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減價戰真的沒有影響質素嗎?
各位朋友,多謝各位一路以來對明光社的支持,在此我們先報告上次有關「童黨燒屍案」引致本社發起「要求政府全面檢討及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一事。我們從立法會秘書處的回信中得知他們已把我們的「意見書轉交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及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並請該兩個事務委員會考慮舉行聯席會議」,而我們也得知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將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作出檢討,我們會積極作出跟進。
各位朋友,多謝各位一路以來對明光社的支持,在此我們先報告上次有關「童黨燒屍案」引致本社發起「要求政府全面檢討及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一事。我們從立法會秘書處的回信中得知他們已把我們的「意見書轉交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及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並請該兩個事務委員會考慮舉行聯席會議」,而我們也得知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將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作出檢討,我們會積極作出跟進。
過去10年,香港的自殺人數不斷上升,根據死因裁判法庭報告顯示,2004年有1187人自殺,以香港690萬人口計算,自殺率是17.2,即每10萬人就有17.2人自殺,平均每日約有3人自殺。失業人士自殺率近30%,排位最高、其次逾12%為退休人士,令人驚訝的是家庭主婦自殺率為11.28%,排行第三位。
明光社於四月底發表了一項報章污染指數調查,以色情、失實、不當報道手法三方面評估中文報章表現,調查發現污染程度最嚴重的,正是三份銷量最高的報章。這項調查的結果令人一點也不感到意外,可惜調查結果卻解答不了另一個問題;香港讀者為什麼偏鍾情污染報章,調查為什麼不詢問受污者平日喜歡看什麼報,看看批評得最狠的受眾,他們又是否言行一致?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於去年12月向政府提交報告,明確建議設立一個法定的自律委員會,處理有關報刊無理侵犯私隱的投訴。四個新聞業組織和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一致反對成立「傳媒自律委員會」,認為會損害新聞自由,但根據現實情況,傳媒自律並不見得可行,因此本社對於法改會的建議有以下回應:
為傳媒的「藍天」打打氣......
過去一年,傳媒發生了:
日前香港六大宗教領袖發表聯合新春賀詞,內容提到部分傳播媒介每多對教育有負面之製作及報道,敗壞社會之健康風氣,腐蝕青少年之心靈,成為產生社會暴戾之根源… … 可見香港的傳媒問題的嚴重性不容忽視。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由十八個教育、家長教師會、社會服務及宗教團體組成,為青少年能夠有一個免受不良傳媒資訊影響的健康成長環境而努力。明光社,亦是「反色暴」組成的十八個團體之一。
明光社成立之後,常鼓勵基督徒向影視處投訴有色情成份的媒體(例如:電視、電台、廣告、報章和雜誌等)。但究竟不斷去投訴是否有效呢?今次筆者找一位過往有投訴色情媒體的朋友作出訪問。
(A代表筆者、B代表被訪者)
A:你可以講一講你過往的投訴經驗嗎?
B:我曾多次向影視處投訴一份報章的色情照片,亦曾投訴一本家庭雜誌,刊登買弄色情之文章及照片。
明光社就有關傳媒對於「天平村三屍慘案」觸發的「陳健康事件」,曾於10 月31 日在明報刊登廣告呼籲市民一同在一週內罷買罷看有關渲染報道是次事件的報章及電視節目,是次行動在11 月8 日正式結束。
對天平村慘劇的死者
死者雖已矣,但生者仍應對她╱他們有一些哀悼與懷念。這種社會性的慘劇,公眾更應記念、關注及以此為戒。但陳健康事件卻使我們的注意力完全轉移。
亞視高層在回應輿論的「賣肉」指責下,多次高調地公開地強調亞姐準決賽會是健康的,適合一家大小收看的節目,大家看後自會明白托詞來回應。既然如此,就讓當晚的選美環節與水上節目說出真相。當然,這也是批評者當有的責任,再次向電視台表達家庭觀眾的看後不滿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