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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第二階段公眾諮詢的討論方向
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政府自2008年10月3日至2009年1月31日止,進行了第一階段為期四個月的公眾諮詢。檢討報告由AWTC (Lo & Lam) Consultancies Ltd此顧問公司(以下簡稱「顧問」)負責,內容顯示,大多數人都認同《條例》存在的需要性,只是認為在規管上,必須審慎設計和執行。
《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 明光社發言稿
過去一年多,明光社一直透過不同途徑表達對家暴條例修訂的意見,由一開始我們已表明,任何人若受到暴力對待,政府必須正視及予以適當的保障,但任何條例的修訂亦必須留意其細節,避免令人誤解及出現可能導致司法覆核的伏線。
關注焦點
傳媒、性文化、社會及家庭倫理問題(例如賭博),一直都是明光社關注的重點,我們會在每期《燭光網絡》和大家介紹和分析一下,近期在這幾方面一些值得我們關注,會對香港社會造成影響的問題,並一同探討回應的重點和策略。
關注焦點
傳媒、性文化、社會及家庭倫理問題(例如賭博),一直都是明光社關注的重點,我們會在每期《燭光網絡》和大家介紹和分析一下,近期在這幾方面一些值得我們關注,會對香港社會造成影響的問題,並一同探討回應的重點和策略。
關注焦點
傳媒、性文化、社會及家庭倫理問題(例如賭博),一直都是明光社關注的重點,我們會在每期《燭光網絡》和大家介紹和分析一下,近期在這幾方面一些值得我們關注,會對香港社會造成影響的問題,並一同探討回應的重點和策略。
反對政府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 為同性婚姻大開綠燈 —— 明光社新聞稿
明光社自九七年起一直關心社會的性文化及家庭倫理對下一代的影響,新一屆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天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建議,政府建議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的保障範疇,本社曾兩次去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先生詢問有關修訂的原因。據政府及立法會文件資料顯示,現時的《家庭暴力條例》自一九八六年制定以來,一直只適用於有婚姻關係的人士,及有猶如婚姻關係的同居男女及他們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