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期)

序:「研究與應用並重,信仰與生活並行」 一間以「兩條腿走路」的研究中心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 (p.3)
15/10/2009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成立,旨在建構「既重理論,又重實際」的社會研究工作,對社會發展、生命價值、道德倫理問題有更深刻的思辨和分析。研究中心原生自明光社屬下的教育資源中心,又在2005年成立的「生命及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的基礎上擴展而成。多年以來,經過同工的努力,和多個主內友好機構的合作和幫助,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於2008年5月31日正式成立。

前言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 (p.7)
15/10/2009

 源於家庭,亦由家庭延伸家庭友善政策初探
「生命及倫理中心」自2008年成立後,即開始在社會問題與信仰整合的研究路上起步。研究中心首屆研討會於今年5月份舉行,主題為「家庭友善政策初探」。在探討何為「家庭友善政策」之先,我們必須承認:現時本港根本仍未有一套完善的「家庭政策」。事實上,社會上所發生的問題,如家庭暴力,探其根源,都離不開家庭管教和家庭功能的失衡。要強化家庭的社會作用、強化家庭教育、裝備家長管教子女的能力,都需要一套多向度、綜合及整全(Holistic)的「家庭友善政策」。
 
「愚昧的兒子是父親的禍患,妻子的爭吵,如雨連連滴漏」(箴十九13)。從人類文明的發展來看,家庭由始至終都是社會最基本的建構單位。家庭的好壞直接影響社會的好壞。今天的社會問題雖多,但基督徒若能建立美好的家庭,就如光和鹽的作用一樣,影響世上眾多的家庭。從基督教信仰的價值觀來看,我們確信婚姻和家庭都是神恩賜的。祂不單創造天地萬物,也是人類、國家、社會、家庭及個人生命的主宰。人的禍患,很多時源於不珍惜、不懂得建立家庭,使家庭淪為人間地獄;相反地,懂得齊家的,能使家庭變成人間天堂,這也是一切幸福的源頭。

香港的婚姻家庭政策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 (p.13)
15/10/2009

摘要
 
婚姻家庭所涉及的不僅是個人的問題,亦涉及社會的問題。從社會的角度看,性是一種強大的力量,所以社會希望藉著婚姻家庭制度,適當地調控這種力量,以維持社會的秩序。因此,任何政府都要因應其社會的實際情况決定該社會所支持的是怎麼樣的婚姻家庭制度。基本上,香港社會是以一種醫療模式的角度來看婚姻和家庭。當我們談及家庭時,我們所重視的並不是制度,卻是家庭成員間的關係。因此,當夫妻認為他/她們的關係已經破裂到不可挽救的地步時,法庭亦只可以容許他/她們離婚。法律的改革是希望令現行的婚姻家庭制度變得更公平,又讓得到他/她所應該享有的權利。或許有人擔心以權利來界定家庭成員間的關係將會引進衝突的元素。因為存在於家庭成員間的應該是親密的關係,但權利所強調的是彼此的道德界線。
 
引言
 

解構特區政府的家庭政策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 (p.29)
15/10/2009

 摘要
 
本文從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親自領導的家庭議會講起,探討界定「家庭政策」的不同進路,指出「家庭視角」是家庭政策不可或缺的元素;而問題處境的診斷是制訂家庭政策的重要起始點,假如對家庭面對的問題掌握不夠全面或深入,會關鍵性地令政策目標錯誤聚焦,影響政策手段的取捨選擇和成效評估。本地和國際間關於社會變遷和家庭價值的研究卻發現,社會現象和個人行為的因果關係複雜,不能片面地將家庭和婚姻生活的改變,歸咎於社會價值或個人倫理。在政策施行上,鞏固落實傳統家庭價值未必能達到強化家庭制度的社會目標。而且,單靠一套家庭價值不能直接推演出切實可行的家庭政策,因為尚要兼顧平衡社會公平、分配公義、公共理財等宏觀的政策考慮。爭取政府回應家庭面對的困難挑戰之餘,我們不能迴避一些基本的政治哲學原則問題,例如:政府的責任是製造成全幸福的家庭,還是優先照顧不幸的家庭?
引言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06/07年的施政報告中宣布,會研究成立一個高層次的「家庭事務委員會」(Family Commission):
 

社會發展指數啟示:如何建立更健康的家庭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 (p.39)
15/10/2009

摘要
 
社聯早於《社會發展指數2004》報告書已提出應強化家庭凝聚力,然而《社會發展指數2006》、《社會發展指數2008》的家庭團結分類指數一直錄得負增長,情況不單一點沒有改善,還進一步加速惡化,錄得第五次的連續負增長,顯示本港的家庭團結問題極需要社會各界的正視。家庭團結分類指數,主要由家庭暴力個案、新婚數目及離婚個案與新婚數目比例組成。前者指示愈來愈多已建立的家庭正面對危機,後二者表示人們對家庭的觀感及行為反應。這些能為我們提供線索,討論香港家庭的狀況,提出支援的政策和服務。指數的作用,只屬是指示性質(Indicative Nature),它並不說這些指標(如:離婚個案或家庭暴力個案)就是造成家庭問題的主因。再者,社會發展指數探討的是家庭「團結」,屬描述性的研究,我們指出家庭團結正在下降,是希望面對家庭型態多元化的現實,並提出以政策和服務支援各種家庭型態。我們相信人人都希望有健康的家庭,只是怎樣才是健康家庭,因人和家庭的處境而異。基於公義、仁愛的信念,為不同的家庭提供他們所需的支援是我們的使命,亦是協助每個家庭尋找健康快樂生活之道。
 
引言
 

福利政策:如何加強對家庭友善的社福措施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 (p.48)
15/10/2009
摘要

近年香港特區政府跟隨聯合國大會向各國政府的呼籲,提出重視家庭和諧與建構家庭友善社會,一些政黨、立法會議員、相關的政府部門和部份社福機構亦相繼踴躍 回應,透過不同途徑積極推動家庭友善措施,主要包括經濟援助、增加家庭資源、建構家庭友善工作環境、降低育兒家庭就業障礙、加强幼兒教育支援、幫助兒童健 康成長和促進性別平等。但是,政策成效似乎不大,家庭功能近年仍在減弱。本文嘗試探討其原因,從而找出推動家庭友善政策的障礙與強化家庭功能的其他措施和 方法。

婦女政策:如何提高婦女受到的保障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 (p.57)
15/10/2009

 摘要
 
現時香港的政府官員、社區領袖、工商機構的管理階層中,不乏女性的參與,而經過社會各界多年來的爭取,婦女亦較以往獲得較多的法律保障。然而,面對雙職婦女不斷增加,以及社會環境的轉變,有必要提高婦女受到的保障,如增設托兒服務、男士侍產假等家庭友善政策,同時,提升政府部門對性別觀點的認識,令婦女得到合適的保障。
 
引言
 
現時香港的政府官員、社區領袖、工商機構的管理階層中,不乏女性參與,而經過社會各界多年來的爭取,婦女亦較以往獲得較多的法律保障,例如:《家庭暴力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性別歧視條例》等,社會保障方面,政府亦以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為全港市民提供保障,從不同層面保障婦女應有的基本權益。

青少年上網行為、對策及家長的角色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 (p.63)
15/10/2009

摘要

踏進入廿一世紀,電腦及網絡發展極為迅速,青少年的餘暇活動都有所轉變。在眾多的青少年新興玩意中,上網行為是愈來愈普遍。然而,青少年上網成癮問題亦同時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作為教育工作者或家長,我們見到很多青少年盲目地沉迷於傳媒資訊及網路行為,情況實令人憂心。本文嘗試與讀者一起探討香港青少年沉溺於科網行為的現象、並嘗試探索一些有效的對策、及討論家長應有的角色。

引言

在二十世紀六十至七十年代,當電子遊戲及電腦尚未如此發達及普遍時,青少年的餘暇地點大都在球場、桌球室、電影院及溜冰場等,直至八十至九十年代,年輕一代則花時間在電子遊戲中心、漫畫店及卡拉OK店等娛樂地方。當進入廿一世紀時,青少年的新興玩意莫過於在家中或到網吧玩電腦遊戲,而在香港的報章上,我們也不難發現「20萬學生變網癡」(東方日報,06年5月21日)、「追蹤青年『機癡』48小時二樓網吧是我家」(星島日報,03年2月25日)、「失蹤一夜,養父尋至,11歲童迷上網吧拒回家」(星島日報,03年2月24日)等為標題的上網成癮新聞。在電腦及網絡世界發展迅速的同時,青少年上網成癮(或稱網路成癮)的問題,亦成為社會上關注的焦點。有關學者及機構亦開始就此方面作出研究,本文嘗試與讀者一起探討香港青少年沉溺於科網行為的現象、對策及家長的角色。

The Impact of Media and New Culture on Hong Kong Families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 (p.70)
15/10/2009

Abstract

在新教育制度上加強對家庭的支援

生命倫理研討會文集 2009 (p.85)
15/10/2009

 摘要
 
現時香港正推行新的「三三四」學制,該學制改變了現行的大學及中學制度,對本港的教育以至家庭建構帶來深遠的影響。本文作者以其教育工作者、家長、以及家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主席的多個身份,解釋「三三四」新學制對各個層面帶來的轉變和影響。透過分析新的學制、家庭及支援家庭的友善政策的相互關係,檢視各持份者如何能在新教育制度上加強對家庭的支援。
 
引言
 
今次大會給筆者的題目非常豐富,既要提到新教育制度,也要提及怎樣對家庭支援,更要處理如何推行家庭友善政策。先從新學制這一方面說起,究竟何謂新學制?「三三四」新學制中的兩個「三」是指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同學就讀三年初中後直接升上高中,基本上沒有同學會被學校淘汰,而學生讀完了六年中學後便可考中學文憑試。政府聲稱新學制會減低考試壓力。雖然與舊制相比,考試少了一次,但壓力真的會減低嗎?台灣,內地及韓國等地方可以說是提供答案的好例子,在這些地方,學生能否進入大學,都取決於一次高考。面對一次「定生死」的考試,學生可以不緊張嗎?答案顯而易見。
 
香港的新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