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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社會倫理事件簿
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政策研究)
15/01/2007
賭博監察篇– 當世界盃熱潮碰上足球精神
2006年是世界盃年,我們聯同多個反賭風團體,以不屈不撓的精神,由年頭爭戰到年終,最後以特區政府宣佈「無意在港設立賭場」,休戰中場。
彈指十年回望明光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1/2007
踏入蕭壽華牧師的辦公室,腦海不期然湧起差不多八年前的景象──1999年3月18日,筆者作為記者團契團長,應明光社的邀請出席一個在北宣舉辦的研討會,會後明光社的首任主席,北宣的堂主任蕭牧師邀請我到他的辦公室「閒談」,這一談便令我成為了明光社首位的總幹事。趁著明光社步入十週年的機會,我再一次坐下來和蕭牧師「閒談」,回顧他參與明光社由創立到現在這十年的種種感受。
對近日對「新造的人協會」遭同志團體惡意批評的聲明
15/12/2006
日前「新造的人協會」在民政事務局的「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中被十多個同志團體評擊,認為該會歧視同性戀者,應被逐出該論壇一事,我們感到非常遺憾。
請關注電視台節目主持言行
13/12/2006
本社對無線電視翡翠台於2006年12月9日晚上擔住節目主持的曾志偉先生於「歡樂滿東華2006」「空中美人『樂』『斌』FUN」環節中所發表的言論及其後對該事的解釋深表不滿:
1)當發生女藝人意外被扯脫褲子後,竟要求慢鏡重播,本社認為該主持不但幸災樂禍,而且極不尊重藝人的尊嚴;
自律是自由的基石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11/2006
《壹本便利》刊登女藝人更衣被偷拍相片,受到各界人士猛烈批評,但有關傳媒機構及其老闆拖延了近兩個多月才勉為其難道歉;一些新聞業團體認為目前社會對於傳媒的道德操守群情洶湧,暫時不宜討論立法規管,恐怕最後又不了了之!
互聯網vs法網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16/11/2006
「…內地對網絡言論的控制日益嚴厲,信息產業部正醞釀對廣受網民歡迎的博客實行實名制,網民想開博客,就要先登記身份證。網民痛斥:『唯一一個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又要被消滅了。』也有網誌寫手表示,如果被人強制進行身份登記,『實在不爽,那我將不再寫博客』。
「聞」以「網」為天?淺談傳媒新時代
採訪:陳燕萍
| 明光社署理高級項目主任
16/11/2006
網民「想炸迪迪尼」獲回覆炸彈製法 (明報) 9月20日
網上侵權天天新款(明報) 9月28日
男子組快閃強姦黨判服務令(明報)10月04日
海關新軟件24小時捉BT客(星島) 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