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同性婚姻的一言一語
17/09/2015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憲後,隨後掀起陣陣漣漪,影響世界各地,香港也不能倖免。雖然同性婚姻的討論在近來沸沸揚揚,但這卻是經年備受各方討論的議題。以下我們輯錄了各方關於同性婚姻的言論,讓讀者參考。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憲後,隨後掀起陣陣漣漪,影響世界各地,香港也不能倖免。雖然同性婚姻的討論在近來沸沸揚揚,但這卻是經年備受各方討論的議題。以下我們輯錄了各方關於同性婚姻的言論,讓讀者參考。
「全民公投」、「立法修訂」與「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是世界各地通過同性婚姻的三大途徑,當然每一個地方都有各自的政治、宗教和文化背景,以下將會簡單分析數個已通過同性婚姻國家的背景,讓讀者參考,並了解當中相通之處,引以為鑑。
美國的政治制度是不少國家爭相仿效的對象,美國以「聯邦制」處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間的權力關係;以「權力分立」將行政、立法及司法三大政府機關分開並且互相制衡,防止政府濫權,影響人民利益。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訂案所賦予的基本權利,這項判決代表同性婚姻在全國合法。第十四修訂案包括一項「正當程序條款」(Due Process Clause),指到任何一個州分(State)不得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下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6月26日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全美五十個州都要容許同性戀者結婚,並享受與異性婚姻同等的千多項聯邦福利和權利,同性戀運動可謂達到空前成功。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早前作出裁決,一夜之間令全美國通過同性婚姻。不少美國人,包括共和黨2016年總統參選人Rick Perry,均批評最高法院作出這個涉及改變社會制度的決定,認為是由司法取代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