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傳媒操守

讀者清新品味,決定傳媒風氣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11/08/2011

藝人被狗仔隊以長鏡偷拍入屋的情況嚴重,早前便有數名藝人到私隱專員公署投訴《FACE》周刊和《忽然一周》,而本社亦為此發起「尊重私隱嚴拒偷拍」的聯署聲明,盼望公眾明白「希望自己的家居生活不會被人監視,是所有人的合理期望和權利。」無獨有偶,上星期再有團體強烈譴責兩周刊偷拍妓女,漠視她們的私隱及感受。

其實,傳媒偷拍私隱的問題可謂「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

狗出沒注意!

舉辦日期: 
12/08/2011

藝人及知名人士被傳媒跟蹤、以長鏡頭偷拍,再配以經編者創作的「絶核」及「超衰」文字描繪,刊登於報刊的報導手法,或許市民都已經習以為常,因為狗仔隊的出現不經不覺已有十多年,其無所不用其極的採訪手法卻一直借「新聞自由」及「公眾利益」之名來掩飾,但實在卻正摧殘同業的專業及名聲!
 

傳媒偷拍蔚成風 私隱專員展調查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7/07/2011

早前有藝人被記者以長鏡偷拍家中的私生活,甚至拍得裸照,他們其後往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據報道,私隱專員聽取口供後認為,投訴人在自己家中被拍到全身赤裸及男女親密舉動的照片,初步證據顯示,事件可能涉及以不公平的方法收集個人資料,違反保障資料原則,私隱專員公署會展開調查。

評「壹周刊」的《性戰沙皇蔡志森》!

小新
27/06/2007

今期「壹周刊」刊登了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的訪問,就「中大學生報事件」而引發的性倫理與道德爭論再展開話題,該文題為《性戰沙皇蔡志森》。首先聲 明,我並非明光社成員,也不是教徒,雖然認識蔡志森,但他並不認識我,而本文亦未經明光社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