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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操守

傳媒工作者為專業人士,傳播的資料、訊息對市民大眾具有不少的影響力。所以他們應有其操守,應以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確 保報道正確無誤,沒有斷章取義或曲解新聞材料的原意,不致誤導大眾。傳媒工作者應尊重個人名譽和私隱,並應保護消息來源。亦致力避免利益衝突,不應受其個 人、家庭成員、機構、經濟上、政治上或其他利益關係所影響。

從宏觀角度看教會如何回應現今之大眾傳媒文化

30/06/1998

現今香港的傳媒發展迅速,新的傳播媒體不斷湧現,而新媒體的出現意味著能盛載新類型的資訊,或以新的傳播方式廣播。老牌媒體如電視電台、報刊雜誌傳播方式雖然無多大變更,但內容不斷推陳出新,隨著社會的轉變,所盛載的資訊亦與昔日的大相逕庭,總體而言,它們都傾向娛樂化、資訊化、多元化。張開報紙,娛樂、資訊、及滿足不同類型人士的報導,盡收其內。至於比較新的媒體除有以上傾向外,還需加上個人化。新媒體如互動電視、Internet、DVD等,與老牌媒體最大的分別便是其互動性(Interativness)。有了互動性,受眾可按自己的心意和需要,選擇適合的資訊,為自己訂造最能滿足自我的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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