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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不只是性交教育
在經濟陷於困境,傳媒一片減薪裁員聲中,色情資訊再次發揮其威力,加入了救市行列。多本以年青人為對象的雜誌,每期皆以近乎全裸的女藝人為封面,並以各式各樣的性玩意和類似春宮圖的漫畫為招徠,連一向標榜要辦一份乾淨刊物的雜誌,也要開闢關於「性問題」的專欄。
「傳福音」和「社會關懷」?
剛加入明光社成為研究幹事約兩個月,以往曾經有一年時間參與「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的義工工作,探訪露宿者,亦有兩年於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FES)的中學部事奉,回看以往所接觸的人和事,開始對這個社會、對人性,有一些體會和反思,在此希望與大家分享。
用心聆聽 體諒同行
Michael
三杯水與棺材釘 各地同志婚姻的簡介
編 者 按 : 在 今 年 八 月 二 十日 立 法 會 研 究 性 傾 向 歧 視 的 辯 論 中 , 支 持 為 性 傾 向 歧 視 問 題 立 法 的 香 港 性 權 會 主 席 邵 國 華 提出 以 「 同 志 伴 侶(Domestic Partner)」 的 概 念 來 替 補 現 存 婚 姻 制度 , 使 同 志 亦 可 享 有 與 一 般 夫 婦 無 異 的 待 遇 。
踏上「明光」之路...
記得大學畢業時,懷著滿腔熱誠的投身傳媒工作,對初出茅廬的我而言,記者生涯無疑是甚具挑戰性,令人大開眼界;然而,部分「行家」不擇手段的「搏出位」、「搶獨家」,為向無理的上司交差,無所不用其技,卻教人感到無奈與沮喪。作為基督徒記者,如何堅守社會責任?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又怎樣作鹽作光?逆流而上的掙扎教人卻步!
報章報道手法與青少年暴力
近日涉及青少年的嚴重暴力罪案頻仍,涉案青少年更有年輕化趨勢,而較為轟動的是七月被揭發的十一歲男童撕票案,其中三名綁匪的年齡僅介乎十二至十六歲之間。至於其他青少年毆鬥、廝殺、非法禁錮等罪案,更是天天見報,而且手法愈見殘酷,令人髮指,不少都只因「望女仔」等瑣事初生口角、繼而動武,反映青少年普遍認同「以暴易暴」是解決問題的上佳選擇,情況實在令人憂慮!
近期青少年暴力問題
年輕人血氣方剛,一時沉不住氣,先是口角、繼而動粗,本來就沒甚麼好奇怪的。可是近年的新聞報導,大凡談到青少年暴力案的,再不是以甚麼「敷藥出院」等詞語作結,倒是以「圍毆」、「虐打」、「命危」、「藏屍」甚至「烹屍」等駭人的字詞起論,教人讀來觸目驚心。從沒想到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竟然會做出這些Satanic(窮兇極惡)的行徑!究竟我們的社會出了甚麼岔子?這個問題,絕非筆者所能回答,也不是本文重點。
爆樽.吹雞
這兩位青年人都很年青,但人生經驗絕不簡單:他們曾多次參與打架,更有進入男童院的紀錄。暴風歲月的日子他們怎樣渡過?幫助他們的社工又怎樣看現今的青少年的暴力行為?暴力漫畫、電影會否給他們「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