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常識道別的性別政治
加拿大癌症協會最近向LGBT的群體道歉,並且順應他們的要求,將子宮頸改稱為前洞,因為一些女跨男(即是原生性別是女性、沒有做過任何變性手術,但自認為男性的人士),以及一些認為性別並非只有男女二元的人士,對子宮頸這個女性專屬的名詞有抗拒,因此要求改名。有關群體提出的理由本來已有點荒謬,但更荒謬的是一些專業團體竟然為了極少數人的個人感受,而願意在專業上作出妥協。性別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政治議題,所謂政治正確已取代了常識,凌駕了常理,令一些荒謬的現象變成好像理所當然的真理。
若果大家看到一位身高5呎的男士,他自稱有6呎,大家會認同嗎?一位紅鬚綠眼的白人,硬要說自己是黑人、印第安人或華人可以嗎?一個8歲的小童強調自己是18歲,大家會讓他買煙買酒嗎?一個不學無術的人可以自稱為博士嗎?大家明明見到一名女士,但卻要叫她做先生,否則便是冒犯,這樣合理嗎?是否以後見到任何人都要先請教對方究竟是先生還是小姐,甚至兩者都不是?還有就是有些人堅持性別是流動的,今天對方自認是先生,難保明天不會認為自己是小姐,每早晨當事人的稱謂都可能是新的,大家是否需要將經驗和常識通通放在一邊呢?萬一對方不認同自己是人類,而認為自己是雀仔或金魚,我們又是否應該尊重對方,讓他隨心所欲跳出窗外或跳入大海呢?究竟是主觀的認同和感受重要,還是客觀的常識和標準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