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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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不等於沒界線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1/01/2009

自從去年10月初政府拋出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諮詢文件,互聯網業界、一些經常觸犯有關條例的報刊雜誌、性小眾團體、與及一些強調個人自由的議員和專欄作家群起而攻之,並成功將之定性為網絡廿三條,誓要除之而後快。他們又將所有監管子女瀏覽色情網頁,以及接觸淫褻及不雅物品的責任全推給家庭和學校,但遺憾的是在立法會和政府的聚焦小組卻嚴重缺乏家長和老師的聲音。
 

明光社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01/01/2009
有關淫褻及不雅資訊問題的幾點觀察

色情及暴力資訊泛濫

對倪生,下手果真需要如此狠麼?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及研究)
26/12/2008

 「倪生偷食事件」並沒有因結婚聲明得以平息,而玉女對倪生千依百順,叫一眾「保玉」人士大嘆無奈,既然不能從受害人出手,雜誌、周刊繼續以張女網上宣言追擊,不讓倪生逍遙法外,務求叫這位新鮮出爐的「賤男」永不超生;倪生無疑辜負了慧敏的濃情厚意,但不忠、出軌又豈只他一個,早前大劉左擁右抱,元配、二奶爭寵家事成為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有趣的是沒有娛記肯為麗君抱不平,更不見雜誌向大劉個人操守開火,劉生過往的

名正言順話家暴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12/2008

政府建議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第189 章)的保障,引起一些宗教及教育界人士關注,民主黨亦決定讓黨員按良心投票,惹來張彩雲女士的批評,認為民主黨和香港社會走向無知和偏狹,並指摘明光社等團體展開連串以同志為對象的污衊和攻擊,以宗教信仰為理由,堅持同志要為他們的性取向受到懲罰,是宗教原教旨主義。張女士的說法正是近年同志團體慣用的手法,就是醜化不同意見人士,將問題的核心模糊化。

反對政府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 為同性婚姻大開綠燈 —— 明光社新聞稿

09/12/2008

明光社自九七年起一直關心社會的性文化及家庭倫理對下一代的影響,新一屆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天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建議,政府建議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的保障範疇,本社曾兩次去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先生詢問有關修訂的原因。據政府及立法會文件資料顯示,現時的《家庭暴力條例》自一九八六年制定以來,一直只適用於有婚姻關係的人士,及有猶如婚姻關係的同居男女及他們的子女。

有誰不管? ── 各地管制不良物品的條例簡介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03/12/2008

鑑於近年報章、雜誌不時發布不雅或更甚的照片,公眾亦愈發關注不良照片或資訊在互聯網上流傳,2008年10月初,政府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希望改善現行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機制。

「結婚」危害藝人健康發展?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3/11/2008

記得陳慧琳在其演唱會中宣佈婚訊時,不禁向支持者發問,「婚後會否繼續支持我?」,為何結婚這種人生開心事反成事業墳墓?成為劉太後難道會斷送演藝前途?結婚向來都是本地藝人一項禁忌,尤其正值當紅之時,害怕婚後粉絲嚴重流失,看來藝人結婚果真需要勇氣;成龍多年一直隱瞞與台灣藝人林鳳嬌的一段婚姻關係,直至兒子祖明長大成人才公開真相,他解釋年輕時曾有日本影迷因其緋聞企圖自殺,為了避免同類事情發生,故選擇迴避

「墮」得快,邊位好世界?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06/11/2008

以「墮胎」為主題的電影成為近期新貴,娛樂以外,亦有不少訊息傳遞,需要解構、分析,方可與導演、編劇平衡對話,避免觀眾、讀者一面倒接受,筆者今回選取了三齣電影為例,望收拋磚引玉之效,豐富對這個議題的討論。

選舉、倫理、基督徒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6/11/2008

四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在選舉前不同的團體(包括致力維護家庭或推廣同性戀運動的團體)都向候選人發問卷,希望了解候選人對一些本身關注議題(如同性婚姻)的取向,亦希望透過公佈結果向一些候選人施壓,以及當日後有相關法例推出時「立此存照」。
 
其中明光社、性文化學會及維護家庭聯盟在有關同性婚姻的調查獲如下的答覆:
 

憶起小生命的流逝

採訪及整理:郭卓靈    |    明光社 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06/11/2008

 年青人渴望被愛,與情侶拍拖,容易難敵情慾試探,發生性行為後懷孕的情況屢見不鮮。部份年青人由於年紀太小,未有經濟能力,最終以墮胎來解決問題。我們透過外展社工的幫忙,訪問了兩位曾在局中的年青人,了解一下他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