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父母的共同責任
婚姻和家庭是人類社會重要的基石,家人關係亦是人類最親密的關係,很多需要都能在當中得到滿足。但近年,社會出現很大的轉變,遲婚、不婚、離婚、再婚的現象變得非常普遍,根據政府統計處《香港人口趨勢1981-2011》資料顯示,2011年,男性及女性的離婚/分居人口所佔的比例分別是3.2%及5.5%。
婚姻和家庭是人類社會重要的基石,家人關係亦是人類最親密的關係,很多需要都能在當中得到滿足。但近年,社會出現很大的轉變,遲婚、不婚、離婚、再婚的現象變得非常普遍,根據政府統計處《香港人口趨勢1981-2011》資料顯示,2011年,男性及女性的離婚/分居人口所佔的比例分別是3.2%及5.5%。
香港700多萬人裏, 每天都有嬰兒出生,對這些最弱勢的人來說,誰最能保障他們?常識告訴我們,最理想的狀況是親生父母能夠無條件地愛護、不離不棄地養育,成為他們一生的模範。很多婚姻法都秉承這常識。結婚不必然有後代,但後代最理想是在親生父母懷中成長。
「愛爸媽 . 愛我家」運動籌委會繼2014年在九龍公園的啟動禮之後,與一眾參與團體舉行了集思會,建議在每年11月11日夫妻節一起向配偶表達感謝和愛意,彼此提醒婚姻的盟誓。
為人父母者,總會著緊孩子的需要,希望為他們提供最好,但因社會「吹」著不同的風氣,令父母在培育孩子的過程疲於奔命。怪獸家長、現代「孟母三遷」,又或是月花數萬元報讀興趣班等等,都呈現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贏在起跑線或 終點。說到底,其實那些提升孩子競爭力的行為,無非是希望孩子能有一個美好的人生。
婚姻,在不同時間及不同文化中,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婚姻雖然看似社會上一個很穩定和基本的制度,但實際上內裡的定義和細節是會隨時代而改變。婚姻與生育、家庭、教養孩子、建構男女性別角色、性生活等的關係,並不是如想像般必定包括所有。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訂案所賦予的基本權利,這項判決代表同性婚姻在全國合法。第十四修訂案包括一項「正當程序條款」(Due Process Clause),指到任何一個州分(State)不得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下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
周碩以身為母親的經驗之談,撰寫了《選錯幼校學錯師》一書。她在書中認同為孩子選擇一間好的幼兒學校是很重要的,但也指出教育的唯一出路,其實在於家教。這意味著父母不能以為為孩子選了一間名校,便能高枕無憂,把孩子交給老師教育。而家教的意思,當然不是指到請一個操純正英語的外傭來照顧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