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家長」的定義

12/10/2016

家庭是組成一個社會的重要單元,是維繫社會凝聚力及促進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家長作為家庭的頭,其角色的重要性(無論是對子女,或是對整體社會)是不容置疑的。家長的角色既然如此舉足輕重,那麼,誰是(或誰可以成為)孩子的家長便顯得重要。以下將透過美國的狀況,探討誰是家長對孩子福祉的影響。

成為家長的條件

在香港,除了結婚生子外,某人可成為一名孩子的家長,較普遍的還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純血緣關係,即父母在未婚的情況下誕下孩子。[1]第二種情況是某人雖然與孩子沒有血緣關係,但與孩子的父或母有婚姻關係,例如,某人是一名孩子的繼父或繼母;或是妻子利用人工受精產子,縱使精子並非來自丈夫,但丈夫仍是孩子的父親。[2]第三種情況是一對夫妻共同領養一名孩子。

從以上可見,要成為家長,必須存在以下其中一種關係:血緣、婚姻;或領養。這些條件的用意是確保家長對孩子的承擔。就血緣來說,父母在決定生育時,一般會同時準備對生下來的孩子負上家長的責任。就婚姻來說,縱使一對夫婦的其中一方並非孩子的生父或生母,但通過他與配偶在婚姻中的彼此委身,同時伴隨著他對其配偶的孩子的委身。就領養來說,通過領養的程序(包括評估領養人是否適合做家長),領養人承諾負上做家長的責任。雖然這三個條件並不一定擔保家長會對孩子負責(例如,有人會生下孩子後將其遺棄或交由他人領養),但可以說是成為家長的最基本的條件。

美國的同性伴家長

在美國,隨著同性平權運動,除了領養外,同性伴侶亦可通過生殖科技而成為家長。一對女同性伴侶可接受精子捐贈,並由其中一方進行人工受孕生子。與孩子有血緣的一方固然是孩子的家長,沒有血緣的一方亦可憑藉婚姻關係(若她倆是已婚)或通過領養(若是未婚)而成為孩子的家長。[3]一對男同性伴侶可接受卵子捐贈,利用其中一方的精子與卵子結合,再利用代母懷胎生子,並同樣地可藉著血緣、婚姻或領養而成為孩子的家長。[4],[5]

雖然以上的個案的家長仍符合血緣、婚姻或領養的條件,但孩子是由一對同性伴侶所撫養,對孩子的成長會有甚麼影響,是值得關注的。(本文不詳列,相關文章可於本社網站搜尋「同性撫養」一詞[6])即使暫不考慮同性撫養的問題,由於兩名家長可以不存在婚姻關係,某程度上,他們只是 分別地 對孩子負責,而不是共同地對孩子負責。孩子由一對沒有彼此委身的伴侶所撫養,又如何培養孩子的承擔感?這種安排對孩子是否一件好事?

美國放寬作家長的條件

最近美國紐約州法庭在一案件中,將以上成為家長的三個條件也刪除掉,進一步放寬作家長的要求。[7]案中,一對女同性伴侶(C及D)的其中一方(C)於2009年利用人工受精生下孩子,兩人共同撫養孩子(按當時的法例,同性婚姻及同性領養尚未合法)。兩人後來結束彼此的關係,D於是以孩子的家長的身份向法庭申請孩子的管養權及探視權。根據以往的案例,一個人必須符合血緣、婚姻;或領養的關係才可被視為一名孩子的家長。由於D並不符合這些條件,故按法例,她並不是孩子的家長,因此不能申請孩子的管養權及探視權。

但法庭卻推翻以往的案例,指出若一對伴侶(無論是同性或異性)協議由其中一方進行人工受精,並且協議兩人共同照顧孩子,則另一方亦可被視為孩子的家長,而毋須符合血緣、婚姻或領養的條件。法庭又指出,在判定某人是否一名孩子的家長時,須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若該人與孩子建立了猶如父子或母子的關係(de facto parent),將該人視為孩子的家長,是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的。最後法庭裁定D是家長,故可申請孩子的管養權及探視權。

以上法庭撇除了擔當家長的三個基本條件(血緣、婚姻或領養),某人只須與其伴侶協議共同撫養孩子,並且與孩子建立了親密的關係,便可被視為孩子的家長。有關判決帶出如下兩個問題。

第一,撇除了血緣、婚姻或領養的條件,便無從確保當事人已承諾對孩子負上家長的責任。即使當事人已經與其伴侶協議共同撫養孩子,但這只是私人協議,而誰人能成為孩子的家長則涉及公眾利益及法律責任,不能純粹用私人協議處理。值得留意的是,不是所有具約束力的人際關係均可以用私人協議解決,有些關係涉及公眾利益,故必須用社會制度加以規範,否則,婚姻及領養制度也可以廢除,而以私人協議取代。

第二,當事人若能與孩子繼續保持親密的關係,或許對孩子是有一定益處,但這並不代表當事人可被視為孩子的家長。正如,一名孩子的媬姆、家傭或親友,縱使一直照顧孩子,並視孩子為親骨肉,但在法律上仍不會是孩子的家長。

結語

從以上可見,美國不斷放寬有關家長的條件,其後果可從教養與承諾兩方面講。教養方面,以上已指出,批准一對同性伴侶作家長,對孩子的影響如何,是值得關注的。承諾方面,撇除了血緣、婚姻或領養作為擔當家長的條件,家長對孩子的承擔便存在疑問。回到本文的起首,基於家長角色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審慎規範「家長」的界線,以免對下一代及整體社會帶來衝擊。綜合以上,由一對已婚的男女藉著血緣或領養擔當家長,對孩子的福祉應是最有利的。其他有親密關係的人,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最多亦只應成為孩子在法律上的監護人。

 

 


[1] 「在未婚生子的情況下,男方要在法律上成為孩子的父親,須在孩子的出生證明上作出如此承認。」(香港法例第429章:《父母與子女條例》S. 5(1)(b))

[2] 香港法例第429章:《父母與子女條例》S. 10

[3] See Judge Pigott’s opinion at page 7 & 8 in Brooke S.B. v Elizabeth A. C.C. http://www.nycourts.gov/ctapps/Decisions/2016/Aug16/91-92opn16-Decision.pdf

[5] 法例一般要求,使用生殖科技產子,除了申請的伴侶外,其他人均不是孩子的家長。http://gencourt.state.nh.us/legislation/2014/SB0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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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又豈只是兩個人的權益與福利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3/2025

終審法院於2023年10月頒令,要求政府須於兩年內確立同性伴侶關係的替代框架,讓他們的關係獲法律承認。雖然終審法院裁定香港政府並沒有憲制責任承認同性婚姻、以及在海外註冊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不過,過去十多年,許多本來只屬於婚姻關係內享有的配偶權益,包括受養人身份、合併報稅、公務員配偶福利、以配偶身份申請公屋和居屋、以及無遺囑遺產繼承等等,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都已經一一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到相關權益。法院的裁決將原本只屬異性配偶的權益給予同性伴侶,不少市民雖然不認同,亦不願意將由納稅人承擔的社會資源給予同性伴侶,間接承認他們的法律地位,但卻無從反對。

對於終審法院要求政府訂立的替代框架,不少支持同性戀運動的團體皆希望是以類似民事結合(civil union或domestic partnership)形式來製定相關的法例;不過,大家不能不知的事實就是,過往所有通過民事結合的國家和地區,最後皆會順理成章通過同性婚姻,而且中間過渡的時間愈來愈短,因為民事結合就是等如認同同性伴侶應該與異性配偶一樣享有猶如婚姻的福利,只因社會未完全接受而以此制度作權宜之計。因此,若果社會人士不贊成同性婚姻、或不認同港府有憲制責任承認同性婚姻及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的話,根本就不應該支持以民事結合作替代框架。

同性伴侶若果可以享有猶如異性夫婦的法律權益,無可避免必然會引發倫理爭議,在外國出現得最多的爭議,就是涉及領養子女,以及透過生殖科技生兒育女,這亦正正是本社及不少重視兒童權益的團體最為反對的事。我們相信兒童能盡量在親生父親及母親撫育下成長,是最符合他們權益的,而兩個母親無論多疼愛子女,都不能取代父親在兒童成長階段的重要角色,同樣,兩個父親無論多疼愛子女都不能取代母親的角色,任何人為地剝奪兒童在親生父親及母親撫育下成長的舉動,都是嚴重的虐兒行為。

至於同性伴侶以生殖科技繁衍下一代,必然會出現透過第三者捐精或捐卵的情況,外國已出現不少捐精者或捐卵者的後代表示,他們在成長期間,對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以及希望了解生父或生母是誰,這問題往往令他們深受困擾,這與一些兒童因為父母離世、被遺棄或無力撫養而需要被人領養的情況不同。子女並不是父母的財物,而生兒育女要考慮的不單是父母單方面的喜好或權利,而是應該同時考慮將要出生兒童的權益,而由於嬰兒無法捍衛自身的權益,必須由政府代為出頭,阻止任何可能對將出生嬰兒不利的情況出現。任何法例或政策的修訂,若可能會造成同性領養或以生殖科技繁衍下一代的情況,在政策推出前,必須考慮兒童而非成人的權益,並且應該廣泛徵詢市民的意見。

不少人支持同性伴侶可以享有猶如異性夫妻一樣的權利,他們多喜歡以平權為理由,並且因著一些同性伴侶在逝世之後,未能有法定身份處理與其伴侶相關的身後事及遺產等事宜,而感到不公平及同情當事人的遭遇,所以支持給予同性伴侶相關的權利。但要解決相關問題其實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多年以來,本社一直建議用「緊密關係授權」的方法,去處理有關同性伴侶在私人領域(如醫療指示、身後事的安排及骨灰的處理等等),至於財產方面最好又最能減少爭拗的方法就是盡早訂立遺囑,既然當事人真的全心信賴自己的伴侶,亦不想自己過身之後伴侶與家人因財失義,訂立遺囑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本社過往已有許多文章及小冊子介紹有關「緊密關係授權」的內容,詳情可以參閱本社的網頁。[1] 至截稿前,雖然立法會已通過了守護一夫一妻制無約束力議員動議,[2]政府仍未公佈有關替代框架的內容,而本社嘗試約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了解有關詳情亦未能成功,令人憂慮政府若在未來半年倉卒推出並通過有關框架,市民大眾萬一有不同意見,恐怕亦沒有足夠的時間及渠道去表達,令政府重蹈終審法院的覆轍,作出與主流民意背道而馳,以及不能令人信服的決定。我們重申,婚姻不是單單屬於兩個人的事,牽涉的是整個社會的制度,以及非常重要的兒童福祉,絕對不能簡單地當作兩個人的權益與福利來看待。


[1] 電子書《同性婚制與緊密關係政策》除了有文章介紹「緊密關係授權」安排,亦有文章講解何謂民事結合,以及更改現行婚姻制度對社會帶來的影響,詳見〈同性婚制與緊密關係政策〉,明光社網站,2019年6月28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entry/同性婚制與緊密關係政策(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3月11日);〈公開聲明:維護男女婚制獨特性 肯定緊密關係授權〉,明光社網站,2018年7月5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statement/公開聲明維護男女婚制獨特性-肯定緊密關係授權(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3月11日)。

[2] 〈立法會通過一夫一妻制無約束力議案 葉劉絕不姑息婚外情黨員〉,《am730》,2025年2月12日,網站: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立法會通過一夫一妻制無約束力議案-葉劉絕不姑息婚外情黨員/532343(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3月11日)。

一切由「家」開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3/2025

家是許多人最後的避風港、最重要的支柱,但家同樣可以是許多人的風暴中心、難以擺脫的「緊箍咒」。原生的家庭對於一個人在性格、心理和習慣的形成影響深遠,包括影響他們婚後與配偶的相處、以及養兒育女的方法。因此,認識自己、了解原生家庭的特點,對如何建立自己的家庭、為人配偶及父母應抱持的態度有很大幫助。作為一個永遠不會完美的配偶和家長,不要為配偶和子女定下不切實際的目標,否則只會弄巧反拙,損害彼此的關係。

當然,為人父母並不容易,面對深受互聯網和手機影響、以及在性解放與LGBTQ(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酷兒)文化主導下成長的新一代,跟父母成長時的社會環境有很大差異,當彼此出現分歧,要謹記作為父母是一個終身學習的過程,愛之深、「學」之切;今期《燭光》希望可以為大家帶來一些啟迪、分享一些心得。而作為信徒,除了學會相處之道,更重要是明白上帝對婚姻和家庭的心意,明白一些有關婚姻和家庭的規範和設計,不是為了限制人的自由、而是為了守護我們的婚姻和家庭,不會那麼容易受外界的風暴和挑戰所侵害。

當社會上不斷有聲音要改變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甚至將生兒育女當成像領養寵物,可挑選優良基因,只看重成年人的喜好和慾望的時候,捍衛美善的婚姻和家庭制度來得更為重要,必須讓人明白婚姻又豈只涉及個人的權益與福利,這不只是宗教信念,而是會對兩性關係、兒童福祉甚至社會制度帶來深遠影響。當LGBTQ的文化傳播愈來愈快,教會群體亦無可避免受到衝擊,如何做到接納人而不認同錯誤的倫理觀,是教會的當務之急。

原生家庭對夫婦親密關係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2/03/2025

志明在三兄弟中排行最大,父親經營零食的批發生意,需要經常到海外與供應商傾談合作及取得產品分銷權,由於父親經常不在家,以致和三個孩子的關係較為疏離,在志明的記憶中,父親很少抱他們,只會偶然間關心他們是否夠錢用。媽媽由於要照顧三個孩子,精神壓力很大,情緒不穩,經常以打罵的方式管教他們三兄弟。家人間欠缺親密互動,如擁抱及對家人的關心問候,令他們習慣了不會表達情感的需要,生活就這樣平靜地過去。

轉眼間,志明亦長大及成家立室,只是婚後幾年,太太總是覺得他不夠愛她,志明覺得很冤枉,他明明很愛太太,將每月的薪金交給太太,志明不明白為何太太仍不滿意。志明的太太來自一個很溫馨的基督教家庭,她是長女,有一個妹妹,家人間事無大小都會分享,早上見面會說早晨,睡前會說晚安,家庭氣氛總是熱熱鬧鬧,大家有說有笑的,當初志明也是被太太的家庭氣氛所吸引,希望婚後自己的家庭也是這樣。可惜,事與願違,他期望的溫馨家庭沒有出現,反而是經常遭到太太投訴,覺得他對她的需要漠不關心,有衝突時又不肯面對,一直逃避,有時甚至一走了之。太太期望志明能像她的原生家庭般,凡事都有商有量,有甚麼便說出來,夫婦二人一起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

原生家庭與情感親密關係的建立

志明無法滿足太太的情感需要及逃避衝突的做法,很可能是受到他的原生家庭所影響,在缺乏親密連結的家庭成長,令他根本不懂得如何去表達愛;心理學研究顯示,在四種家庭成長的孩子,長大後會缺乏表達及建立親密感的能力。

第一種:缺乏穩定的生活及經常轉換主要照顧者

0至6歲是建立個人安全感的重要時期,如果這段時期,父母總是不在孩子身邊,並將他交給爺爺嫲嫲、公公婆婆、親戚、鄰居或傭人照顧,由於經常轉換主要照顧者,孩子剛與照顧者建立關係後,很快又要面對分離,然後再適應新的照顧者,這種不穩定的關係,令他的情感及依賴需要無法得到滿足,這樣的孩子會感到自己是不被愛、不被重視及沒有價值的,亦對未來充滿焦慮,欠缺安全感,無法和人建立穩定的親密關係,以致他長大後也不懂得如何與人建立親密感。

第二種:需要及感受長期被忽略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有很多問題及需要,例如向父母說晚上不敢睡,擔心有賊人,有些父母會覺得孩子的擔心毫無理由,所以不予理會,只叫他不要擔心快去睡,明天才有精神應付考試等等。又例如孩子在學校被欺凌感到很難受,孩子告訴父母,父母只覺得這是小孩子間的小矛盾,沒有甚麼大不了而不予理會,更告訴孩子做人要勇敢些,不要因這些小事而哭啼啼,甚至有些父母會反過來指責孩子,覺得是他做錯事才會被欺凌,否則為甚麼其他同學都沒有被欺負。孩子如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他的需要及感受會長期得不到回應,漸漸地,他便不再將需要和感受說出來,避免失望,和父母的關係也不會親密,長大後也不懂得如何培養親密關係。

第三種:父母的情緒不穩定

父母情緒穩定才能給孩子安全感,孩子知道做甚麼事會有甚麼後果,例如,讀書成績好,父母便會開心,會獎勵他可以看電視一小時,他搗蛋,父母便會生氣,他有可能被罵或被罰,一切都是可預計的。但是,對於情緒不穩定的父母,他們的情緒及行為是無法預計的,這一分鐘情緒穩定,下一分鐘卻無故勃然大怒,覺得家裡的問題都是因孩子而起,用很負面的說話罵孩子,說他是「掃帚星」、「陀衰家」,將孩子貶得一文不值,這使孩子無所適從,不知道自己做錯了甚麼?哪些行為惹怒了父母?每日都戰戰兢兢地惶恐度日,他會盡量逃避衝突,即使與父母有衝突,為免進一步激怒父母,也會盡量息事寧人,逃得遠遠的,由於要避開父母的情緒而長期避開父母,他與父母的關係變得疏離,更不可能與父母建立親密關係。

第四種:父母有暴力傾向

有些父母受某些觀念影響,如「玉不琢不成器」及「棒下出孝子」,認為用打罵的方式管教孩子,是為他好,於是,孩子稍有出錯,便會或打或罵,在這樣管教下成長的孩子,因為擔心被責打,所以很害怕犯錯,他會盡量滿足父母的期望及要求,對自己的需要則有所忽略。有些被父母長期虐打的孩子,為了生存,會對痛楚的感覺及感受變得麻木,只要一接觸到情感及感受,他便覺得很痛苦,因為原本應該愛他及保護他的父母,卻是傷害他最深的人。這些孩子長大後,會變得缺乏同理心,在婚姻關係中亦很難滿足配偶的情感需要,他缺乏情感的接收及給予能力。

 

擺脫原生家庭影響,重塑幸福婚姻

透過認識我們的原生家庭,可以對我們的性格及做事方式,如面對衝突時的回應,有更深了解,從而作出改變,不再容讓原生家庭的過去,影響我們的未來。志明與太太的原生家庭氣氛很不同,一個冷漠,一個溫馨,夫妻性格不同以致互相吸引,結為夫妻。一對夫妻在很多事情上的差異,可以是幸福,亦可以是不幸,要看你是聚焦在分歧帶來的衝突抑或分歧帶來的成長;兩人的不同之處可以豐富個人的思考向度,帶來成長及進步,但亦可以帶來矛盾衝突,全在乎你怎樣看待。志明面對衝突時,一直逃避,避而不談,這很可能是害怕觸碰他的情感陷阱或情緒按鈕,他擔心無法處理狀況會令自己顯得無能,他討厭無能的自己,因此無法面對,並選擇一走了之、冷對待、淡化、淡忘,以為經過一段時間後就可以忘記跟太太的衝突。經過輔導後,志明明白到衝突事件是不會被忘記的,這些長年累月積壓下來的問題不去處理,會嚴重破壞夫妻關係,使彼此的關係變得疏離冷淡,沒有溫度,若加上外來的試探引誘,這段婚姻恐怕要走到盡頭了。因此,志明在輔導員的幫助下,學習面對衝突及表達自己的感受。作為基督徒的他們,可以從聖經以弗所書四章26至27節「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的教導中學習,明白到衝突令夫妻間產生憤怒的情緒,這是人之常情並非犯罪的表現,但若不斷累積怒氣及不饒恕,便會令魔鬼有機可乘,破壞他們的婚姻關係令愛侶變成怨偶,因此,他們遇到衝突時,會先了解衝突的原因並盡快處理,尋求修復關係的和解之法,重建親密的婚姻關係。

聖經如何看婚姻及家庭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2/03/2025

在美國,總統特朗普再次上台後,他的一些處事手法確實叫人不敢恭維,但無疑他上台後,一些價值觀得以撥亂反正,他先令聯邦政府機構只提供男或女的性別選項,又停止簽發性別中立「X」選項的護照,及限制19歲以下的兒童及青少年接受性別轉換的治療。然而,在當地竟然有教會對以上的政策表達批評與攻擊。在香港,立法會早前討論並通過一項名為「守護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議案。有人會疑問「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制不是在香港一直存在嗎?為何還要討論及通過這樣的議案?此文不會敘述爭議的內容及背景,讀者可以自行翻查資料。然而這些爭議的背後,其實正反映當代價值觀已在不知不覺中被動搖及變質。對基督徒而言,我們應回到聖經去尋找婚姻及家庭的本質。

從創世看婚姻的起源

創世記二章18節記載,上帝在創造亞當後感到:「那人獨居不好」,遂以亞當的肋骨造夏娃作為「幫助者」。上帝這樣做,並非只為解決孤獨問題,而是要見證婚姻是上帝主動賦予人類的恩典設計。當亞當第一次見到夏娃,便稱她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這顯示夫妻關係的本質是「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而一男一女是上帝自創世以來建構夫妻關係的獨一設計,這樣的組合才能成為完美及真正的「一體」。

從聖經看婚姻家庭的特質

閱讀聖經可以讓人了解婚姻與家庭的特質:家庭是由血脈相連的成員組成,救恩與信仰可以透過家庭傳承下去,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以一夫一妻作為基礎,一位家庭成員對上帝的信心,可以令其他家庭成員獲拯救,以及夫妻之間應彼此相愛,二人可互補對方不足。

家庭成員間血脈相連
上帝賜福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此使命是要透過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家庭才可以實現。生育不僅是繁衍後代,更有「教養」的責任,以培育兒女活出上帝的形象,才可以代代相傳去治理大地(申六6-7)。當我們閱讀聖經家譜時,雖然會覺得有點冗長和沉悶,但它卻包含了重要的訊息:家庭是傳遞救恩、信仰的載體,上帝透過家庭血脈實現救贖,從救恩的歷史可見,上帝先呼召亞伯拉罕,然後以撒,以撒又生雅各,雅各生的12個兒子成為了以色列民族的12支派,最後由以色列開始繼續傳揚救恩,全部都是一代接著一代,血脈相連地發生。

一夫一妻是上帝恩典設計
聖經明確以「造男造女」(創一27)一夫一妻作為婚姻基礎。舊約中如亞伯拉罕、雅各,他們雖然都是一夫多妻的案例,但上帝只會按「原初設計」,即一夫一妻作為家譜的延續,家譜中只會承認一個妻子的後代。上帝創造亞當、夏娃作為一夫一妻的典範,後來上帝降下洪水滅世,希望世界從新再開始,當時的新世界也是僅存「一夫一妻」的家庭(創七7),就是挪亞與其妻子,三個兒子與他們妻子的家庭。

救恩以家庭作單位
聖經的記載,救恩是以家庭作為單位的,聖經不乏「一人信主,全家得救」的例子,如上帝因為挪亞的義,他的全家都可以因信進入方舟(創七1),聖經中並沒有提到他的妻子、兒子及媳婦是否義人,就是因為挪亞的義,他的一家八口都可以進入方舟,可見上帝著重家庭,而上帝只會承認挪亞的唯一妻子、兒子及媳婦作為家庭單位裡的成員。

活出基督的家庭
以弗所書五章22節及25節分別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經文道出夫妻關係的更深一層意義,就是彼此要相親相愛,互補成全,以至可以活出基督的樣式。丈夫是妻子的頭,上帝一早已定了男、女在家庭的位置與規律,不容許顛倒混亂。當人們見到丈夫與妻子相親相愛的樣式,就可以將榮耀歸於上帝。家庭是上帝喜悅的,耶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婚禮中發生,當天耶穌出席一男一女的婚宴,並把水變酒,以象徵上帝對這個家庭的祝福。

總結

男人和女人都有上帝的形象,因為上帝造男亦造女。一個家庭若只有男性的角色,子女會缺乏女性角色作模範;相反若家庭只有女性的角色,子女亦會失去學習男性角色的機會。Katy Faust的父母在她10歲時離婚,母親後來愛上女人,她在書中道出在兩個女人組成的家庭中成長的感受,及與父母一起生活的重要性,父、母的角色缺一不可。Faust稱:「在母親身上,我學習到能夠看到問題的各個方面,並同情他人,故此在解決衝突時,我會受母親影響而看到每個人的觀點並理解每個人的掙扎。在父親身上,我學習到信心,當我走進一個眾多男人的房間,我能堅定地與他們握手,並直視他們的眼睛。」雖然父母積極參與,令Faust在父母身上都繼承了美好特質,但她不諱言,父母離異對孩子來說是可怕的事情,她和媽媽關係密切,但亦只能視媽媽的同性伴侶為朋友。故此,男、女的形象都是上帝所賜,家庭中必須具有這兩個形象才算是合一、完整的家庭。面對多元婚姻定義的衝擊,我們應著重聖經的根基與教導:婚姻是上帝所設立,不可因社會制度變遷、個人喜好而更改。我們要堅守上帝從創世所設的家庭規律: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原生家庭對婚姻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5/01/2025

原生家庭像DNA,無形地影響著婚姻

原生家庭是指每個人自小長大的家庭,當中包括父母及兄弟姊妹,在一些三代同堂的家庭,更包括祖父母。每一個家庭都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包括明言或潛藏的規則、價值取向、生活習慣、角色、責任、權力分佈、溝通、情緒表達、衝突處理及傳遞愛意等方式,每一個家庭成員均受到以上模式所塑造。俗語有云 :「有其父必有其子」,每個人的性格、思想、行為和態度都或多或少帶有父母(原生家庭)的影子,它們就好像我們的遺傳基因(DNA)。原生家庭的影響在兩個人結婚後會更明顯地浮現出來,筆者在輔導的過程之中曾遇到不少這樣的個案。

例如有一位來自幸福家庭的女士,她與原生家庭的家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兩個哥哥及一個妹妹的關係都很好,家人會互相幫助,即使有衝突也會拿出來討論,尋求解決辦法及和好,很珍惜家人間的親情,每逢節日或家人生日,都會一起食飯慶祝,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她很有自信及性格樂觀。她的丈夫卻相反,丈夫的原生家庭,爸爸有賭博的問題,媽媽情緒不穩定,經常無故打罵他們兩兄弟,爸爸沉默寡言,基本上不大理會他們,不會打他們兩兄弟,但亦不會阻止媽媽打他們,因爸爸覺得媽媽打孩子都是為了教好他們,而爸爸媽媽亦經常因為錢銀問題爭吵,兩兄弟每天都是戰戰兢兢地生活,有甚麼需要都不敢說出來,生怕說錯話或做錯事而惹來媽媽一頓毒打。丈夫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性格變得孤僻及沉靜,為人亦較為悲觀,除了和弟弟的關係比較好外,一家人的關係都是較為疏離。

他們兩人因為性格的不同而互相吸引,他們結為夫婦,婚後這些原生家庭的影響慢慢地浮現出來,造成彼此的關係疏離及隔膜。妻子有感丈夫遇到問題時不會和她商量,凡事都自己決定,不像她的原生家庭那般凡事大家有商有量,當兩人發生衝突時,丈夫多數會選擇沉默及逃避,不肯正面解決問題,她經常要猜測丈夫的想法,令她感到很累及沮喪,加上丈夫為人敏感及情緒化,令她感到很難與他有效溝通,她很渴望丈夫能像她的爸爸對待媽媽那樣,主動關心她及表達對她的愛意,生日時會主動安排慶祝活動,而不是像現在這般,需要她提醒丈夫才記得她的生日,還要自己訂位才能一起到餐廳食飯慶祝,漸漸地她對這段婚姻感到失望,萌生離婚的念頭。丈夫卻覺得他們的婚姻很好,沒有問題,很少吵鬧,他自覺自己是一個有責任感和顧家的丈夫,比起他父母的婚姻好千萬倍,直至太太提出離婚,他才如夢初醒,驚覺原來他和太太對婚姻生活的期望有著這麼大的差距,而這些差距都是無形中受到大家的原生家庭的影響而不自知。

原生家庭像未剪的臍帶,造成有形的影響

明光社

有時原生家庭亦會直接影響一段婚姻,這是由於夫婦雙方或其中一方仍未在心理上或情感上離開父母,對父母仍有很強的情感依賴,他們的關係就好像未剪斷臍帶的孩子和母親的關係,一切需要仍要靠母親供給,這就是所謂的「媽寶」。這類人在生活各方面仍未能獨立做決定,仍好像結婚前,凡事尋求父母的意見,當配偶的意見與父母的意見不同,本來應尊重配偶的意見,但媽寶卻仍好像婚前一樣對父母的意見言聽計從,覺得父母不會害自己,都是為他們好;長此以往,配偶會感到自己的地位每每不及丈夫或妻子的父母,心中覺得不忿及不公平。其中一個個案是,丈夫的父母希望他們婚後可以住近父母方便互相照顧,妻子希望可以搬去校網較好及較近工作地點的地區,丈夫最後決定於父母居住的屋苑購買一個兩房單位,父母亦拿出50萬元借給他們作為樓宇首期,妻子並不同意,覺得丈夫的決定非常不尊重她,她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也很低,加上她不能決定居住地點但卻要協助供樓,覺得很委屈,丈夫卻覺得太太斤斤計較,不懂感恩,這件事在他們的婚姻埋下了怨恨的種子。隨著時間的過去,丈夫凡事聽從父母忽略太太意見的做法,最終令太太無法忍受,要求離婚,她覺得丈夫的父母就好像他們婚姻中的第三者,處處介入他們的婚姻生活,令她成為這段婚姻中多餘的人。

舊約聖經創世記二章24節提到「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同樣的經文在新約聖經馬太福音十九章4至5節也在耶穌回應法利賽人有關休妻的提問時被引用,「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可見,夫妻二人在婚後要脫離父母,過獨立的生活。這並不是說婚後不需要理會父母,而是優先次序的問題,配偶的意見應先於父母的意見,這樣,夫婦才能同心經營這個新家庭。而作為父母的,當子女已成年並已成家立室,便要懂得放手,與子女建立一條清晰的界線,除非子女主動提出需要幫忙,否則,應盡量避免干預他們的生活,容讓他們可以真正的獨立。

如何處理家庭留下的創傷?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5/01/2025

家庭應該是子女的溫室,奈何在有意無意之間,不少家庭帶給子女的卻是傷痛經歷,這些負面經歷伴隨孩子成長,有可能影響他們日後的人際關係,甚至出現精神或心理障礙。為了不讓童年期的負面經歷蠶食人生,我們該如何幫助自己,又如何成為其他受傷之人的同行者?明光社於2024年11月6日下午舉辦了網上專題講座:「如何處理家庭留下的創傷?」,並邀請了建道神學院輔導系副教授劉佩婷博士擔任嘉賓,講解如何妥善處理心中的傷口。

若在原生家庭經歷了一些心靈的創傷,這可能會永遠存在的,劉博士建議有這樣經歷的人可以寫日記,既可抒發自己的感受,又可以自我安慰。事實上,這些難以啟齒的經歷,不是人人聽後都懂得去回應。她以自己為例,她曾在童年時有不快的經歷,也嘗試與朋友分享,但對方有心無力,聽一些又不聽一些,最終未能掌握整個故事。長大後,她發現自己也可以幫助自己,自己的故事不用向其他人交代,而且還可以在日記內鬧父母,抒發情感。在整個過程中,她一邊寫日記,一邊發現對自己的認識加深了,原來自己的內心除了對父母有憤怒外,更加還有傷心。當然,朋友是必須要有的,但他們不是輔導員,她稱:「朋友的存在證明你是正常人。」因為在家人面前,或會有很多不平等的關係、地位和權力的比較,有些人還需要長期與父母保持距離。然而當與朋友在一起,卻沒有這種扭曲的關係,這會令人有一種做回正常人的感覺。

明光社

劉博士建議,用新的角度去看自己的成長經歷。若小時候曾被父母責打、精神虐待,我們不要責怪父母,而是認定我們有責任去重整自己的傷痕。人在成長中,忠誠是十分重要。在小時候,父母是人效忠的對象,但去到某個年紀,就要重整效忠的對象,這個人可能會是你的丈夫、家庭,故此人與父母的關係是短暫的,就如聖經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我們長大後,忠誠的對象應是上帝。父母也是人,他們都是有限,會令人失望的,所以,我們要重新調整方向,回到上帝那裡。信徒或會有不幸福的成長經歷,惟有透過上帝的介入,才可以轉化,令它成為一個有力的見證。

讓學童快樂起來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9/12/2024

12月22日是將臨期的第四主日,一些教會在這個節期期間會擺設將臨圈及四支蠟燭,在第四主日,教會將燃點將臨圈的第四支蠟燭「馬利亞之燭」。馬利亞對上帝的信心,令她勇於接受聖靈的呼召,誕下了耶穌基督,給我們展示信心榜樣。在迎接這個充滿盼望的聖誕節,我們也應該學習以信心和感恩的心面對生活中的困難與挑戰。

然而,在過去的兩星期,連續發生兩宗12歲學童墜樓身亡的事件,讓我們深感震驚與悲痛,將臨期並未能為這些學童帶來平安與喜樂。現今的學童正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學業、家庭及社交環境等多重挑戰,他們在困難中掙扎,難以找到光明的出口。教育局表示,去年全港中小學向教育局匯報的學生懷疑自殺身亡個案共有32宗。至於今年截至10月,學生懷疑自殺身亡個案有22宗,情況令人擔憂。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曾經有調查顯示,超過七成受訪學生認為自殺的原因與學業問題有關,而近九成的學生在面對負面情緒時,選擇不向老師、社工或家人求助,這樣的情況不禁讓人思考,香港的教育制度是否需要進行根本性的檢討,政府是否應增加資源以促進家庭的和諧,推動親子關係教育,以避免關係疏離的情況。首先,教育局應該檢討減少測驗、考試的可行性,而改以活動評估的方式,以培養學生的創意與獨立思維,避免他們以死記硬背的模式來學習。學童面臨的壓力的高峯期相信是在升中呈分試前後與中一學習適應期時,一些學童在12歲便選擇輕生,或許反映了這些學業上的挑戰未必是每個學童可以承受的。測驗和考試在某程度上是必要的,但過度的考試卻會令學生承受不必要的壓力。教育局應該重新思考評估的方式,將重點放在學生的整體發展上,而不僅僅是考核學業成績,以更多元化的方法,鼓勵學生發揮創意,培養他們的批判性思維,讓學習變得更有意義。

此外,建立學校與學童之間的信任,以及學童與家長之間的信任十分重要。學校應該提供更多的心理健康資源,讓孩子在遇到困難時,能夠勇於尋求幫助。教師和家長的角色不僅是知識的傳遞者,更是情感的支持者。當孩子感受到周圍的大人願意傾聽他們的煩惱,他們在危急關頭時才會與身邊的家人、老師分享、尋求協助。家長應時常與子女保持開放的溝通,讓孩子能夠表達他們的感受和擔憂。學校和家庭若能彼此合作,共同為學童建立一個更健康、理想的成長環境,將會是兒童重大的福祉。只有當我們重視孩子的心理健康,與學童同行,他們才能茁壯成長,成為快樂的下一代。


參考資料:

吳綽詩。〈學童自殺|林正財:集中資源預防和識別高危學生 社福機構走入校〉。《香港01》。2024年12月17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084111/學童自殺-林正財-集中資源預防和識別高危學生-社福機構走入校

〈3個月內至少6宗懷疑學童自殺 專家拆解3個高危時期 家長注意7大學童輕生警號〉。東方新地。2024年12日16日。網站:https://www.orientalsunday.hk/生活健康/987645654-1421307/2/

編者序:都是性教育惹的禍?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12/2024

每當社會上發生一些與青少年性議題有關的新聞,例如未婚懷孕、墮胎、性騷擾、裸聊騙案和援交等等,社會人士和傳媒多數也會有同樣的回應,就是性教育不足,彷彿出現這些問題都是學校沒有做好性教育所惹的禍,批評學校太過保守和落後,在性教育議題上有太多禁忌。

作為過去20多年努力推動性教育的機構,我們當然大力支持在學校加強性教育,不過,要加強性教育,最重要不是加多幾場講座、多派幾份單張和小冊子,而是要問我們想教甚麼?以及用甚麼態度去教?否則可能只會適得其反。我們同意性教育不應有太多禁忌,當年青人發生性行為的年齡已愈來愈細、從網上接觸有關性的資訊愈來愈容易的時候,若果家庭和學校不願意面對現實,不對年青人作出相應的教導,傳媒和支持性解放的組織很願意代勞,大家放心嗎?

不過,性教育不是性交教育,重點主要不是只在於生理,其實也必須包括心理和倫理等,因此,我們應就著不同的年齡,教授不同的內容,並以現代社會常見的問題作為引子,讓學生透過性教育明白自己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發展,以及親密關係的界線、性行為的後果、影響和責任等等。性教育其實也是生命教育,讓年青人學會愛護自己和尊重別人,以負責任的態度看待兩性關係十分重要。

當大家常常說性教育不足的時候,首先要弄清楚的是性教育應包含甚麼內容?以及可以怎樣教?我們希望透過這本書,將一些多年以來推動性教育的經驗和心得與大家分享,幫助所有關心年青人成長的老師、導師、社工、教牧和家長對症下藥,一起為年青人的健康成長而努力。

雙雙出軌的背後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24

11月初,一對頻道訂閱人數有100萬的YouTuber夫婦被爆出軌。根據網絡上的資料,先是一名內地女畫家發出了一則社交媒體帖文,標籤了已婚網紅Ryu的Instagram賬號,男方因此被指有出軌行為。當輿論都替Ryu的太太Yuma抱不平時,卻又被爆出原來Yuma在丈夫出軌前,已跟丈夫的好友、同是YouTuber的日本同鄉Tommy出軌,更要丈夫自行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此時,輿論便來一個180度的轉向,大部份人開始痛罵Yuma。故事進展到現在,涉事人紛紛發表道歉帖文,更變成Yuma想要挽回跟丈夫的關係,但丈夫對畫家的感情已不能自拔。在這件事上,誰對誰錯,作為一個局外人,實在難以判斷,或許也根本沒有對錯可分。

在討論愛情與婚姻關係時,總離不開愛情三角理論。理論指,完整或完全的愛,就是激情(passion)、親密(intimacy)以及承諾(commitment)的結合,少了其中之一個元素,關係便難以持久,也容易出現婚外情一類的問題。其中激情這個元素,在熱戀期時二人的感受尤為強烈,但在數個月至一年後,這種強烈的感受會隨著時間而遞減,而親密以及承諾則會透過更多深入的交流以及會隨著年日而增加,情況就如老夫老妻即使失去了激情,他們仍能維持他們的婚姻。話雖如此,但人是喜歡追求刺激與激情的生物,在情感關係中往往需要自律才能有效維持婚姻。

在上文提及的YouTuber出軌事件中,假如事件真的像報道中所說,先是女方想追求新的激情,所以在出軌後想要與丈夫拉遠距離,讓他自己去風俗店解決性需要,這會令二人之間的親密也消失。在疏遠丈夫後,女方還要指出自己心裡無法控制地渴望著第三者,這讓夫婦間的承諾也頓然被拆毀。在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中維持了一段時間後,男方也發展了婚外情。

按事件來說,似乎是先出軌者的責任較大,但無論如何,夫婦二人在心動與忠誠之間都選擇了心動,順應了人類追求激情的本能。這令筆者想起康德談論自由時說過,能夠抑制自己不去做不應該的行為,這才是身為人的尊嚴,《被討厭的勇氣》一書則這樣描述慾望與自由:順著慾望過日子就如一顆從坡道上滾落的石頭一樣,只能自然滾落,但真正的自由是能讓石頭停下或在坡道上往上爬,有對抗慾望的能力。有人因為女方是日本人,就說她繼承了日本人出軌的基因,但事實上,任何人在情感關係上如果不懂得自律,只會順應著自己的慾望,便得面對關係破裂的苦果。出軌,並不是日本人的專利,不要等到失去時才懂得珍惜。

回應離婚再婚者的需要 《恩典重臨》榮獲金書獎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0/11/2024

基督教出版聯會主辦的「第十屆金書獎」已於2024年9月27日假城景國際酒店的水晶殿舉行,當天,明光社出版的《恩典重臨:基督教再婚婚前輔導》(下稱《恩典重臨》)榮獲教會及佈道事工I(教材及課程)的金書獎。此書作者為本社的事工顧問傅丹梅及輔導員韋佩文,她們多年來輔導離婚再婚的群體,把輔導室的故事、與離婚再婚家庭子女同行的經歷,結集成書,以幫助在婚姻中迷失的一群,最終此書得到外界的肯定,並獲此殊榮,實在感恩。

明光社

《恩典重臨》在最後五本入圍書中脫穎而出,韋佩文在獲獎時在台上先感謝讀者對此書的支持及認同,她更有感而發稱:「在明光社的服侍當中,聽到很多離婚人士的傷痛及他們對再婚的渴望,故此我和傅丹梅整合輔導的經驗而寫成這本為離婚再婚人士而設的教材,盼望明光社能與各教會的牧者一起同行,關心這班離婚、再婚者的需要。」

明光社

此獎項的其中一位評審委員葉子良牧師十分欣賞《恩典重臨》,及後他接受我們的訪問時稱:「本書的原創性及獨特性,是三位評判一致評定此書得獎的原因。」他娓娓道出此書可取之處:「《恩典重臨》最突出之處是其獨特性及原創性,由於基督教界未曾有人出版同類的書籍,故此有其獨特的一面,是一本有份量的書籍。在原創性極高下,作者也是在幫助一個獨特的群體。」他就牧養的層面續稱,傳道同工在教會牧養時,面對教友離婚、再婚,甚至繼子女的問題,往往都是難於處理、觸碰的課題。教會牧者不容易入手處理,一直難以應對,他稱:「首先,不同宗派對離婚、再婚的課題有不同的神學觀,此書擔當了一個很特別的角色,讓不同宗派的人士閱讀都感到舒服。此書的題材敏感,應該難以落筆,最終的製成品卻滿足了各宗派教會的需要,實在難得。」為甚麼離婚、再婚的題材敏感?他說:「教友或許不知道原來在教會可以有這方面的支援,因為若牧師在教會談及這課題,就好像在鼓勵離婚。要牧者與這群體同行及表達關心,現在最好的方法是借用此書,我們可以介紹此書給弟兄姊妹閱讀。」他建議,牧者可以以此書作為介入點,說:原來坊間都有資源去討論這個話題,然後與有相同經歷的教友一起去閱讀此書,以同行者身份來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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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容方面,葉牧師讚揚《恩典重臨》除了在不同章節分別記載了再婚者面對新的婚姻時的憂慮,同時也提出牧者關心這群體的方法。書中記載的例子真實而豐富,葉牧師欣賞兩位作者在書中分享真實的輔導室經驗,以幫助更多離婚、再婚家庭。例如書中其中一個例子是因「忙」而導致離婚,「忙」是現今一個很普遍的理由,例子很能反映現實,不誇張而貼地。這例子提醒讀者,踏進新的婚姻前便要反省,若仍是埋首事業,是否會重蹈覆轍。另一方面,書中經常引用經文對牧者來說十分有用。當內容提及再婚者將要面對新的婚姻而表達憂慮時,書中會配以經文來給他們建議。書中簡單的經文提醒,如提及子女是上帝的禮物,便能對人作出提醒,即使經歷離婚、再婚,仍要為子女的福祉著想及從他們的需要出發。

此書的閱讀群體絕不限於關心離婚、再婚的人士,而且更能擴展至初婚者也可閱讀,他稱:「書中有些地方講述關係、性格、期望,這些內容不一定只應用在離婚再婚者身上,其實對初婚也很適用」,故此他認為此書的內容十分大眾化,亦很容易閱讀。他認為本書重視對過往離婚經歷的回顧及反思,這是十分正面的教導。在踏進另一段婚姻前,考慮再婚人士必須要檢視過往婚姻失敗的原因、影響和需要學習的事,他引述稱:「書中會列舉問題來反思,例如你與前配偶認識多久便結婚,以此為介入點,比較與前配偶相處的關係來反思與下一個伴侶的關係,透過書中的問題引導他們自己去整理、尋找答案。」他又舉例,第八課的內容是有關繼子女,這也是不容易的課題,書中則教導讀者當中要注意的地方,並講解如何滿足四大長老(一對準新人的父母)等人的期望。

最後,葉牧師謙虛地表示,不是每一位牧者都對此議題有足夠的認識,此書就是像一本天書,以補牧者的經驗不足,期望每一位牧者閱讀此書後,能夠牧養更多離婚、再婚的家庭,以致他們能得著上帝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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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監護能令社交媒體變得安全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0/11/2024

Meta在今年9月宣佈,旗下的社交媒體平台Instagram(IG)將加入家長監護的功能,18歲以下的用戶,其賬號會被預設成不公開,用戶只能接收他們已追蹤賬號或聯絡人的訊息。如果13歲至15歲用戶想更改以上的設定,就必須要加入一位成年家長或監護人的戶口,由家長替他們更改設定。家長或監護人可使用監護功能,看到青少年發訊息給甚麼人,亦可檢視他們的使用時間。同時,Meta亦針對未滿16歲用戶的情況,在其頁面隱藏敏感內容(如自殘、近乎裸露),減少這些資訊對青少年的影響。[1]

社交媒體平台引發的問題有很多,但問題很少獲認真處理,特別是青少年使用相關平台時所產生的問題,更甚的是,問題有被故意放任的情況,這都對下一代影響深遠。美國在2023年就有30多個州份提出訴訟,指控Meta公司利用演算法引致青少年沉迷使用該公司的社交媒體平台,令青少年的身心都受到不良影響。[2]

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於2023年進行的調查,分別有59%及60%的13至17歲美國青少年使用Instagram和Snapchat,[3] 在台灣,社交媒體平台Threads(台灣網友稱為「脆」)曾引發非常大的關注,不少用戶最初可能只在Threads開了戶口並沒有常常使用,但只要他們留下非常爆炸的留言,Threads連動了IG和facebook戶口,就會吸引人前往Threads,並匯合成一個很多人看的帖子。[4]

另一宗由美國新墨西哥州提出的訴訟,指控Meta保護兒童不力,案中揭露了在Meta的一些內部文件中,記錄了該公司根本就打算要「攻佔」兒童巿場,希望旗下的即時通訊工具成為最受兒童和青少年歡迎的工具,並且為了保持競爭力而減低對不良訊息的過濾。在另一份2021年的內部報告中亦顯示,估計每天就有10萬名兒童在Meta的通訊平台中收到性騷擾的訊息,當中甚至會有露骨的內容,例如性器官的大特寫照片。[5]

不少青少年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學習不同的東西,但卻做了很多恨錯難返的決定青少年期的孩子希望得到身份的認同,社交媒體中的網友容易給予他們力量和支持,不過如果誤交損友,學習了以不良方式去獲取身份認同,例如透過減肥達到所謂的美,加入極端組織和認同某種危險的思想,甚至以自殘來獲取別人的支持等等,最後只會令孩子誤入歧途。監察傳媒的機構大多認為青少年在16歲前非必要也不宜接觸社交媒體平台,可惜隨著孩子的成長,或因著家長貪方便,在小學階段就給孩子用手機,並讓他們可以自由下載軟件,即使有設立一些使用規則也不容易要求孩子完全遵守,變相就讓孩子暴露在危險之中。

撇除家長和孩子的問題,社交媒體平台也承認自己控制不了平台上的內容。社交媒體平台本質就是提供平台讓人分享資訊,營運者並非內容的提供者,平台只提供一個地方供不同的用戶以文字、聲音、影像等方法,去表達自己的想法。惟過程中不少人為了增加點擊率,利用社交媒體平台演算法的規則,吸引更多的點擊率,這些引人注目的內容,往往利用譁眾取寵的標題,或者是非常極端的言論,吸引人去點擊。又因著不同平台上載內容的限制,例如IG比較側重圖像,Threads則較側重短文字,一張圖或一段短文,可以有很多詮釋的空間,結果只要內容極具煽動性,夠火爆,便會引起爭論,而爭議愈多的帖文,受加乘效應影響,就會令該帖文成功佔領不少用戶頁面的開首位置,也會令它有更多機會讓人去閱讀、點讚及留言。

因為內容具煽動性,容易掀起網絡罵戰,爭論一旦升級很多人都會受到影響。在Threads不少人可以隨意用不同的身份來留言,內容更可以引發網絡欺凌、人身攻擊,而當中涉及的人除了可能是素未謀面的網友,也有可能是真實認識的朋友,這樣產生的傷害就更大。[6]

此外,以往常見的網絡騙案,透過IG等社交媒體平台,騙徒可以與青少年進入私人討論區,他們以利誘的方式欺騙受害人,最終騙財騙色的案件仍然時有發生。雖然家長監護功能可以令家長知道孩子和誰在私聊,但卻不能知道他們聊天的內容。事實上當成年人也會跌落這種陷阱時,青少年單獨面對有關情況就會感到更無助,即使家長、社工、老師知道孩子出了事,但因為事件是在網上發生亦難以追究,他們亦只能感到束手無策。[7]

未來我們是不難想像,社交媒體必然成為下一代生活中一個重要的部份,家長、老師有責任首先裝備自己,去教育孩子理性分析當中內容,同時要學習負責任地發佈內容和留言,以致社交媒體可以成為一個能幫助孩子正面成長的地方,而不是一個充滿負能量,或者互相攻擊的地方。同時,社會有責任倡議政策,加強監管社交媒體平台的公司,要求他們改善技術,減少平台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


[1]  Liv McMahon et al., “Instagram boosts privacy and parental control on teen accounts,” BBC,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17, 2024, https://www.bbc.co.uk/news/articles/c77x44zplkyo.

[2]  Craig Hale, “Meta could be hit with lawsuits over social media harm for teens,” TechRadar, last modified October 16, 2024, https://www.techradar.com/pro/meta-could-be-hit-with-lawsuits-over-social-media-harm-for-teens.

[3] “Teens, Social Media and Technology 2023,” Pew Research Center, last modified December 11, 2023, https://www.pewresearch.org/internet/2023/12/11/teens-social-media-and-technology-2023/.

[4] 隋昱嬋:〈Threads在紅什麼,台灣人超瘋「脆」引起祖克柏關注?〉,數位時代,網站:https://www.bnext.com.tw/story/16/why-threads-so-popular-taiwan(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1月6日)。

[5] Morgan Sung and Amanda Silberling, “Unredacted Meta documents reveal ‘historical reluctance’ to protect children,” TechCrunch, last modified January 17, 2024, https://techcrunch.com/2024/01/17/unredacted-meta-documents-reveal-historical-reluctance-to-protect-children-new-mexico-lawsuit/.

[6] “Why do people troll and what can you do about it?” BBC, last modified November, 2019, https://www.bbc.co.uk/bitesize/articles/zfmkrj6.

[7] Maria Zaccaro, “Online grooming: Mum calls on government for more help,” BBC, last modified November 9, 2022, https://www.bbc.co.uk/news/uk-england-62506481.

向未成年變性手術說「不」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6/09/2024

西方國家對跨性別議題的開放,已經去到政治及商業的層面,儘管父母起來遊行反對,這種文化已落地生根,難以抗衡。本週二,有美國的檢察長寫信質疑大型醫療組織以政治理由犧牲兒童的福祉,以誤導與欺騙的手段去支持兒童及青少年性別確認護理(gender affirming care)。

在西方的社會,一些學校會以兒童福祉作為旗號,瞞著家人帶學童去變性,他們認為這就是尊重孩子的人權,背後其實也在支持整個變性醫療行業的發展。最近從一個在香港的中德家庭聽到一個真實故事,令我反思甚麼是兒童福祉、兒童權利,亦體會到中西文化的分別。朋友是一名德國籍父親,他帶兒子去參加衛生署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牙醫當時發現兒子有兩隻蛀牙,便詢問父親應如何處理,父親尊重兒子的意願、決定及人權,於是讓他自己決定。最後,兒子怕痛,選擇不補牙,也不洗牙。母親是香港人,她一直以為兒子牙齒健康,所以當天毋須進行任何療程。後來,兒子蛀牙的情況愈來愈嚴重,那時她才知道當天父子倆是白行一趟,白白放棄了及早的牙科保健治療。然後,母親沒有問兒子的意願,便帶他前往私家牙醫診所,希望他能在仍可挽救時修補牙齒,當然她要額外再付數千元的費用。可知道,若蛀牙不處理,可以導致永久失掉牙齒,嚴重的更會影響其他健康的牙齒,最終達至不可挽回的局面。若你是學童的父母,你會支持父親還是母親的做法?

作為父母,我們往往希望能在事情可挽回時幫助孩子,孩子還小,他們未有足夠人生閱歷去前瞻一幅未來的圖畫,未能預知不可挽回的嚴重性。在西方,愈來愈多曾經進行變性手術的學童在長大後後悔,但已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只能向法庭提出訴訟。這種在未成年便把健康的性器官切除的手術是對學童的嚴重虐待,但願香港能夠守得穩,不會被這些文化入侵。


參考資料:

Becca Savransky. “Idaho AG Raúl Labrador calls pediatric association ‘shameful’ over gender-affirming care.” yahoo! news.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5, 2024. https://ca.news.yahoo.com/idaho-ag-raul-labrador-calls-004934220.html.

家庭性教育——引導孩子健康成長的關鍵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2/08/2024

家庭是孩子成長的第一個環境,父母在其中起到關鍵的引導作用。適當的家庭性教育不僅能幫助孩子學習正確的性知識和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更能為他們培養健康的自我形象。然而,如何在家庭中實施有效的性教育卻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家長需要格外小心和謹慎對待這事情。不少父母都認同家庭性教育重要,但要實行出來卻不知該如何入手,以下是一些在家庭進行性教育時需要特別注意的事情。

因應年齡調整內容

性教育的內容和方式是需要因應孩子的年齡和發展階段而作出適當的調整。對於幼兒階段的孩子,父母可以從認識身體部位和個人衛生等基礎知識著手,引導他們學習保護自己的私人部位,欣賞及接納自己的性別。小學階段的孩子則要學習與同性和異性相處,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和身體界線。對於青春期的子女,除了要幫助他們了解青春期發育引起的生理和心理變化,更要開始認識健康的戀愛關係、親密行為與界線、色情文化的禍害等較深入的主題。適齡的性教育可以幫助孩子理解自身的生理變化,並樹立正確的性觀念。過早或過晚進行性教育,都可能對孩子的心理帶來不良影響。

尊重和理解

在進行家庭性教育時,首先要建立一個安全、信任的環境,父母以開放、包容的態度主動傾聽孩子的想法和感受,深入了解他們的內心世界,讓孩子感到被接納和被聆聽。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會有很多疑問和困惑,父母應該鼓勵孩子自由地提出問題,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感受。父母要先作好準備,孩子或會出於好奇,發出奇特的問題或意見,父母需要尊重他們的看法,讓他們說出感受;也可提供一些思考方向,幫助孩子組織自己的想法。父母不應將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孩子身上。同時,孩子有權拒絕參與某些題目的討論,父母應該尊重他們的意願,並等待適當的時機才進行討論。

循序漸進

家庭性教育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需要循序漸進地進行。父母毋須一次性地向孩子灌輸過多資訊,而是要根據孩子的理解能力和接受程度,從簡單的基礎知識開始,逐步深化,然後才討論較複雜的主題。同時,父母可以根據孩子的興趣和疑問,調整教育的方式和內容,讓他們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正確的資訊來源

在進行家庭性教育時,父母要確保所提供的資訊來源是可靠、專業,避免使用網絡上一些不實或存在偏見的資訊;可以選擇學校、政府部門或專業的性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資源,並與孩子一起閱讀相關書籍或觀看影片,之後進行深入的交流和討論。這樣不僅能確保孩子可獲取正確的性知識,也能培養他們的批判思維和自我學習能力。

溝通技巧

父母進行家庭性教育時,需要運用有效的溝通技巧,例如使用簡單清晰的句子,令孩子容易明白,避免使用坊間過於粗俗的詞匯,同時要以積極、正面的態度進行溝通,避免使用責備或恐嚇的語氣,要耐心地傾聽孩子的想法,給予適當的回應和解答。良好的溝通能幫助建立親子之間的信任,促進更深入的交流。

家人之間要有共識

家庭性教育並非單靠父親或母親一人來進行,需要全家人共同參與和配合。父母或其他家人要就性教育的方式和內容達成共識,確保全家人態度一致,避免令孩子產生困惑。同時家人要積極營造一個開放、包容的家庭氛圍,讓孩子感受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這樣才能大大發揮家庭性教育的作用。

家校合作

學校也是孩子學習性教育的重要場所,父母可主動了解學校性教育的內容和進度,以便進行家庭性教育時可以作出配合。另一方面,父母也需要留意學校性教育的內容是否與他們預期的性教育存在差異,有需要時可積極與老師溝通,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憂慮。在學校和家庭密切配合下,孩子才能培養出正確及健康的性價值觀。

身教重於言教

父母自身的行為對孩子的性價值觀和行為習慣,產生了深遠影響。因此,父母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恰當,是否能夠樹立榜樣,展現出正確的性價值觀和態度,好讓孩子學習及模仿。父母要避免在孩子面前談論一些過於露骨的性話題,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則地表現對自己和他人的尊重。例如在與配偶或其他家人相處時,表現出尊重、坦誠的態度,這些因素都會潛移默化影響孩子,助孩子建立健康的性意識。

持續學習

家庭性教育是一個持續學習的過程,不僅孩子需要不斷吸收新知識,父母自己也要不斷學習,更新自己的性教育知識和教導的方法;父母可以通過參加相關課程或研討會、閱讀書籍文章等方式,與其他父母或專業人士交流經驗和意見,以增進自己的知識,提升教導的能力和方法。只有父母願意不斷學習,便可以更理想地引導孩子健康的成長。

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

如在進行家庭性教育的過程中,父母遇上困難或感到困惑,可以嘗試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和支持,例如可以諮詢學校的輔導老師、醫護人員或性教育工作者,他們能提供專業的指導和建議,幫助父母更好地應對各種問題。

結語

家庭性教育實在是一項需要父母付出心力來承擔的工程,也是一個持續學習的過程,只要父母願意付出時間和心力,孩子必然會有所得益,從中學習到正確的性知識和建立正確的價值觀,並能在較佳的環境下成長。父母的付出,除了展現了對孩子的愛,整個過程也是父母自身成長的重要體現;讓我們一同努力,為下一代的成長開拓充滿愛與智慧的道路。


延伸閱讀

康貴華。〈如何培育青少年的心性發展,建立健康的性態度〉。載吳慧華等編。《性不教,誰之過?——如何在學校推行情性教育》。香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2019。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如何培育青少年的心性發展建立健康的性態度

熊嘉敏。〈幼童對身體的好奇〉。《燭光》,第129期(2019年11月):16–17。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幼童對身體的好奇

張勇傑。〈色情資訊的真相〉。《燭光》,第150期(2023年5月):10–11。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色情資訊的真相

 

(本文原載於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的《明報》「談天說道」福音專輯〔2024年8月12日〕,其後曾作修訂。)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12-8-2024

是誰屠殺流浪狗?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8/08/2024

對於愛護動物的朋友來說,一看到土耳其政府推出被稱為流浪狗「大屠殺」的法案,可能也想加入當地市民的抗議行動,一起搖旗吶喊,抗議政府如此冷血的政策。流浪狗「大屠殺」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法案?其實這並不是正式的名稱,只是當地的動物權益人士對此法案的主觀稱呼,是否真的是「大屠殺」?留待大家判斷。有關的新法例列明:「土耳其地方市政當局可以對當地的流浪狗進行絕育,並將牠們安置在收容所和等待民眾收養。假如當局在30日內找不到主人,便可以將狗隻安樂死;另外,具有攻擊性行為或患有傳染病的狗同樣會被安樂死,以防範日益增加的攻擊事件和狂犬病病例。」有反對新法的市民就表示:「這個國家一直存在著一場煽動流浪動物仇恨的運動。」土耳其政府是否真的如此?這也未必,當局也有可能是情非得已才出此下策,因為在過去兩年,土耳其至少有75人,包括44名兒童,因被流浪狗襲擊,或在涉及流浪狗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死亡。

土耳其境內估計約有400萬隻流浪狗,支持新法的人不一定是憎惡狗隻之人,他們或許只是看到流浪狗已經對人,特別是對小朋友造成傷害,才會有這樣的想法。曾有一位七歲的女童被流浪狗攻擊,臉部被咬傷,有差不多一年的時間不能上學。支持新法的人也不一定希望狗隻被殺,而是希望牠們得到照顧。在生命面前,即使人類的生命比一切生物尊貴,狗隻的生命都是需要愛惜及尊重的。政府固然要思考最好的方法,既保存狗隻的性命,又能顧及人民的安全,但難道人民便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嗎?當一個國家的流浪狗已經成為一場災難,人民還只是想著購買小狗而不願意領養狗隻嗎?如果有利可圖,繁殖小狗的狗場只會一直「出產」小狗,假如每一個購買小狗的人願意負責到底還好,但他們一旦棄養,豈不是又有一班可憐無辜的狗隻加入流浪狗的行列?有些社會問題,官員要採取行動,但單靠政府是不行的,人民也要配合才能解決。法國政府曾斥巨資消滅巴黎的老鼠,如果當地市民也願意配合,提高衛生意識,妥善處理廚餘、不隨便在街上掉垃圾或小便……有可能,巴黎也不會上演一幕龐大的老鼠大軍「觀看」奧運的場面。


參考資料

〈土耳其愛貓厭狗? 埃爾多安政黨推流浪狗「大屠殺法」惹議〉。香港01。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850?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Al Jazeera English. “Turkey’s stray dog law: Parliament has approved law alarming animal lovers.”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eDHGPYZns.

Andrew Wilks et al. “Turkey approves law to remove stray dogs from streets. Opposition vows to fight the 'massacre law'.” ABC News. https://abcnews.go.com/International/wireStory/turkey-approves-law-remove-stray-dogs-streets-opposition-112392274.

〈巴黎奧運|貓般大的「米奇」搶FO成功 鼠患恐波及塞納河比賽?〉。香港01。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375?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民視新聞網 Formosa TV News network。〈料理鼠王沒那麼可愛!巴黎6百萬老鼠大軍嚇壞觀光客-民視新聞〉。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qxXH1E3fDs

離婚再婚輔導服務及家長學堂成效評估研究暨「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發佈會

王明玉 | 明光社前項目統籌經理
30/07/2024

香港離婚的數字不斷上升,而近年再婚的數目,差不多每年約佔結婚數目的三成。在離婚與再婚的趨勢加劇下,不少孩子承受著父母離異的打擊及重組家庭的挑戰。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與家庭議會的資助,自2023年4月起推出「兒童為本」離婚再婚家長及子女情緒支援計劃(下稱本計劃),本社委託了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為本計劃下進行的輔導服務及家長學堂成效評估研究,亦整合了本計劃下的法律講座、輔導服務和家長學堂的經驗,編製一本回應離婚再婚家長需要的手冊——《「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供離婚、再婚家長及助人者參考。

本社於2024年6月8日假突破中心公佈研究結果及發佈家長手冊,當日有約120位參加者出席。本社助理總幹事何慕怡姑娘先簡介本計劃、是次研究和編製家長手冊的緣起,然後分別由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博士發佈研究結果及建議,以及由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名譽副教授曾潔雯博士,就「如何協助離婚再婚家庭中的子女適應家庭轉變」作專題短講。

服務評估研究及建議

明光社

李樹甘博士表示是次研究分兩個階段進行,先邀請服務使用者及其子女填寫前測和後測的問卷作量化評估,之後再邀請部份參加者作深入訪談,以了解家長學堂及輔導服務的成效。問卷反映受訪者多來自離婚家庭。依照第二階段的評估分析,整體而言,家長學堂和輔導服務都得到相當高的評價。家長學堂的受訪者表示學堂能提供情緒管理技巧和家庭衝突解決策略、有關法律程序和支援服務的資訊,而學堂中的小組討論部份,可讓他們有機會與同路人討論,建立情緒支援網絡。接受輔導的家長則分享,輔導服務能協助他們理解子女具體的感受和需求、引導他們反思和增加自我認識,以及提供個人情緒支援。

研究亦指出是次計劃反映了香港社會對離婚再婚家庭支援服務有很大的需求,因此有優化服務的必要,在政策建議方面,提出可考慮開發和提供線上輔導和教育資源,如網絡研討會、線上課程和支持群組,這有助降低成本和參與的靈活性。小組討論的形式也是一個值得參考的服務方向,既可幫助參與者,亦可培訓參與者成為同路人,以其經驗幫助其他面臨離婚或再婚人士,並建立可持續的互助網絡。此外,對於回應兒童的需要,服務提供者可考慮聘請具備兒童心理學和教育學專業知識的輔導員為孩子提供輔導,並設計適合兒童的互動式活動和工具,幫助他們理解和表達自己的情感。

協助子女適應家庭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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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臨床心理學家和註冊社會工作者的曾潔雯教授在短講中提出,家長宜持守「預防勝於治療」的大原則,留意階段性處理,在考慮離婚、決定離婚、處理離婚事宜及安頓下來的問題時,都要深思孩子在身體、心靈、社交、靈性方面的需要,避免因處理欠佳而令孩子的成長發展帶來困難。她提到對於孩子而言,平穩、可行而公道(合情合理合法)、最少的不必要改變都是重要的,而夫婦離異時,可能會對對方或孩子說了不該說的話,這都會傷害孩子,父母宜謹守底線,避免令孩子受傷。她提到家長很忙碌,疫情後也面對許多難處,但就建議他們仍需好好準備,如果決定離婚,要小心部署家庭的轉變,當中要因應孩子的需要和疑惑小心應對。而孩子面對家長離異,心裡會充滿疑惑,如他們到底誰對誰錯,自己應該跟著父親還是母親,應該效忠誰,以及誰值得倚靠,這些家長都需要注意。

既然家長是直接影響子女適應家庭轉變的關鍵因素,能有效地進行家長教育及支援工作便十分重要。教育局的《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幼稚園)》,當中提到家長在教養子女時會感受壓力,因此需要照顧好自己,曾教授提到這方面的資訊值得離婚或再婚家庭參考。而聆聽孩子的聲音、善用資源、適時求助、家校合作都是家長需要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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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教授又提到以下幾點,可助家長作好階段性處理。第一,要考慮周詳及權衡輕重。家長宜成熟地處理分手或建立新的感情,尤其是要留意當中牽涉的衝突處理、情緒、資訊及期望管理。他們亦需要讓孩子知道相關的事情,並讓他們有所參與。第二,在作出決定及執行決定時,家長要小心部署,之後才向孩子宣告決定及未來安排。她提到,孩子對父母的狀況往往心中有數,他們會觀望父母如何處理,家長需先理解孩子的困難和需要,也要尊重孩子的意願,讓他們在中間有些選擇。第三,要讓孩子安頓下來,並協助其適應。父母需要按孩子身心社靈的需要,提供即時、短期、中期及長期的強化保護因素。如即時回應孩子的身體需要,每週堅持定期家庭歡樂時光,或在社交方面,容讓子女在喜愛的原校就讀。另一方面,家長亦要提供緩減危機的因素,例如在身體需要的層面,每天親自幫年幼的孩子洗澡,以避免孩子受虐待,而在心靈層面上,不宜即時強迫孩子改姓氏,或強迫他們稱呼自己的新配偶為爸爸或媽媽,總之,要多從孩子角度考慮問題。

(歡迎按此,免費下載《「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電子版。)

領養制度中最優先的考量

27/06/2024

因應終審法院有關岑子杰案的裁決,近日有團體向政府要求訂立幾乎與婚姻一模一樣的民事結合制度,當中更包括在外國即使通過同性婚姻或民事給合的國家亦十分具爭議的同性領養權,本社對有關訴求不能苟同,並嚴正要求政府不能對此種漠視兒童權益的訴求掉以輕心。首先,必須重申,整個領養制度最重要考慮的並非一些成年人想做父母的權利,而是必須確保等待領養的兒童的權利,而對於一個因為不同原因而未能在原生家庭成長的兒童來說,最重要的是為他們尋找一個可以令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的完整家庭,而不是滿足領養人士想當父母的期望。香港現行的領養制度,除了親屬的領養之外,其餘皆統一由社署負責,而社署主要考慮包括領養人士的成熟程度(25歲以上);如屬已婚需要有穩定的婚姻關係(三年以上);身心健康;有中學以上的教育程度;有固定的工作及充裕的財政;穩定的住所等等。所有條件都是從兒童的需要和未來的福祉作考慮,我們認為合情合理。據了解,過去曾有極少數單身人士成功申請領養兒童,其實並不理想,兒童能夠在父和母共同照顧下成長最符合他們的利益,因為兒童在成長的過程當中,是可以從父和母身上學習到不同的特質,以及滿足在情感上的不同需要,任何人為地剝奪兒童在父和母共同撫養下成長的機會,都是漠視兒童權益的行為。

對於有人認為兒童最重要的是能在充滿愛的家庭成長便足夠,其實是只說對了一半,家庭當中有愛當然重要,而且十分重要,但家庭當中有父有母同樣、甚至更為重要,因為兩個媽媽無論多愛錫小朋友,亦不能取代爸爸的角色;同樣,兩個爸爸無論多愛錫子女,亦不能取代媽媽的角色,因為男女在天賦、性情、心理和生理上的需要都有很多不同,明白男女大不同,才能因材施教。雖然有個別極端的親生父母對子女亦會做出令人髮指的虐待行為,但並不表示一個完整的家就只需要愛而毋須一定要有父和母,而在外國,一些實行同性婚姻和領養已多年的國家,亦陸續出現一些在同性家庭成長下的兒童,他們在成年之後站出來,表達在成長過程之中面對家庭背景帶來的困擾、迷惘和抑鬱、以及想努力尋找自己生父或生母的情感需要。容許同性領養,無異就是故意將小朋友放在有爭議的環境,只為了單方面滿足成年人想成為家長的慾望,但卻漠視兒童的真正需要和權益的自私行為。請社會福利署必須謹守領養制度最重要的是考慮有關兒童的權益和福祉,而不是申請領養人士想成為父母的所謂人權。領養並不同於一般人人皆可享有的公民權利,因為年紀輕、學歷低、收入少、居住空間狹窄的市民都不符合領養的資格,同樣,沒有父或沒有母的家庭也不合宜,這並非歧視,而是一切以兒童的福祉為優先。

再思身體神學……我有話說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6/2024

受訪者:梁麗娟博士/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講師

翻開教會歷史,會發現曾流行靈性是好,物質則是邪惡的說法,由於物質是惡,身體也自然是惡,這都是異端思想,這種靈善物惡的想法源自第2世紀希臘諾斯底主義的二元論。到了第4至第5世紀,奧古斯丁認為性慾是亞當墮落後才衍生出來,進一步把性等同於罪,連帶夫婦之間的性關係也被視為罪惡,於是乎,除非為了繁衍下一代,即使是已婚夫婦,也被鼓勵禁慾。反觀21世紀的今天,到處響起自己的身體自己做主的聲音,即使是基督徒也敵不過性解放思潮,根據美國一項名為「信仰與人際關係」的全國性調查報告,近兩萬名單身受訪的基督徒中,大部份都沒有過著「婚前守貞」的生活。[1]

明光社

從夫婦禁慾到性解放,兩極都未中紅心,有違神的心意,到底基督徒可以如何理解性,以至可以既能尊重身體,不忽視身體的需要,又能合宜地去發掘性、愛及婚姻的美善,相信已故天主教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所撰寫的《愛情與責任》,以及其他學者對身體神學的詮釋,可以為天主教友,又或新教教徒帶來不少洞見及啟廸。今期「我有話說」邀請了已從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退休的講師梁麗娟博士,與大家分享身體神學的精華及一些體會。梁博士早期曾教授「媒介、性及暴力」課程,為了整合早前的研究,這段時間在多倫多大學神學院Regis College碩士班進修,她選擇了修讀天主教的性倫理課程,當中包括身體神學的教導。

神讓人通過身體經驗屬靈的奧秘

基督教早期曾出現靈善物惡的觀念,於是基督徒認為追求屬靈的事才是好的,梁博士提到,身體神學正正打破了身體是不好的謬誤。神創造世界及人,在神眼中,祂所創造的萬物都是好的,當中包括了人類,為何人會覺得身體不好呢?天主教很多聖禮都是與身體有關連,甚至與身體接觸,並透過身體來領受,例如洗禮、用膏油抹頭,按首祝福等。

透過身體,人們會感受到平安或恐懼等不同情緒,人是透過身體去經驗物質界,當人的情緒出現一些狀況,例如未能表達自己的看法,感到被壓抑,身體也會相應的出現一些狀況。人的靈性與身體也有關連,兩者不能分離,例如透過靜觀,人可以感受當下身體的狀況,所以不應視身體為阻止人進入屬靈世界的障礙物,反而要視身體為神給人的禮物,透過身體經歷屬靈事情。

身體不是一個與靈魂分割的個體,而是一個小宇宙,把可見的彰顯那不能看見的,就如物質界的東西可以彰顯非物質界的國度。有一次,耶穌責問眾人,他們懂得看見西邊有雲彩升起來,便知道要下大雨;看見南風吹起,便知道天氣將熱,他們懂得分辨天氣,卻不能從現在所發生的事情去分辨自己身處一個甚麼樣的時代(路十二54-56)。很多時候,神通過我們的身體讓我們去看見神的屬靈奧秘。又例如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22節說過「眼睛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耶穌在這裡所指的就是屬靈的洞察力,我們的眼目可以看見自然界,欣賞天父的創造,也可以分辨不同人的精神狀態,但能看見屬靈的世界,並非一般人可以做到,需要求主開我們的目光,才能看見屬靈的奧秘。

夫妻結合經驗神合一的愛

愛是一個奧秘,聖經從創世記開始,神便設立婚姻,讓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到了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耶穌基督迎娶祂的新婦——教會,而聖經的中間則有雅歌,書中歌頌性愛的美好,兩性互相傾慕,將愛侶關係寓意神與以色列人的親密關係。可見聖經的結構已突顯神是愛的本質,而神亦通過人倫之間高度契合及親密的性愛,讓人體驗與神愛的融合,是何其美好。愛的主題貫穿了整本聖經,三一神之間的愛已夠親密完備,但神仍開放自己,與受造物分享受祂的大愛。

夫妻二人成為一體是這種與神愛融合體驗的投射。婚姻中的性關係,夫婦二人都向對方敞開,赤身裸體是代表個人的脆弱性及毫無保留,願意交付自己的生命給對方,這種向配偶開放自己的生命,等同於在神面前開放自己的生命,容讓神進入自己的生命,以及改變自己的生命。就如馬利亞對神的使者說:「我是主的婢女,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新譯本》)

神是自足的,祂本身已經可以榮耀自己,也不需要人類滿足祂,和向祂歌功頌德,但祂是愛,祂願意與人類分享祂所有的。永生神是永恆存在的,人類不是,人類的年歲是有限的,但藉著夫妻聯合誕下的孩子,孩子再誕下孫子,這一種通過人的身體連綿不斷的繁衍,讓人類在地上稍為體驗到「永恆」是怎麼一回事。

至於夫妻二人聯合的那種短暫快樂,也是神稍為讓人體驗到人神共融的終極快樂,因此有天主教神學家說,人有性慾是正常的,因為神設計人對性慾有渴求,人之所以渴望與其他人聯合,其實源自對神的渴求,惟有找到神,人本身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

婚姻為何如此重要?教宗強調婚姻及家庭是文明的基石,並且在創造秩序中最基本的,只要婚姻及家庭穩固,一個國家的文明及文化才能穩固,如果家庭及婚姻瓦解,整個文明都會出現危機。夫妻二人的結合是神聖的,但梁博士提到,一對新人在祭壇上所發的誓言,承諾疾病困苦與共,實際上有多少能兌現?這點值得大家反思。

容讓神介入,以愛養育孩子

夫妻二人的聯合是如此神聖,婚姻便不是一份簡單的合約,而是一份契約,當中牽涉男女二人的承諾及神的介入。夫妻二人向對方開放生命的同時,也向神開放自己的生命,包括接受神給予他們的禮物——孩子(詩一二七3),因此天主教的內部指引並不主張教友用非自然的方式避孕,認為這做法等同拒絕神介入自己的生命,任由自己計劃及控制生育,若教友想要避孕,最好還是用自然的方式如量體溫計算妻子的排卵週期等。

當然,此教導惹得很多教友反感及受人詬病,他們認為天主教有關避孕教導不切實際,不明白現代家庭的困難及挑戰,現代生活那麼忙碌,女性又怎會有時間去計算排卵期,實際上夫妻也難以配合。有些教友並非抗拒小朋友,相反,他們只想提供更好的時間及資源來照顧小朋友,沒有計劃的生育只會讓父母疲於奔命,萬一誕下有問題的孩子,更不可能不計劃便再養育另一個小生命。梁博士指出天主教最終也沒有強迫教友一定要遵守避孕指引,只提醒教友要知道自己最後是向神交代,只要憑良心盡上為人父母的責任便可以。

新教教徒不一定認同天主教這一套避孕的方式,不過梁博士分享到,實踐上雖然很困難,但當中的神學理論還是值得大家認識,這種避孕方式亦讓人反思到性愛與婚姻的本質,以及婚姻與家庭的關係,當人願意在神面前立下婚盟時,就是願意犧牲個人一些自主性,與另一個人在神的引領下一同走上未知的人生道路,當中遭遇甚麼,人無法控制,包括生兒育女的計劃,人應該是為此禱告,若不是靠著神的恩典,人是沒有辦法做到的。現代人很想控制自己的生活,很多事情都想按照自己的計劃去實行,以為現實世界有很多事都可以按照自己所期待的方式發生,卻忘記了,我們面對的其實是一個自己不能控制的命運。梁博士點出上一代的人比起後輩更能擁抱生命的變化,他們較能面對人生的無常並處之泰然,例如對子女數目的控制,他們肯定沒有現代人般強烈。

真正的愛,包括尊重

真正的愛有責任,也包括尊重,尊重他人的身體,不要把他人的身體物化。當一個男人評論一個女人的胸部,並表示他喜歡這個女人的大胸,他說這話的時候已經把這個女人物化了,把這個女人的胸部從她身上分開出來,成為一件給人玩弄的物品,可是人是不能被分割的。即使是整體,只要丈夫視妻子為發洩性慾或傳宗接代的工具,又或是炫耀妻子的美貌,到了妻子人老珠黃便嫌棄她,同樣是把妻子物化了。反過來,一個妻子覺得丈夫不會賺錢沒有用,只視丈夫為賺錢機器,也是把丈夫物化了。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不必比較誰比誰好,神也愛每一個獨特的人,人人都值得被尊重,因為神創造人時,賜予人自尊,例如當一位丈夫在妻子面前稱讚其他女性的美貌,這位妻子便會覺得很委屈及不被尊重,這是動物沒有的感受及反應。

身體是神創造的,是寶貴的,現今社會的男女都被物化,很多時都是因為受到傳媒影響,讓人以為身體自主,可以隨便與人發生性關係,這只是被扭曲了的性文化影響,以致把性誤用,做了一些傷害自己的事情,或是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如墮胎殺嬰等情況。梁博士指出,教宗提到這是一場屬靈戰爭,惟有通過基督的救贖,人們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簡單來說,身體神學並非空泛的理論學說,只邀請人在學術層面探討交流。相反,它邀請人反思人的身體是寶貴的,不能隨便進入性關係,要認真對待婚姻,因為婚姻並不只是兩人或兩個家庭的事,而是兩人與神的事。天主教有關身體神學的教導始於上世紀70、80年代,當時以針對家庭中的性倫理為主,對獨身、同性戀、跨性別等性議題未有涉及,但近年已逐步與時代的步伐接軌。


[1] 〈美調查:多數單身或未婚基督徒,未真正做到「婚前守貞」〉,基督教今日報,2023年5月22日,網站:https://cdn-news.org/News.aspx?EntityID=News&PK=000000002f83e3464a31834f5df6f84ba99e4b6679f5d949(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6月4日)。

 

家長收到子女的成績表後,如何作合宜回應?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2/06/2024

「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像金蘋果鑲在銀器上。」

(箴言25:11《環球聖經譯本》)

每逢考試,不少家長都認真陪伴子女溫習,部分家長更認為分數是反映了自己所付出的努力,因此更緊張。到底家長應該如何對孩子的成績表作合宜的回應呢?本文邀請了認可名冊臨床心理學家梁家揚博士為大家講解。

表達不同的情緒和感受

不論是家長或孩子,可能會為考得的成績有不同的情緒,包括雀躍、焦慮、擔心等。梁家揚博士認為,人有情緒反應是非常正常。當成績理想時,家長能夠坦率地表達喜悅;當孩子的成績未如理想,家長可以示範給孩子看,應該如何面對焦慮,例如邀請孩子一起深呼吸、靜觀、聽放鬆音樂或慢跑,都有助於降低身體和情緒緊張。

家長與子女建立開放、尊重和支持的溝通至關重要。家長可以問孩子:「今次考到這個分數,你覺得如何啊?有甚麼困難或挑戰嗎?」有時家長覺得分數已不錯,但孩子卻不大滿意,這樣的對話可以幫助家長更具體地理解孩子的處境和感受,建立更強大的親子連結。若家長或孩子感到情緒壓力過大,無法有效調節,或者需要更深入的指導,尋求專業心理諮詢可能是一個好選擇。

訂立學業以外的挑戰

對於成績優異、名列前茅的孩子,梁博士鼓勵家長幫助孩子訂立學業以外的挑戰目標,例如課外活動或社會服務,在其他領域繼續發展技能,不但能建立自信心和與人相處的技巧,更能避免孩子因為考試高分、毫無對手而變得驕傲。另一方面,有部分學業成績一直表現優異的孩子,他們的焦慮感可能會很大,反映在考試時身體出現不適,例如頭暈、肚痛。孩子若有其他挑戰目標,就可避免只把成就局限於學業分數,造成過大的壓力。

合理可實現的學業目標

至於成績稍差的孩子,梁博士鼓勵家長和孩子一起設定合理可實現的目標。例如孩子今次考得30分,卻把目標定為90分;這可能是家長的期盼,但對孩子來說,卻是遙不可及,無法成為孩子的目標。若把目標定為40分,雖然仍未合格,這個目標對孩子來說實在也不容易,卻是合理可行。當孩子達成目標後,家長可鼓勵孩子思考「你做了甚麼特別的事令成績提升了10分啊?」例如平日回家有溫習、預習,今次考試有提早溫習等等,引導孩子找出最適合自己的溫習方法,也能建立孩子自我反思的能力,以正面的態度去面對各種成長挑戰。

就算成績非常不理想,家長絕對不可貶低、批評孩子的人格或能力,或使用極端說話來發洩,例如「死蠢」、「你的成績永遠都是這麼差的了」、「你從來都沒有做得好」。這類說話會令孩子感到挫折和無助,失去學習的動力。梁博士邀請家長讓孩子表達想法和感受,例如引導孩子回想考得不錯分數時所用的溫習方法、幫助孩子找出失去溫習動力的原因,例如父母爭執、與同學吵架、學習內容太深等。孩子成績欠佳可能只是冰山一角,透過親子之間的深入對話,有望能夠找出隱藏的問題。

家長需欣賞孩子的努力

無論孩子考取了甚麼分數,或是成績優秀,或是成績稍遜,甚至自貶「我樣樣都做不好」的孩子,家長都需要稱讚和肯定孩子在學習過程的付出,而不僅僅注意分數或等級。假若孩子每一次收到成績表,也覺得自己沒有能力、一無是處、時常犯錯,這很容易擊倒孩子的自尊心。梁博士解釋,試卷上的分數都是孩子準確地答對問題、一分一分爭取得來的,家長的眼光需要轉為欣賞孩子的努力,而非為了「未得到的分數」審問原因。

當家長和孩子一起檢視答題所犯的小錯誤,家長有時可與孩子站在同一陣線,鼓勵孩子「這題我也可能會和你一樣,都答錯啊!」如果孩子因過去的失敗而意志消沉,不論任何階段,家長也可用愛和關心,設立合理可行的目標,以欣賞的眼光看待孩子的努力,幫助孩子慢慢地重建自信。

其實人生階段有不同類型的「成績表」,例如老闆在工作上給予的評價、夫妻對彼此的期望、旁人對家長養兒育女的看法等。我們都希望別人不要只挑剔我們的錯失,也渴望別人能認同和欣賞我們的付出和努力。讓我們以同樣的眼光來欣賞孩子,熱切地期待他們每一個微小而重要的進步。

小學校長對家長的話

中華基督教會基灣小學(愛蝶灣)黃靜雯校長:成績表是簡單的一覽表,透過每學期或每年的情況比較,反映學生的校園生活及學業情況。除了各科目成積及名次,成績表也包括了出勤記錄、老師評語、操行等級、獎懲記錄及課外活動記錄等。家長平日可多與老師溝通,老師能觀察到其子女在學校的表現,家長可以多問有關孩子上課態度、與人相處、禮貌及溝通能力方面的表現,多角度了解子女的成長需要。黃校長特別強調,家長需要以平常心去解讀老師的意見,也不宜將孩子與他人比較,應從縱向角度分析孩子在學習態度方面是否有進步或退步,因為品格培育才是孩子成長的關鍵。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10-6-2024

你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跨性別嗎?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3/05/2024

前陣子在不同的場合聽到以下兩段對話:

媽:「你在學校有沒有喜歡的女生呀?」
兒:「當然沒有啦!」

聽到沒有,媽媽心裡其實有點擔心。

媽:「那麼,有沒有女生喜歡你?你有沒有拍拖?」
兒子尷尬地說:「怎麼會呢,我還是小學生,怎會年紀這麼小便拍拖?」

兒子說得有道理,但這位媽媽依然鍥而不捨地追問,而且還分享她在小學時喜歡男生的經歷,希望引導兒子也可以分享自己的性傾向。

你是否以為這位媽媽思想太開放,很想兒子在小學階段便拍拖?不,這只因媽媽擔心兒子有同性戀又或跨性別的傾向。最終,這位媽媽親耳聽到兒子說出原來他也喜歡女孩子才肯罷休,亦立時鬆一口氣。其實,這位媽媽寧願小學的兒子拍拖,也不願聽到兒子有其他性傾向。

路人:你的女兒將入讀哪一間中學?
家長:有兩間學校都接受女兒入學的申請,但我最終選了男女校那一間。
路人:女校那間不是banding比較高嗎?
家長:我寧願選一間男女校,我怕我的女兒在女校感染了同性戀的風氣,那就麻煩了。

原來有父母寧願放棄比較好的中學,也希望讓子女入讀一所男女校,以避免孩子有其他性傾向。

以上兩個真實的對話,父母都用行動表明對孩子性傾向的擔憂。去年,有調查發現,香港公眾對同性伴侶權利的看法在過去10年間有很大的變化,當中60%受訪香港市民表示支持同性的婚姻,比2017年及2013年同類調查為多,這個結果是可以理解的。我們可以接受與跨性別、同性戀者成為朋友,因為我們尊重他們的想法,感受及體諒到他們不容易的經歷。然而,若事情發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父母是否仍然支持呢?以上兩段真實的對話可見一些端倪。加州是美國第一個通過保障「跨性別」學生法律的州,學生深受LGBT的意識形態影響,而跨性別的學童有上升的趨勢,父母亦感到無奈。最近,加州的父母意識到「跨性別」的禍害,一群父母已發起反對的行動,以保護孩子。這些父母要求若學校發現孩子有兒童心理健康問題,包括性別認同問題,學校須要告知家長。此外,亦要求學校須保障女學生,免得她們在洗手間、淋浴間、更衣室和運動場受到自稱女性的男學生侵害。加州的父母仍在努力爭取以上的訴求,但困難重重。無論是在香港、在美國,父母都是孩子在世界上最親近,最會為他們謀求福祉的人,而不是學校、醫生或心理學家。若調查的題目轉為:你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跨性別嗎?相信結果會並不一樣,而這才是大家真正的取態和價值觀,希望大家不要只著眼於自己子女的福祉,也要兼顧所有兒童的福祉。


參考資料:

https://ccpl.law.hku.hk/content/uploads/2023/05/Change-Over-Time-2023-Chinese-Summary-FINAL.pdf

https://dailycitizen.focusonthefamily.com/take-action-and-protect-children-in-california-heres-how-you-can-help/

同運對婚姻及兒童福祉的影響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5/2024

20多年之前,當明光社的董事同工呼籲大家要關注同性戀運動對香港教會和社會未來的衝擊時,有些人認為我們杞人憂天,認為香港不會出現類似西方社會當時性解放的情況,亦有人批評我們所講的滑坡理論是危言聳聽。轉眼20多年過去,只要看看西方社會、亞洲和香港的變化,大家就會發現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的情況,而更令人憂慮的是種種的改變,對整個婚姻和家庭的結構,特別是當中的兒童帶來了深遠的負面影響,若果不懸崖勒馬,恐怕只會對不少的兒童造成更多永久及難以彌補的傷害,希望大家不要再掉以輕心。

回顧同運在香港的發展,由1991年肛交非刑事化開始,起初的進展是較為緩慢的,非刑事化只代表社會大眾不認為再需要以嚴刑峻法去處理一些個人私德的問題,並不代表社會認為肛交是正常及值得鼓勵的行為,基本上這也符合我們一貫的立場,對於成年人私下的行為,社會可以盡量避免介入,若沒有對第三者和年青人造成直接的傷害,亦不宜像過往一樣處以終身監禁的重刑,但對於這類對身體會造成傷害的行為並不值得鼓勵,更不應美化,以免青少年人忽略了這些行為帶來的風險和嚴重後果。

由2000年開始,不少同志團體和支持者,就不斷嘗試透過立法的方式改變香港社會對同性戀行為的抗拒,並不斷游說政府及立法會議員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讓同性戀在法律上可以得到和異性戀一樣的地位,更開始舉辦同志遊行、不再恐同日和一點粉紅等活動,亦有支持同運的學者和團體不斷進行調查,爭取社會人士的認同,其中最具爭議的是在2005年,政府有意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並進行諮詢,明光社以及一眾關注團體發起了聯署,在報章刊登四頁全版的廣告反對,當時有9000多人參與這次聯署。而同志團體亦一度計劃在當年的七一遊行,將他們的訴求放在整個遊行的最前列,本社對同志團體意圖騎劫本來主辦單位提出有關爭取雙普選的主題表達不滿,經過了激烈的討論以後,由於反對的聲音強大,最後只由同志團體帶領遊行,但仍沿用大會原來的口號,此外,政府隨後亦打消了主動修改法例的念頭。

不過,立法之路既然行不通,同志團體於是改變了策略,開始透過更多的司法覆核去迫使政府改變現時的行政措施,以及修訂被法院裁定違憲或造成歧視的現行法例。不幸地,法院(特別是終審法院)一次又一次作出令人意外、甚至公眾難以理解、極具爭議的裁決,令一些在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伴侶,雖然香港政府並不承認,亦沒有憲制責任承認他們的關係,但卻可享有愈來愈多猶如異性婚姻才可獲得的權利和福利,包括公務員配偶福利、合併報稅,以配偶名義申請公屋和繼承居屋,甚至沒有遺囑也可以用配偶身份繼承遺產……雖然有關公屋、居屋及無遺囑繼承遺產案仍有待終院作最後裁決,不過本港法律某程度上已容許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即使沒有婚姻之名,但在部份權利上卻有猶如婚姻之實。

法院對海外註冊同性婚姻的裁決,已動搖了香港現行婚姻制度的一些重要的基本原則,而最令人憂慮的是婚姻制度除了保障配偶的法律地位之外,更重要的是讓所有可能出生的兒童,能夠在親生父母的照顧下健康地成長。雖然世界上總有一些因不同原因而忽視、遺棄、以及虐待子女的父母,但這畢竟是少數。而現代離婚率不斷上升,也令不少兒童無法在親生父和母共同撫育下成長,但這種情況並非在父母結婚時就預計會出現的,而同性婚姻下的領養卻是人為兼有預謀地剝奪兒童在親生父或母照顧下成長的基本權利。

雖然同志團體不斷強調在婚姻和親子關係之中最重要的是愛,但愈來愈多在同性婚姻下成長的孩子在長大之後出來表達,他們對未能在親生父母照顧下成長的遺憾,因為兩個父親無論多愛錫子女,亦無法取代母親在孩子成長中的重要角色,兩個母親無論如何付出,亦無法滿足孩子對父親的渴望。但最悲哀的是不少人在討論同性婚姻的時候,只著眼於兩個成年人本身追求的所謂權利,卻對所有可能出生兒童的權利視而不見!

為了讓大家明白及關注同性婚姻、以及在西方愈來愈多的變性人婚姻、捐精、捐卵和代孕對兒童權利造成的深遠影響,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和維護家庭基金等團體,一同發起了關心婚姻及兒童福祉運動」,為這些沒有機會表達訴求的兒童發聲,以及讓公眾明白維護現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重要性。而我們第一炮的活動就是透過鼓勵大家閱讀美國兩個大力關注兒童福祉的作家Katy Faust、Stacy Manning所寫的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1] 從她們提供的豐富內容和例子,讓大家更能明白這不是杞人憂天、也不是滑坡理論,他們是活生生存在於我們的面前,等待我們起來為他們發聲,權利一直被忽略和侵害的兒童。


[1] 有關本書及相關講座可瀏覽〈「兒童比成年人優先:為何我們需要全球兒童權利運動」系列研習組〉,明光社,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childright2024(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