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團體究竟向誰問責?
20/03/2024
教會團體最終的問責對象是神,在必須作出取捨時只能順從神而不順從人,這是毋庸置疑的,問題是向神問責和向政府及公眾問責,本身往往並無衝突,教會團體作為社會認可、獲得免稅資格的慈善團體,在忠於使命的同時,亦要在市民大眾面前做好的見證,在履行慈善團體的社會責任上不能得過且過。
教會團體最終的問責對象是神,在必須作出取捨時只能順從神而不順從人,這是毋庸置疑的,問題是向神問責和向政府及公眾問責,本身往往並無衝突,教會團體作為社會認可、獲得免稅資格的慈善團體,在忠於使命的同時,亦要在市民大眾面前做好的見證,在履行慈善團體的社會責任上不能得過且過。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政教關係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十分具爭議的話題,有時亦像鐘擺一樣,受到社會環境和氣氛的影響,會由一個極端擺去另一個極端。一直以來,不少教會和機構在關心社會的行動上都不會走在最前線,對政治問題都敬而遠之,很少會以教會的名義去支持或反對某個政治方案或某個政黨的建議,更極少以教會或牧者名義去支持某位立法會或區議會候選人,亦很少參與遊行集會,對於一些受人關注的社會議題,最多只是辦個講座或研討會,而聯署是其中一個最容易凝聚較多不同團體和個人參與的方式。
一些教牧在過去幾年,由於關心香港社會的發展、以及關心很多在前線追求社會公義和改變的弟兄姊妹,因此會較多發聲,包括參與不同的聯署和網絡、在自己的臉書和不同的社交平台,公開或私下表達意見,少部份在社會運動期間會走到前線去關心和牧養一些年青人。當然,大部份教牧對社會的關心,主要都是出於赤子之心,他們對政治和社會問題的了解往往都不是專業、也不是權威,因此,大家毋須將他們的意見看得太政治化,應重視他們從信仰和牧養角度對生命的反思和實踐,不要糾纏於他們對政治問題的個人判斷。
鑑於近年社會人士關注愈來愈多團體在街頭和公開籌款的手法、善款的真正用途,以及出現一些涉及慈善團體的醜聞,於是法律改革委員會較早前發表了諮詢文件,建議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