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變性

明光社十六週年研討會:變性人的法理情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9/09/2013

變性人W一案的官司已完結,終審法院判W勝訴,W能以變性後的性別身份結婚。變性人對大部份市民而言是一個陌生的課題,教會亦欠缺這方面的討論。為此,明光社於6月22日以「變性人的法理情」為主題舉辦了十六週年研討會,約有九百人出席。

變與不變 龍仕功:選擇從過去的枷鎖中釋放出來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青年事工)
11/07/2013

不論是行為還是喜好,龍仕功兒時總覺得自己是個女孩子。「娘娘腔」是個常被掛上的標籤。年少時他跟女孩一起才能找到身份認同,甚至青春期發現自己在性方面受男性吸引。「厭惡」是他對自己男性的身體和外形最貼切的描述,內外無法協調,還受著「性別焦慮症」的折磨。

變與不變——Omena:我只是平凡人

Omena
2009年下旬完成手術,著有《我有過26年的男兒身》
11/07/2013
對於變性議題,人們很快便把焦點放到變性手術上,但可別忘了經歷其中的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他們所面對及經歷的掙扎都不足為外人道。外人以為變性手術就是一切;然而,他們有不同的想法,而且選擇了不同路。就讓我們進入他們的內心世界,聆聽他們這一路走來的經歷。可別忘了,他們同樣都是上帝疼愛的人。

變性人只是跨性別的一種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11/07/2013

「如果給你選一次,你想做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這可能是很多人小時候會玩的遊戲。有些人很接受自己的生理性別(sex),以及伴隨而來的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y),但有些人卻不認同生理性別所帶給他的一切身份,甚至連自己的生理性別特徵也抗拒,甚至厭惡。

變性人是男是女?

傅丹梅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5/11/2010

一名變性人與男朋友申請註冊結婚,由於香港法律只容許一男一女的婚姻結合,而該名變性人的出生證明書顯示「她」是一名男性,因此婚姻登記處拒絕他們的申請。他們不服而提出司法覆核,並獲得高院受理,張舉能法官於2010年10月5日判原告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