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倫理

西方性革命大體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短短幾十年間性解放的意識形態由邊緣變成主流,各式各樣的性行為大為開放。近二十年全球同志運動(LGBT Movement)更站在性革命的前端,重新定義男女兩性和婚姻制度,解放各種性規範。明光社成立早期至今,一直關注香港本地的性政治文化,尤其著重於回應席捲全球的同運政治。

 

明光社以基督教的立場作為性倫理思考的起點,然而信仰並非惟一的立足點。我們亦嘗試結集科學、統計學、醫學、心理學、哲學、公共政策、人類經驗等角度,進行研究、討論、反思和倡議。作為基督教會和多元社會的一份子,明光社希望不論你信仰與否,都能共同深入探討這議題。

 

本頁你可以找到與性解放、同運政治的各種資訊,以及明光社的觀點。若在本頁未能找到你所期望閱讀的課題,你可嘗試查找「情性教育」、「流行文化」或「社會關懷」等其他頁面。

牧養同性困擾的信徒

12/11/2003

任何教會皆有極少數面對同性困擾的信徒,他/ 她們為了在堂會內求存,自然隱藏其性傾向,不會貿然「走出來」表露其身份。越是對信仰認真,此群信徒的內心困擾越大;教會領袖怎樣在真理教導與愛心關懷兩方面幫助他/ 她們,實在須要求神賜下智慧與勇氣。

同志啊,您在傳媒何其美!

12/11/2003

同性戀至今仍是一個甚具爭議性的議題。為求「謀殺」傳媒的菲林,以達到一鳴驚人的宣傳效果,各地的同志運動都被設計得「五光十色」、Gimmick十足!本文試就這題目,看看幾種媒體如何報導與描繪同志運動,以及當中所傳遞的訊息。

關鍵字 同運政治, 性倫理

天主教對同性婚姻的看法

12/11/2003

近年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地位的行動已成了一個世界性普遍運動,特別在歐美地區,更為熾熱。天主教教廷信理部於2003年6月發出《有關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議的考慮》的文件以表明教會的立場。
 
此文件並沒有加入新的教義,只是重申教會一貫對同性戀行為是不道德的立場,並再一次肯定同性戀者或有同性戀傾向人士與所有人一樣有同等的人性尊嚴。不過要強調的是,此文件是針對從政人士特別是天主教的從政人員而言,因為他們有嚴重的道德責任去維持婚姻的尊嚴。此外,文件主要從哲學、社會學及法律的層面去論說,而本文則從信仰角度去探討此題。
 

關鍵字 同性婚姻, 性倫理

下一仗,又如何?

03/09/2003

繼反賭波、民主運動外,同志運動對教會(不論是基督教或是天主教)的衝擊已來了!這一仗橫掃西方社會,狹人權、自由而來的同志運動,我們如何應付?
7月確為多事之夏,自「七一」50萬人上街,經歷數次大型集會(7月9日及13日),反映本港市民民主訴求及對施政不滿。政壇多變,押後23條立法;高官梁錦松與葉劉淑儀先後請辭,董特首北上請示;接著賭波合法化通過,皇馬訪港帶來全城哄動,新聞焦點一下子由悲情轉往狂喜,股市熱而地產不熱,負資產家庭及破產人士不斷增多。這一切社會的急劇轉變,真令人無所適從,此時此地教會人士需要關注社會課題,並守望代禱。

關鍵字 同性婚姻, 性倫理

「同志釋經」似是而非之處

03/09/2003

聖經較明顯定同性戀為罪的經文有以下各處︰創世記19:4-10關於所多瑪城罪惡,利18:22和20:13的禁令,羅1:24-27,林前6:9-10 和提前1:10,同志釋經就是對這幾段經文支持同性戀的新解釋,他們希望說服自己,也希望說服信徒以為這幾段經文都不是論及同性戀,而是其他罪行; 即使說同性戀為有罪,也只適用於猶太人的律法時代,不能應用於現在的恩典時代。故此他們的結論是︰聖經從來沒有一處定兩位成年同性相愛而結婚、性交為有罪。讓筆者介紹他們的「創啟」解釋,然後筆者會逐一反駁這些解釋的問題。

性倫理

31/05/2001

性具多方面的意義,在此簡單的辨別性(sex)和性特質(sexuality)。性特質是由四層組構而成:(1)初生的性(natal sex)、(2)性身份(sexual identity)、(3)性別角色(gender role)、(4)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初生的性是指生下來之時,定嬰孩為男或女的肉體(physical)和生物(biological)特徵。性身份是指一個人的自我性概念(sexual self-concept),即人對自己作為具性別者的看法。性別角色是指在某一特定文化下定義的性別身份(sexual identity)。

關鍵字 性倫理

解「毒」後現代公園阿伯(下)

31/05/2001

上文提要:公園辯論員阿伯發表性觀點贏得一片掌聲,神祕肥胖男子忽然作出回應......

「先生,你剛才怎麼完全不回應呢?」阿伯想不到竟會遭人反駁,顯得有點愕然。

關鍵字 性倫理

一些法律與道德的觀察

31/05/2001

筆者最近旁聽立法會「性傾向歧視」小組委員會會議,會議主要討論到社會上是否有歧視同性戀者,其中的一項討論議提是有關刑事罪行條例中關於肛交及合法性交年齡(Age of Consent)有否歧視同性戀者。與會人士包括平機會主席及保安局官員,當政府官員表示若果要修改有關肛交條例時,便要考慮公眾道德。這一個觀點立時惹來議員強烈不滿甚至認為這會導致「多數人的暴政」,1平機會主席胡紅玉在回應保安局回應時,更清楚表明法律不應與道德有任何關係。

扭曲了的「性」

31/05/2001

編輯邀稿時,為這篇文章點出香港時下性氾濫的背境﹕「香港人越來越開放談性,但與此同時傳媒及互聯網商亦看準性慾擴張所帶來的商機,而以不同形式提供色情資訊,雜誌隨書附送性感女郎小冊子,報紙有嫖妓指南,有線電視有成人電台等等。香港社會越來越性開放及強調沒有底線的多元性愛文化,這怎樣影響香港信徒呢﹖信徒如何自處呢﹖」

性開放文化為牧養帶來甚麼問題?應如何解決?

31/05/2001

驟眼看來,「性革命」或「性開放」是近代流行於美國一些大城市的景象。事實上,法國在十五世紀開始已經倡導道德自由(moral freedom)的信息。1其 後「性革命」便經歷了維多利亞時代、第一次世界大戰、大衰退、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等時期的不同演變,「性革命」或「性開放」已是現代不能阻擋的洪流及廣泛被 社會人士談論的課題。簡單來說,所謂「性革命」或「性開放」就是批判和改變傳統的性觀念和實踐,尤其是在評擊基督教的性觀念上顯得更加厲害。

關鍵字 性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