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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妓規範化 可能?可行?
陸君樂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03/11/2006
10月下旬有團體提出要求娼妓規範化,認為這樣做既可保障娼妓權益,亦可預防性病蔓延。另外亦認為現時本港有關法例容易令人誤墮法網,政府需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規管賣淫,「不利社會穩定及經濟發展」,仿傚外國對娼妓規範化則可以促進社會和諧。
乍聽之下,言之鑿鑿,細析之後,問題重重。
對社會造成深遠影響的裁決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文化)
21/09/2006
有男同性戀者不滿《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中有關男子進行肛交的合法年齡,認為條例是歧視男同性戀者,而透過司法覆核挑戰有關的法例一案。上訴庭於9月20日宣佈結果,3名法官駁回政府的上訴,維持原訟庭於05年8月24日的判決,指有關法例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是歧視男同性戀者的。
我們的「7宗罪」?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文化)
15/09/2006
政府應否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早前在香港社會引起激烈的討論,支持立法或反對立法的團體或人士均積極的向公眾表達對條例的意見及關注。2005年9月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與香港基督徒學會舉辦了「跨越圍牆、接納差異 – 性傾向歧視立法對基督徒的挑戰」研討會系列。
非理性領養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9/2006
三個才夠數!去年為回應當時的政務司長曾蔭權呼籲市民生三個,明光社曾舉辦「非常家長」講座,分別請了有一至四名子女的家長分享生兒育女的經驗和感受。作為一個領養了兩名子女的父親,我除了分享自己認為最少應該有兩個孩子,好讓子女在成長之中能夠有伴之外,我笑說自己是支持有三個孩子的,因為可以讓他們在一個「小社會」之中成長,令他們明白很多時不能只顧自己的看法,亦要學懂爭取其他人的支持。
與學生拼搏365!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5/09/2006
本社獲優質教育基金資助,從去年九月至今年六月期間,舉辦「2006年初中通識教育流行文化工作坊」,分別到訪二十間中學,合共舉行了八十多次工作坊,約八百多位中一至中三的學生參與。
工作坊主要針對:
(一)廣告鼓吹的瘦身文化
(二)流行曲鼓吹的戀愛文化
(三)電玩和網上遊戲鼓吹的暴力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