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關係

娼妓合法化兵棋推演

陸君樂
海外傳媒工作者‧前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5/04/2008

三月發生的妓女連環兇殺案令人再次關注有關受害社群的問題。有團體就此向政府及政客提出娼妓合法化的要求,搬出「外國」的例子,意圖增強其說服力,亦有人提出「一樓雙鳳」的建議,認為這樣才能保障妓女的安全和權益。但無論是合法化或落實「一樓雙鳳」,其實都是要求政府及政客以法律途徑改變現時有關情況。
 
大部分建議娼妓或賣淫合法化的人士都相信合法化能夠帶來以下好處:

青少年對「性」 的操守

陳一華牧師
13/12/2007

根據「母親的抉擇」最近的報告,今年求助個案逾二千五百宗,其中十六歲以下的求助者佔四分一人數,青少年人跌落色情網羅與濫交的嚴重程度,可見一斑。

近日,在元朗更上演了日劇《14歲媽媽》的香港版,一名14歲女生在寓所內產子後,驚慌地將嬰孩從廿四樓擲落街上,嬰孩即時死亡,一條寶貴生命瞬即被奪去,令人聞之心痛,該名少女及其父母身、心、靈之療傷,需要更多時間及支援方能復癒。

他們都是這樣長大的……性教育又從何說起?

性教育講座系列(二)
許惠敏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1/2005

 

近二百名來自不同學校的老師、社工,在連續三個毋須上學的周未大清早,聚首一堂,不是參加甚麼聯誼聚會,只為好好裝備自己,應付青少年性教育工作的挑戰。事實上,處身於這個提倡多元文化、反建制的世代,踏入青春期的青少年,不少都欠缺整全家庭的教養,對甚麼兩性相處技巧一無所知,卻蠢蠢欲試談戀愛的滋味,同時竟又發現「戀愛無分性別」的「潮爆」道理……,這一代年輕人就是這樣長大的!

是誰模造這一代的大學生?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03/05/2009

4月號《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刊登名為〈情到濃時,不如開房〉的文章,作者描述與男友往時租酒店開房的經過,並認為「在這種環境下做愛真的不錯」、建議大家「不妨花小小錢試一試」,惹來網民及教育界的批評,但撰寫文章的《學生報》副總編輯表示自己無悔寫出該篇文章,並對記者說:「若真有中學生看完文章去試時鐘酒店,他們又到了合法性交年齡,我認為不存在問題,我鼓勵他們去試」。

年輕母親的抉擇

港加兩地睇
陸君樂
海外傳媒工作者 | 前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3/04/2009

 三月初,香港一名十四歲少女於網誌上載自拍「大肚相」及分享懷孕心情,引來社會多方迴響,不少網民批評她教壞人、不知羞恥,亦有人讚她勇於承擔事件結果,但少女後來因網上褒貶及傳媒報導評論等壓力而情緒受困,需要接受輔導,可見「罵人唔駛本」的威力實在不容輕視。 

援交少女最CARE什麼?

張勇傑
明光社 項目主任 (性教育)
21/07/2009

我們打開報紙,每隔兩三日就會發現有關「援交少女」的新聞報道。我們從網上的援交討論區中得知援交少女每次性交易收取1,000至2,000元,如果要特別服務就要加錢。從新聞報導我們又知道在2008年11月有中三少女聲稱為前男友還債而在有網上以3,000元底價拍賣初夜,最後以21,000元成交。在2009年6月有少女在巴士上幫人口交,賺取200元「酬勞」來買名牌手袋。

教會領袖及其他信徒的立場

羅乃萱女士 
突破機構出版經理
31/01/2001

娼妓對女性是一種剝削也是一種壓迫,不單不值得鼓勵更應大力反對。娼妓合法化不是治標治本的政策,它並不能解決現時的娼妓問題。政府應從兩方面處理娼妓問題,第一、要關心導致婦女從娼的社會問題,如貧窮問題;第二、要從教育入手使青少年明白人的真正價值。

梁林天慧女士 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

過去香港幫助娼妓的社會資源實非常少,所以當時娼妓要轉業,並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