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文化影響守法意識
12/07/2012
報章不時報導一些襲警案件,雖然都不是「窮凶極惡」的歹徒所為,但確實會對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例如:有人不服交通警向他發出告票,先而動口辱罵,繼而有肢體踫撞;有情侶口角,警察上前調停,但最後卻成為泄憤對象,無辜受傷。
報章不時報導一些襲警案件,雖然都不是「窮凶極惡」的歹徒所為,但確實會對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例如:有人不服交通警向他發出告票,先而動口辱罵,繼而有肢體踫撞;有情侶口角,警察上前調停,但最後卻成為泄憤對象,無辜受傷。
特首候選人唐英年在選舉提名前被揭發其住宅涉及僭建,電視台、報館即出動大型吊臂車(俗稱吊雞),把記者吊到兩三層樓高,然後從高位拍攝和採訪現場實況。
近日,一些年輕示威者多番被形容以「衝擊」的方式向政府官員抗議,包括向官員擲物示威,甚至破門硬闖會場。警方則如臨大敵地處理,態度強硬,多次使用胡椒噴霧,以及抬走示威者,在面對批評時,署長曾偉雄強調「為維護法紀要道歉,是天方夜譚」,認為警方的執法是合情合法合理。
一名理工大學副學士生,因為以電郵恐嚇特首曾蔭權及多名高官,被判接受感化十二個月。另外,三月初曾蔭權在科學館出席活動時,多名示威者衝前引起混亂,其間曾蔭權報稱被撞胸口,感到痛楚,警方最近以「擾亂公眾秩序」起訴一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