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網絡
即時通訊及社交網絡,由點對點、點對群組或群組對群組形成,讓我們隨時隨地都可以溝通,任何時候都可以分享,連繫無盡的世界。藉著互為分享、大家互為影響著彼此的價觀、行動及關係。
警方在2016年12月搗破一個跨國跨境「網上情緣騙案」集團,拘捕14人,案件涉及73名香港女子,被騙款項共5,800萬元。除了金錢損失的案件外,還有無數涉及性關係的網絡騙案,事主一往情深的付出,可惜遇上專業「玩家」,發生性關係後就一走了之。「網上情緣騙案」的受害者以女性為主,「網上勒索案」的受害者則以男性為主。根據警方數字,2016年錄得697宗「裸聊勒索案」,損失金額共240萬元。
看到有學者指上網就像是水和電:[1]部份大城市開始提供免費Wi-Fi服務或在街道上能享受極高速的上網體驗,甚至有說歐洲國家已視上網為必須品,為每名國民的基本權利,當中包括法國、西班牙及瑞士。
網絡自由度高,相比起面對面的溝通,人們似乎比較容易隔著螢光幕,於網絡評論時事及人物。但有時可能會過了火,傷害別人,成了網絡欺凌;或燃起火頭,被人追擊和欺凌。社福機構香港遊樂場協會於本年調查訪問了香港、新加坡、台北、澳門和廣州五個地方合共4151名青少年,發現他們面對網絡欺凌的情況嚴重,曾遭受網絡欺凌的受害人多達72.9%,而曾網絡欺凌他人者亦有68%,最常見的網絡欺凌行為包括起底、騷擾及罵戰。許多曾經於網絡欺凌他人者,亦同時稱自己是受害人。在被網絡欺凌的人士中,僅兩成受害人會向他人求助。
我們習慣使用手機瀏覽訊息,很多人早已漸漸地懶得拿起報紙來看新聞。甚至有新聞系講師分享到他任教的學生中,很多都不想拿起報紙,因為油墨「污糟」,看了要洗手…… 但大家在網上看新聞,原來也不是透過新聞媒體的網站,而多在社交媒體的朋友所分享的新聞堆中,找比較吸引的來看。
我們普遍都會透過社交媒體,如WhatsApp、facebook接觸資訊或與朋友溝通,而社交媒體的發展極為迅速、影響力驚人,在我們生活中,或已成為習慣或宣傳的好幫手。但在使用它時,我們又或許未有認識到它的威力、趨勢,亦並未深切留意其引申出來關於私隱、保安等問題。
日本漫畫比卡超的支持者遍布全世界,是不少人的童年回憶。因此,當遊戲商在7月初推出Pokémon GO的手機遊戲,造成玩家成群結隊四處尋覓小精靈的空前盛況。遊戲先在歐美澳紐等國家正式推出,香港的玩家只能乾等,待香港區正式開放後,才能盡情享受野生捕獲「寵物小精靈」的樂趣。
社交媒體發展迅速,影響力亦極為驚人。據報道,香港fb每月的活躍用戶接近五百萬,我們在當中瀏覽社交網頁,分享、連繫、接收訊息,甚至宣傳產品…… 早已成為不少港人的生活習慣及好幫手。但我們又是否可以完全了解和駕馭它呢?
相信不少網民每天都會在facebook (fb)分享自己近況之餘,亦會看看朋友分享的相片和新聞,當看得「過癮」或對事件感到不憤,也可能會回應一下……fb已是我們大部份人生活的一部份。但我們有否留意到,這既看似開放的平台,卻是由大數據(Big Data)及演算法(Algorithm)所操作,有機會使我們的私隱被他人窺探、被記錄研究?而且,我們亦會因自己的瀏覽習慣及演算法的影響,限制我們接觸的資訊,情緒亦會被它所顯示的內容所牽動。
社交網絡裏的內容及網絡友人的資訊多姿多采,相片、短片、感受、時事分享……容易令人目不轉睛地繼續滾動熒光幕,不斷的追看下去。不少青少年每天花大量時間流連於社交網絡,因而失去了在成長過程中,與社會上不同背景的朋友和同學面對面溝通的機會,也選擇失去接觸陽光、享受戶外活動的寶貴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