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幫助和關心曾墮胎的人士
二零一二年週年研討會文集 (專題工作坊)
01/10/2012
引言
引言
擁護選擇權(Pro-choice)和擁護生命權(Pro-life)源於60、70年代美國對墮胎的討論。擁護選擇權的一方倡議孕婦應該擁有自由選擇墮胎的權利;擁護生命權的一方要求保障胎兒的生命權利。
這場討論可以簡單地形容為下列分歧的對壘:
今年是龍年,在龍年效應之下,好多夫婦都希望生一個龍仔龍女。不過就算在其他年份懷孕生子,也是一件喜事。但是若果父母,或者男女朋友之間意外懷孕,他們又尚未打算有小朋友時,懷孕就未必是一個令人開心的事。
性是我們與生俱來的一種慾望,但在不少人心中,性是一個禁忌,不想談也不需教,相信人長大了便自然懂。但事實青少年的成長需要人同行,為他們提供指引,帶領他們成長。在這性資訊紛亂的世代中,學校在青少年的性價值觀建立方面,乃是一個重要的堡壘。
最近醫管局罕有地入稟高院,要求法庭准許一名懷有雙胞胎超過24周的孕婦終止其中一個患嚴重甲型地中海貧血症胎兒的生命,以此挽救母親及另一名正常胎兒的性命。
年青人渴望被愛,與情侶拍拖,容易難敵情慾試探,發生性行為後懷孕的情況屢見不鮮。部份年青人由於年紀太小,未有經濟能力,最終以墮胎來解決問題。我們透過外展社工的幫忙,訪問了兩位曾在局中的年青人,了解一下他們的想法。
英國一項問卷調查發現,去年有近60,000名15歲的女孩承認曾長期服用避孕藥,相比1999年,增幅達三倍。此外,在去年近200,000的墮胎個案中,19歲以下的女孩約佔20%,其中12至13歲的女孩尋求墮胎的數字亦有上升趨勢。
態度決定高度,一個人未來的成就取決於他今日的工作態度,而今日的態度往往是取決於他昨日所受的教育,在性、愛、婚姻和家庭方面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