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章

主要索引標籤

入職一年感言:堅守信仰、企硬民主

蘇恒泰    |    項目主任(賭博監察)
30/09/2005

在父親薰陶下,我一直都十分關注中國和香港的社會事務,還記得在九一年立法局首次引入地區直選時,我經常與父親討論選情,詢問他各候選人的政綱,當時父親對一位初出道、任職記者的候選人十分欣賞(當時我只不過是一個小四學生) !有趣的是在十多年後,即我大學畢業之時,我卻輾轉間成為她的議員助理。

中、小學校長及老師「德育及公民教育進修課程」簡介

蘇恒泰    |    項目主任(賭博監察
30/09/2005

(教育統籌局委託、明光社主辦)

擔起使命、敢於承擔

陳燕萍    |    明光社項目主任(拓展與行動)
30/09/2005

「性開放」的問題不只是香港的問題,其實可以說是一個「全球化」的問題,如果你看看以下的標題,你就會發現性開放的衝擊及社會問題不只在香港發生,在台灣也是不遑多讓。
 
大家閨秀未婚懷孕冒名產子
              ( 聯合報   2005-03-22 )
 
暑期迎來墮胎黃金周

哪有少年不想「性」?!

余國富    |    前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30/09/2005

若問有甚麼東西是人一出生時就伴隨著他的,那麼「性」肯定是其中之一。小孩子最初從性器官找到自己性別身份,也了解到世界裡原來有「異性」;從對自己生命形成的好奇,開始認識到性行為;從父母的關係,學習到戀愛、婚姻是甚麼一回事…這些,都反映「性」與人息息相關,它既是多采多姿,亦可以是甚為複雜的。
 

學會尊重,學習相愛

梁林天慧    |    明光社副主席
30/09/2005

香港這環境搞好性教育實是殊不容易,因為:「性」和有關課題實在十分具市場潛力,以性為題的渲染俯拾皆是。但東方文化卻含蓄內歛,要父母和老師向子女和學生解釋性的課題並非易事。雖然困難不少,但令人欣慰的是見到越來越多的家長和老師關注性教育的問題。由於性教育涉及不少價值觀念,筆者願在此借助文章和個人經驗,分享推行價值觀念教育的技巧,如何應用在推行性教育中。

當「歡樂」遇上性教育之後……

許慧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
30/09/2005

學校推行的性教育一向為人所詬病,每每教人搖頭嘆息,批評之聲不絕於耳:陳腔濫調、乏善可陳、空談理論、騷不著癢處、內容沉悶、保守……連兩位具有性教育實戰經驗的老師,亦期盼能徵得一些有趣的性教育教案,讓學生們歡歡樂樂地「知情識性」。然而在歡樂之餘,更重要的還是活動背後所傳遞的價值觀;使用安全套的技巧絕非禁忌,問題是要釐清為何要教;要老師說性並不困難,如何負責任地與學生談性才是關鍵所在。

從「肛交案」看

蔡志森    |    總幹事
30/09/2005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裁定,禁止十六至二十一歲男同性戀者性行為的《刑事條例》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若政府不上訴,十六至二十一歲的男男肛交行為將不再是刑事罪行,再次證明同志團體以人權、寬容及感性包裝的策略十分成功。

性教育面面觀

訪問及整理﹕陸君樂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30/09/2005

「情慾與性」是今日社會拓展得最快的市場,由美國的《色慾都市》到本土《窈窕淑女》到少女雜誌贈送避孕套作招徠,到等地鐵時避無可避的「豐胸、美白、瘦身、燒脂」廣告轟炸,到有如雨後春筍般的性教育媒體、課程、教材等出現,社會大眾是時候需要好好反思性教育的目的和現況了。因此明光社走訪了三個異象不同,但都有推行性教育的機構,談談香港性教育狀況,希望藉此能夠給予讀者一個多向度的性教育瀏覽。

歡迎政府決定就824肛交年齡裁決提出上訴

30/09/2005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歡迎政府決定就8月24日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裁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肛交行為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一裁決提出上訴。由於高等法院的裁決漠視了肛交的高風險,及對心智未成熟的16至21歲青少年所造成的深遠影響。此裁決帶來社會上廣泛的討論,最近更有調查指出接近5成的受訪者表示裁決並不合理,會鼓勵青少年的接觸高危行為。

走上癮的「走地盤」

蘇恒泰    |    明光社項目主任(賭博監察)
30/09/2005

足球博彩活動在香港漸趨普及,既可為喜歡欣賞球賽的市民提供額外娛樂,又可為政府提供穩定的財政收入(去年博彩稅佔政府稅收近10%)。但另一方面,博彩活動的普及化卻同時為社會帶來其他隱含成本(implicit cost),近年,因賭博而輕生和引致的家庭慘劇已不再是特別的「新聞」,而病態賭徒人數和18歲以下中學生參與賭波比率持續上升亦逐漸失去社會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