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有關交友配對服務的投訴明顯上升,今年首11個月已錄得88宗,超越過去三年的數字。投訴內容主要涉及配對對象與期望不符,例如年齡、外表等條件存在落差,甚至有配對對象要求額外禮金,若遭拒絕則後續再無跟進。另有投訴人支付高達七萬元購買服務,卻發現合約條款與自身理解不同;亦有案例出現假冒會員企圖欺詐,要求轉至其他通訊軟體並索取費用,令人質疑服務平台的管理與誠信。不少當事人要求退款,惟部分公司否認違約,糾紛難解。
此現象促使我們反思現代交友的本質與途徑。許多人在尋覓伴侶時,容易抱持理想化的期待,盼望對方符合所有條件。然而,即使參加者在配對時填寫的收入、職業等資料屬實,人生狀態本就可能會發生改變。因此,選擇交友服務的成年人,除了需調整心態、合理看待期望之外,更應保持理性,謹慎保護個人財產與情感。新聞中的案例正好提醒我們,即使付費使用服務、懷抱真誠之心,仍可能遭遇意圖不軌之人,或面臨與預期不符的結果。尤其在簽訂合約前,務必細閱條款,將抽象期望轉化為具體條件。例如,若希望認識喜愛跑步者,可明確列明「每週戶外跑步三次、每次至少三十分鐘」,以減少後續爭議。其實交友配對服務僅是與人認識的媒介之一。人們渴望建立的真誠關係——無論是友情或愛情——關鍵仍在於相互理解與真實相處。認識只是起點,關係能否持續,終須回歸日常相處中的感受與磨合,以清醒之心迎接友情或愛情。
參考資料:
〈消委會|40歲高薪女付7萬元買交友配對服務 18男均未完全符合條件〉。《am730》。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