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運政治

歐洲「同運」覆轍對香港的啟示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26/06/2014

1981年歐洲人權法庭裁定,英國法律視兩名男性出於自願的性關係為刑事罪,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有關私隱權的第八條。此裁決隨後觸發歐盟委員會激烈辯論,同性戀運動議題隨之開展。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4年4月)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5/2014

國際

美國各地同性婚姻禁令 陸續被裁定違憲

性別議題的「漸漸」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25/03/2014

學過幾何的人都知道,在開始時那怕只輕微誤差了零點一度,若不及早修正,漸漸發展下去,便會出現與原來目標相差十萬八千里的結果。香港的性別議題正步台灣後塵,可能出現移風易俗的革命性轉變。

性別,由你話事?

藍俊文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0/02/2014

最近,在全球擁有12億使用者的社交網站Facebook在用戶設定上作出了重大變更:在「性別」一欄,除了傳統的男和女,更讓用戶自行選擇多達48種的不同「性別」選項。這些「性別」包括男變女(Trans Female)、性別不確定(Gender Questioning)等。可是這種做法究竟是真的「襟個制」就可以性別「由自己話事」?

對合法肛交年齡下降至16歲的思考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23/01/2014

律政司於2013年12月16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立法會CB(4)225/13-14(04)號文件),表示會在稍後刊憲的《二○一四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中,正式修訂或廢除有關條文。因為高等法院早前兩項裁定,現行《刑事罪行條例》中,多項針對16歲至21歲以下男性進行同性肛交即屬犯法的條文,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中有關兩性平等的規定,因而屬於違憲而宣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