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煥光在維護誰的「良知」:論同性戀道德爭議和維家團體遭受到的歧視
過去維護家庭團體基於道德理由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一直被人批評及標籤為「霸道」、「歧視同性戀者」、「恐同症」、「不理性」及「精神有問題」等。平機會主席林煥光甚至明言不立法就是「違反國際法及集體良知」,他大概認為反對立法的人都是埋沒「良知」的。這類的標籤不單是妖魔化道德上反對同性戀人士,更是將他們的道德關注轉移開去。
過去維護家庭團體基於道德理由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一直被人批評及標籤為「霸道」、「歧視同性戀者」、「恐同症」、「不理性」及「精神有問題」等。平機會主席林煥光甚至明言不立法就是「違反國際法及集體良知」,他大概認為反對立法的人都是埋沒「良知」的。這類的標籤不單是妖魔化道德上反對同性戀人士,更是將他們的道德關注轉移開去。
若要選舉最成功的社運手法,同性戀運動肯定榜上有名。由過去三十年,主流傳媒從排斥或醜化同性戀者,轉變為批判或醜化不贊成同性戀的人士可見一斑。明光社15年來皆有關注同性戀的議題,對同性戀運動的手法有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協助不認識此運動的朋友拆開其包裝,看清其真象。
前文提到維護家庭團體在道德上反對同性戀並非不理性。然而,今天主流的報章於同性戀議題上差不多都是一面倒支持同性戀的,對於維家團體所提的理據報道篇幅少之又少。
而且,報道內容常眼於不停地重複炒作同性戀者被歧視的個案,但卻對逆向歧視的例子近乎一字不提。就算少有地有報道提及反對者的理據,都是斷章取義地抽取個別句子扭曲報道,如:「同性戀就是肛交」或「同性戀=吸毒」。
近年反對同性戀的人都被人標籤為「恐同症」及不理性,甚至是精神有問題。這類的標籤不單是妖魔化同性戀反對者,更是將他們的道德關注轉移開去。
為甚麼維護家庭價值的團體會認為同性戀不道德?他們過去只是簡單說:因為同性戀行為違反自然。其實這說法未免太簡單,需要進一步去闡釋。
香港新一屆的政府官員與立法會議員的名單已塵埃落定,政府內部與立法會中支持同性戀運動議程的力量大增。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先生及行政會議成員胡紅玉女士是現任及前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他們在任內均大力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早前林煥光在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會積極為同志爭取權益及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1]
立法會選舉後,泛民贏票輸議席,幸好保住了關鍵的否決權,民主議題仍有橋頭堡。可家庭價值幾乎全線淪陷,三條極具爭議的條例:《婚姻條例》、《性傾向歧視條例》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修訂,一旦於今屆立法會會期開展,以現時立法會內支持同性戀運動和性解放的議員之多,條例隨時在沒有阻礙的情況下通過,令基督徒失去對同性戀說「不」的言論自由,甚至相關的宗教自由,情況令人擔憂。
籌備過婚禮的人士都可能有以下的感嘆:好煩呀﹗為何結婚不可以只是二人之間的事情。對於年輕一代來說,有些甚至不明白,結婚明明是自己的事,卻為何要邀請一班與自己素未謀面的親戚「飲」,為甚麼不可以一切從簡,又或是只跟從當事人二人的計劃。
保障受血者生命安全,紅十字會於文件上交代受感染風險較高的疾病或行為,需暫緩或永久不宜捐血。由於社會資源未容許人人體檢才義務捐血。因此,仔細的健康查詢問卷是必須的,而收集的血液亦須接受傳染病化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