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究竟是怎樣的機構?
06/05/2010
由於明光社對色情暴力文化及同性戀等具爭議性問題的立場,過去幾年引起一些教內教外的回應,近期更有衝著我們及其他教會而來的遊行,亦有人出書評論我們。一直以來對我們的批評涉及很多不同的議題,當中既有不同的立場;善意的提醒;亦有一些主觀的判斷及個人的憶測和誤解等等,難以逐一回應。
由於明光社對色情暴力文化及同性戀等具爭議性問題的立場,過去幾年引起一些教內教外的回應,近期更有衝著我們及其他教會而來的遊行,亦有人出書評論我們。一直以來對我們的批評涉及很多不同的議題,當中既有不同的立場;善意的提醒;亦有一些主觀的判斷及個人的憶測和誤解等等,難以逐一回應。
近年有人喜歡形容明光社和一些基督教團體為宗教右派,[1]以類比美國的基督教右派,初步產生了標籤效應,彷彿香港也存在一些意圖積極影響政府各方面政策;左右選舉;將基督教價值觀強加於他人的教會團體。
在今天的美國,「基督教右派」背負著非常負面的形象,在公眾眼中,他們被視為一群自以為是,封閉保守的人,想把自己的道德價值觀念和政治議程強加在所有人頭上。在學術界,喬治城大學政治學教授克萊德威爾科克斯(Clyde Wilcox),將基督教右派定義為一個「企圖推動福音派基督徒和其他新教基督徒參與政治行動的社會運動。」然而,基督教右派並不是一直積極參與政治活動。
近年在香港有一些團體積極推動性開放,也有一些道德保育團體提倡性節制,反對性解放,並關心社會道德(如賭博),他們也會積極參與公共討論,如登報、一人一信、遊行集會。這些手法是民間團體(包括批評道德保育團體者)經常使用的,然而當基督教團體使用時卻被猛烈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