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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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打壓?我話保障!

整理:郭卓靈    |    明光社 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01/01/2009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由2008年10月開始至12月初,社會上有不少團體及個別人士均向媒體發表意見,散見於各個媒體報導及專欄文章。其中大部份都以擔心有關條例,會對網絡資訊自由及性多元資訊的流通受到打壓,表示想放寬《條例》或不想政府監管互聯網。
 

讓我們都坦白一點

採訪及整理: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及政策研究)
01/01/2009

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中,政府不斷強調政策目標「是保障資訊流通和言論自由,同時亦確保能夠反映社會的道德標準,特別是將這些標準應用於規管以青少年這些易受外界影響的人士為對象的物品上。

法庭不是商議尺度之地

採訪及整理: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及政策研究)
01/01/2009

一位執業大律師,在2004至2007年被委任為「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的審裁委員,雖然其後婉拒續任,但對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的變革方向,以及網上資訊規管問題仍然有他的一套見解:「這些日子,市面上的印刷品如週刊封面等經常鬧出風波,『踩界』的製作不斷,身為家長,我想反映自己的看法。」

由於公職關係,受訪者不方便以真實姓名接受訪問,下面乃是訪談節錄。

傳媒同樣肩負社會責任

趙明先生    |    香港東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
01/01/2009

近日,政府倡導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進行諮詢。社會各界對此有不同的見解及意見,當中更有人認為條例已經過時並覺得應該廢除。事實上,每條法例都有其局限。《條例》推行時間日久,一定亦有不合時宜的地方,唯一面倒抹殺其正面影響實有欠公允。

因此現在,大會,發佈這一世界人權宣言……

整理:陳永浩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01/01/2009

「鑒於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予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已被宣佈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因此現在,大會,發佈這一世界人權宣言……」
 《世界人權宣言》序言

要立法規管「新媒體」資訊嗎?

何玉芬博士    |    香港輔導教師協會副主席
01/01/2009

 一個親身經歷的小故事:我有由三個不同供應商提供的電郵戶口,常用的是其中兩個免費的,容量大兼有不俗的SPAM功能。那個收費的戶口經Outlook Express開啟,其中一個煩惱是它不能預先篩選我不想讀的訊息,點選一個郵件名稱,便即時開啟電郵內容。每次檢視戶口,我都得大費周章清除那些「偉哥」宣傳訊息……

給她們多一個機會、一點選擇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及研究)
01/01/2009

 第45屆金馬獎頒獎典禮在2008年12月7日晚上在台中舉行,賽果不算意外,值得留意是歌手出身的劉美君憑《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下稱《賣》)被封影后,她飾演一個企街毒姑黎鐘鐘,傻氣之餘帶人情味,演來與角色有點抽離,像化外之人,或許這就是獲評判青睞的原因罷!

自由不等於沒界線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1/01/2009

自從去年10月初政府拋出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諮詢文件,互聯網業界、一些經常觸犯有關條例的報刊雜誌、性小眾團體、與及一些強調個人自由的議員和專欄作家群起而攻之,並成功將之定性為網絡廿三條,誓要除之而後快。他們又將所有監管子女瀏覽色情網頁,以及接觸淫褻及不雅物品的責任全推給家庭和學校,但遺憾的是在立法會和政府的聚焦小組卻嚴重缺乏家長和老師的聲音。
 

明光社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01/01/2009
有關淫褻及不雅資訊問題的幾點觀察

色情及暴力資訊泛濫

同運漸漸起革命

傅丹梅    |    明光社 助理總幹事
01/01/2009

要求在性教育中肯定同性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