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顯示市民對同性婚姻的看法
本地民調問及「同性婚姻」的字眼及結果參照
本地民調問及「同性婚姻」的字眼及結果參照
(更新日期:2020年5月7日)
高等法院於今年3月4日就一宗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的司法覆核案件,裁定房委會的配偶定義不包括同性配偶,不容許同性配偶家庭申請公屋是違反《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下令房委會要重新審批申請人的公屋申請。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中大性小眾研究計劃於2020年1月7日發表於去年9月16日至25日,隨機電話訪問1,058名18歲或以上的香港人,就公眾對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等人士)法律權利的態度研究報告(下稱CUHK-SRP2019/20),結果顯示,60%受訪者非常同意或同意為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僅12%表示不同意
在這個風雨飄搖的日子,感恩「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於2019年10月25至26日假恩福中心順利舉行,由第一屆開始,明光社每屆都會協辦性倫理峰會,2019年大會以「守護婚姻」為主題,邀請來自英國的大律師保羅.戴蒙德(Paul Diamond)及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教授鄭順佳博士分享,聚會約有100人出席。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兒童權利被嚴重侵犯
過去半年香港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由於沒有前車,進退有時難免失據,不過,無論是政府或抗爭者,若不能從錯誤中學習及反思,被某些似是而非的論述掩蓋了其他需要、甚至信念和原則,恐怕只會因失去平衡而人仰馬翻!
代號MK的女同性戀者於2018年6月申請司法覆核,就同性婚姻權或民事結合權利,挑戰本港的婚姻制度。由於這宗案件的判決影響深遠,明光社及另外幾個團體嘗試申請介入訴訟,可惜被法庭聆訊後拒絕。案件於2019年5月底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結,並於10月18日頒下判決書,法官判申請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