同性性傾向,就是對同性有性和情感上的吸引。要立體點來形容,讀者們可想像一下:車在旅途中突然煞停,站着的人都被離心力擺動,不由自主地有「傾向」一邊的感覺。
今天下午,約7-8名同志團體成員強行衝入本社辦公室,佔據課室,騷擾60名預備參與我們性教育教師課程的老師,強逼參加者聽他們的宣傳,事件擾攘了超過 30分鐘,期間本社職員及大廈保安人員一直以和平的方式多次勸籲他們離開,但他們完全不理會,最後要驚動警方他們才肯離開。
對於有關同志團體今次的做法,我們有以下聲明:
大家有沒有想過將來子女的手冊上父母或監護人一欄會要加入家長性別、甚至進一步要列明家長數目呢?這不是天方夜談,更不是危言聳聽,因為美國剛剛宣佈,美國護照申請表將會取消使用「父親」、「母親」的稱謂,改用在性別上中立的「家長一」和「家長二」。
趁青春,留倩影,能夠與愛侶拍一輯婚紗相,為二人的愛情留下美好的回憶,是不少人的憧憬。2008年5月25日就有報章以「同性戀影樓留倩影廿多對女女男男償婚紗照心願」作為頭條,報導中指出本港首次有一間由四位同性戀者自資經營,專門為同性戀者而設的婚紗影樓,開業大半年已替廿多對男男或女女情侶圓了影婚紗相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