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有容乃大
具爭議的運動會
反對以立法方式管制假新聞
較早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開始著手研究立法管制假新聞,而警務處長鄧炳強亦提及會調查以假新聞危害香港安全的人。再加上近期政府立法管制「起底」和收緊有關查冊的規定等等,令新聞界一直以來在偵查報道時常用的採訪手法大受影響,隨時會因為調查政府官員或權貴有否涉及不法行為,或以權謀私的時候面臨刑事檢控。因此,為了捍衛岌岌可危的新聞自由,我們反對以立法方式管制假新聞。
首先,要界定何謂假新聞十分困難。甚麼叫做假新聞?若果完全無中生有的當然是假新聞,例如謠傳某個地方成為疫埠或某位知名人士死亡,但只要相關的政府和當事人出來澄清便可以。很多時被認為有問題的新聞往往都不是全部假的,而是在一些真實事件之中,夾雜著未經證實或難以查證的內容、揣測、譁眾取寵、含沙射影,以及誇張失實等。因此,由誰來評定一則新聞是否虛假、部份資料錯誤、或是有意無意誤導便十分重要,而最不適合的團體就是政府,因為政府就是新聞界主要的監察對象,若果由政府部門去裁定一則報道的真假,無疑會成為傳媒頭上一把刀,產生寒蟬效應。
追求公義必須計算代價
路加福音十四章28至32節,耶穌講了一個有關計算代價的比喻,提醒我們:「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雖然這段經文主要是提到作門徒的代價,不過,其實在人生很多的抉擇,以及當我們要努力去爭取一些我們認為重要的事物的時候,也是一個很適切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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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疫苗的考慮
人權、自由、法治比民主更重要
多名數十年來一直參與爭取香港民主發展的政壇元老,因為參與未經批准的和平集會而被判監,部份可獲緩刑,這是香港公民社會發展的重大挫折,恐怕未來一段頗長的時間,香港對民主、自由和人權的保障將會大倒退,令不少曾經憧憬香港可以落實民主回歸,由港人自行普選行政長官和全體立法會議員的市民夢想破滅。
未經批准的集會從法律角度無疑是違反了法例,不過,在一個尊重人權、自由的社會,容許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意見是十分基本的人權,就算和平集會演變成暴力衝突,亦應該要看是否由發起人的言論和安排所導致,才決定他們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否則只要任何別有用心的人或團體,派人故意不聽大會指示,甚至蓄意製造暴力衝突去嫁禍一個和平集會,亦全都要由發起人承擔責任的話,那麼要扼殺和平集會實在太容易。因此,一個由始至終都是和平的集會,雖然未經批准,但要判處一些發起人入獄並且不准緩刑實在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