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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暴力與青少年行為
日益嚴重的青少年暴力問題是今天社會所要面對的。在之前的文章,我們就現今流行文化、媒體等作出分析,本文作者以心理學及精神專科的角度,探討青少年的心理成長,及傳媒與青少年暴力行為的影響。
踏上「明光」之路...
記得大學畢業時,懷著滿腔熱誠的投身傳媒工作,對初出茅廬的我而言,記者生涯無疑是甚具挑戰性,令人大開眼界;然而,部分「行家」不擇手段的「搏出位」、「搶獨家」,為向無理的上司交差,無所不用其技,卻教人感到無奈與沮喪。作為基督徒記者,如何堅守社會責任?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又怎樣作鹽作光?逆流而上的掙扎教人卻步!
報章報道手法與青少年暴力
近日涉及青少年的嚴重暴力罪案頻仍,涉案青少年更有年輕化趨勢,而較為轟動的是七月被揭發的十一歲男童撕票案,其中三名綁匪的年齡僅介乎十二至十六歲之間。至於其他青少年毆鬥、廝殺、非法禁錮等罪案,更是天天見報,而且手法愈見殘酷,令人髮指,不少都只因「望女仔」等瑣事初生口角、繼而動武,反映青少年普遍認同「以暴易暴」是解決問題的上佳選擇,情況實在令人憂慮!
寫在上職前
還記得第一次接觸明光社是在一次崇拜中,蔡志森先生在講道中打趣說明光社就像三更半夜打更的看更,又像外圍股市分析員:在大家都睡了的時候,為大家守望。這使我想起了往年港大團契在校園裡張貼了的一張大字報-從前耶穌說我們要作鹽,今天耶穌說我們太淡了。
及早關注香港青少年賭博問題
在筆者的輔導小組裡有A先生及B先生兩名病態賭徒。A先生今年四十六歲,是一位旅遊業的管理層人員,已婚多年並有兒女;B先生今年三十歲,未婚,是一名金融界的行政人員。A先生和B先生同是熱衷賭馬,只是賭齡不同;A先生賭馬已有三十年,而B先生則有十五年。A先生在以往的賽馬中,已輸掉了約二百萬;而B先生則輸掉了約一百萬。
賭徒賭途
華仔三十剛出頭,司機,未婚,月入一萬三千多元。剛發了薪,遇上足球賽事的日子,他會把左手攢來的萬多元,讓右手把它擲在同一天的賽事上面﹕一場三千元,分三四場下注,恰恰將個把月的薪金擲完。
賭博慘案驚心動魄
有很多人認為,賭博是個人的問題,與其他人沒有太大的關係和影響,但事實告訴我們,賭博問題不單會影響個人,甚至會連累家人或朋友,也會對社會的治安帶來負面的影響。
筆者發現,於今年的三月至五月的三個月內,已經找到27宗與賭博有關的新聞(詳見表一及表二),當中發現有18人因自身或家人的賭債自殺,其中有14人死亡。
反對賭波合法化=道德的法西斯主義者?
就賭波應否合法化的問題,社會上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有些討論詳列外國的研究以及對香港社會現象的分析,旁徵博引,令人無論贊成與否,都對問題有更深入的反省。可惜亦有不少的討論卻純粹是情緒發洩,無的放矢,但謊言說上十遍,一些不知情的市民卻信以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