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章

主要索引標籤

當青少年與色情資訊「相遇」

整理: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文化)
27/08/2008

 在科枝發達,資訊流通的今天,無論是從報章、雜誌、互聯網、又或是電視電影等,要接觸到色情資訊亳不困難。青少年容易在朋輩的影響,或受好奇心的驅使下,有意無意地與色情資訊「相遇」,究竟他們會如何受這些資訊影響?又可有能力抵抗?作為父母,又可以怎樣幫助子女面對有關資訊?

由靈魂之窗到靈魂

整理:馮國強    |    明光社義務同工
27/08/2008

曾在阿富汗的睡房內發現彈痕,在枕頭套拾得子彈頭;曾被懷疑是外國間諜,好不容易才從監獄中釋放──以前因為人性的醜惡,總對生命抱著悲觀態度的陳醫生,何以在服侍貧窮國家的經歷裡,倒為自已的生命重尋出路?陳念聰醫生在7月25日,於本社「閱讀雲彩」分享會上,親自與我們分享了他的醫者人生路。

信徒是選舉的關鍵少數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7/08/2008

選舉不應只看目前
 
立法會選舉是替社會檢查身體的好機會,究竟市民大眾最關心的是甚麼?選舉就好像一面內窺鏡,將不少人的內在世界呈現出來,無論是好的還是壞的。
 

你願意由同運團體擔起教育你子女的責任嗎?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文化)
27/08/2008

經過一學年的試驗計劃,加拿大卑詩省教育廳將於2008年9月廣泛推出新修改的課程,當中加入了同性戀教育的教材,屆時,小朋友從幼稚園開始就會學到「同性戀是沒有問題的,跟異性戀完全一樣」,「同性家庭也不是甚麼大不了」而已的課題。

媽媽定生死

27/08/2008

香港侵害人身罪第47條

根據香港法律第212章《香港侵害人身罪》第46及47條規定:

《家庭暴力條例》「新」「大」「改」

傅丹梅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3/08/2008

今年6月,政府修訂《家庭暴力條例》將前配偶及前異性同居者加入條例的保障範疇,因此,同性戀團體及部份立法會議員要求將同性同居者亦納入保障範疇,由於修改需時,未能趕及今年完成,於是政府承諾明年會再次修訂家暴條例,將同性戀同居人士納入條例的保障範疇。
 

朋輩相助分手篇

陸君樂    |    海外傳媒工作者 | 前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8/07/2008

「六小時第二宗 少女為情跳樓」、「女友提分手 青年跳坡傷」、「男子疑因感情問題割手跳樓」、「失戀女跳樓亡」、「失戀鬧跳樓『懸崖勒馬』」[1]……

生命的餘震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7/2008

512,將繼64之後,成為這一代香港人另一個特別的符號,血濃於水的感情不是靠每晚新聞報導前的國歌,而是因為一個個無名英雄,以及一個個生離死別的故事所激發,地震不僅發生在四川,也發生在很多人的生命裏。
 

民主、人權與道德

15/07/2008

* 「因為人有罪,所以民主是必需的;因為人有上帝形像,所以民主是可能的。」Reinhold Niebuhr
 

「雄起!活下去!」

整理: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5/07/2008

四川八級大地震,死傷枕藉,災場滿目瘡痍,哀鴻遍野的情況,不禁令人反思:狀似牢固的建設,面對自然災害,何其不堪一擊;相反,貌甚軟弱的人,逼到生死線上,卻又拼發出意想不到的堅忍和團結──面對劇變,無論遠近,震動人心。
 
面對瓦礫前的倖存者,我們可以為他們作什麼?對於難以捉摸的人生,我們可以怎樣面對?三個處於不同位置,皆熱愛生命的基督徒,三個不同角度的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