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倫理

西方性革命大體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短短幾十年間性解放的意識形態由邊緣變成主流,各式各樣的性行為大為開放。近二十年全球同志運動(LGBT Movement)更站在性革命的前端,重新定義男女兩性和婚姻制度,解放各種性規範。明光社成立早期至今,一直關注香港本地的性政治文化,尤其著重於回應席捲全球的同運政治。

 

明光社以基督教的立場作為性倫理思考的起點,然而信仰並非惟一的立足點。我們亦嘗試結集科學、統計學、醫學、心理學、哲學、公共政策、人類經驗等角度,進行研究、討論、反思和倡議。作為基督教會和多元社會的一份子,明光社希望不論你信仰與否,都能共同深入探討這議題。

 

本頁你可以找到與性解放、同運政治的各種資訊,以及明光社的觀點。若在本頁未能找到你所期望閱讀的課題,你可嘗試查找「情性教育」、「流行文化」或「社會關懷」等其他頁面。

他們都是這樣長大的……性教育又從何說起?

15/01/2005

 

近二百名來自不同學校的老師、社工,在連續三個毋須上學的周未大清早,聚首一堂,不是參加甚麼聯誼聚會,只為好好裝備自己,應付青少年性教育工作的挑戰。事實上,處身於這個提倡多元文化、反建制的世代,踏入青春期的青少年,不少都欠缺整全家庭的教養,對甚麼兩性相處技巧一無所知,卻蠢蠢欲試談戀愛的滋味,同時竟又發現「戀愛無分性別」的「潮爆」道理……,這一代年輕人就是這樣長大的!

小心誤入「歧」途 ── 人權與歧視問題教案

15/01/2005

近年當與青少年討論起同性戀,他們很多時已不再思考同性戀是否合乎道德,反而很快就轉向批評不贊成的人是「歧視」。但凡事若不作道德反省,只將一切反對意見標籤為「歧視」,恐怕社會將會越來越是非不分。所以性教育亦應包括價值觀念的反思,避免濫用,陷入道德相對的文化中。

既含糊,亦倉促

15/01/2005

政府將於2005年初再進行性傾向民意調查,希望了解隨著社會開放,大眾對同性戀的觀念是否有改變。
 
而於2004年9月27日民政事務局安排了一個性小眾論壇,被邀請出席的主要是同性戀團體、跨性別團體以及一些人權組織。
 

愛與痛之間

16/11/2004

我嫁了一位有同性戀掙扎的男人,生命也因著這個選擇掀起了大波浪,平庸的一生變得更燦爛或更黑暗。我見証著生命的蛻變,也嚐受到人生不可改變的無奈。
 
當我跟他還在曖昧朋友的階段,他已經坦白相告,繼而我才考慮是否跟他談戀愛。回頭看,我當時真的有點無知而低估了這個掙扎對婚姻的影響。天真的我以為他找到我後,享受真愛,一切「壞思想」都會過去,什麼「同性戀」自然也會變成「異性戀」。這個童話般的想法,隨著殘酷的生活經驗,一次又一次地被打破了!
 

走過同志路

16/11/2004

我們所指的同性戀過來人,實際是一些已悔改,脫離了同性戀生活方式的基督徒。他們定意離開同性戀的誘惑,將生命交託給神。因著信靠神,他們低落的自我形象及同性戀的轄制,逐漸得著改變。
 
男同性戀過來人一般比較被動、自我、孤獨、需要但又害怕和人(尤其男性)建立親切的朋友關係。部份則和異性相交有如姊妹般,親密、倚賴,卻並非戀愛關係。他們懼怕和男性建立友誼,他們覺得自己比不上對方,既羨慕又恐懼。然而,同性戀過來人就是要面對自身的恐懼,在神裡重新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

關注同性戀事工的組織介紹

16/11/2004

「重建整全心性」網絡主要由一些關注同性戀輔導事工的機構組成,機構包括新造的人協會、香港性文化學會、香港教會更新運動、明光社、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YMCA)、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等。

輔導同性戀者的感想

16/11/2004

於傳媒上我們很多時看到一些勇於站出來的同性戀者,常自稱同性戀者的身心都很健康,享受著快樂自由的生活,但事實上不少同性戀者都面對著各樣身、心、靈的困擾和掙扎,他們其實是極需要別人的關愛和接納,幫助他們化解心中的矛盾掙扎。

覓愛艱途

16/11/2004

兩個改變我的男人

「家庭」被忽略的核心價值

15/09/2004

 

「自由民主、人權法治、 公平公義 、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恪守專業」1

自六月上旬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宣言發表後,引來社會極大的迴響。宣言肯定了以上八項不同的價值為香港引以為豪的核心價值,表達了香港賴以成功的共同價值,及肯定了全港市民為一命運的共同體,而本會主席關啟文博士亦為宣言的聯署人之一。

家庭價值的重要 

不過,令人惋惜的是,宣言中沒有將重視家庭納入為核心價值。

關鍵字 家庭價值, 性倫理

誰為人權定界限?

21/01/2004

很多時當與人討論人權的觀念及內容的時候都會發現不少困難,尤其當人履行某一些人權的時候卻有可能是侵犯另一些人的某些權利,而不同的權利當中有些是不可並存的。隨著近年人權意識不斷膨漲,「剝奪xx的權利」、「對xx造成歧視」等口號充斥整個社會,正如法律哲學家Dworkin所言,人權成為了一張皇牌(trumps),因它可以被視為凌駕於集體利益之上,而又合理化其行動及利益訴求。但人權原先的意義及本質又是什麼呢?本文嘗試回顧人權觀念的發展,從而作一點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