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倫理

西方性革命大體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短短幾十年間性解放的意識形態由邊緣變成主流,各式各樣的性行為大為開放。近二十年全球同志運動(LGBT Movement)更站在性革命的前端,重新定義男女兩性和婚姻制度,解放各種性規範。明光社成立早期至今,一直關注香港本地的性政治文化,尤其著重於回應席捲全球的同運政治。

 

明光社以基督教的立場作為性倫理思考的起點,然而信仰並非惟一的立足點。我們亦嘗試結集科學、統計學、醫學、心理學、哲學、公共政策、人類經驗等角度,進行研究、討論、反思和倡議。作為基督教會和多元社會的一份子,明光社希望不論你信仰與否,都能共同深入探討這議題。

 

本頁你可以找到與性解放、同運政治的各種資訊,以及明光社的觀點。若在本頁未能找到你所期望閱讀的課題,你可嘗試查找「情性教育」、「流行文化」或「社會關懷」等其他頁面。

關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文的補充說明

25/05/2007

本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早前撰寫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文,引起張國棟先生關注,並在1041期《時代論壇》撰文要求我們澄清。

首先,該文乃就當時社會上不同人士對明光社的一些批評和誤解而作出,並非回應個別人士及文章,亦沒有提及任何人名及引述某篇文章。

其次,該文從沒有指一些批評我們的人士不再中立、不再友好,相反,我們一直樂意與不同意見的人士溝通和對話,正如文章中所說:「若果他們的批評是出於誤解,我們願意盡力澄清,若果是意見不同,我們願意努力溝通」

《同志‧戀人》事件起始及回應

26/03/2007

日前香港電台信譽良好,陪伴不少香港人成長的「王牌」電視節目《鏗鏘集》其中一集被廣播事務管理局裁定「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此事在社會引起極多討論,時事評論員均紛紛撰文表達意見、不少市民亦透過去信政府部門,以示對廣管局裁決的支持或反對。
 
惹來極大爭議的是2006年7月9日播放,名為《同志.戀人》的一集。此集的內容探討同性婚姻,分別由3位同性戀者講述他們的處境,以及他們對同性婚姻的看法。節目播出後影視處共收到二十二宗關於此節目的投訴,其後一名市民更上訴廣管局,主要的投訴內容分為下列5方面:
 

關鍵字 傳媒功能, 性倫理

對近日對「新造的人協會」遭同志團體惡意批評的聲明

15/12/2006

日前「新造的人協會」在民政事務局的「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中被十多個同志團體評擊,認為該會歧視同性戀者,應被逐出該論壇一事,我們感到非常遺憾。

關鍵字 同運政治, 性倫理

家庭友善 若隱若現

16/11/2006

在最新的施政報告上,特區管治班子終於發現,工作不是香港人生活的全部,反之家庭生活來得更可貴。由施政報告幾乎躍過所有民間對勞工權益的訴求,而再三強調家庭友善政策可見。究竟「家庭友善」政策和「工作友善」政策是否如此不相容?實在叫人深思。

關鍵字 家庭價值, 性倫理

預防兩極化的教師訓練

16/11/2006

過去大半年,因香港政府有意以立法手段消除社會上就性傾向方面的歧視狀況,社會各界人士就「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立法議題掀起激烈討論,至今仍方興未艾。不過因著社會上「對立」的情況,不少青少年受各方意見影響而對同性戀、性傾向、歧視等觀念感到混淆。為了幫助青少年對「性傾向歧視條例」及相關議題有更深入的認識,明光社承蒙維護家庭聯盟撥款資助製作「性傾向歧視條例」教材套,期望為教職人員、導師等青少年工作者提供一份整全、客觀及多角度探討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資料,幫助青少年更全面了解「同性戀」、「性傾向歧視」及其他相關議題。

娼妓規範化 可能?可行?

03/11/2006

10月下旬有團體提出要求娼妓規範化,認為這樣做既可保障娼妓權益,亦可預防性病蔓延。另外亦認為現時本港有關法例容易令人誤墮法網,政府需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規管賣淫,「不利社會穩定及經濟發展」,仿傚外國對娼妓規範化則可以促進社會和諧。
 
乍聽之下,言之鑿鑿,細析之後,問題重重。
 

愛.人.同.志

15/09/2006

訪問:    關浩然傳道                 香港基督教中國佈道會/新造的人協會組長
何善斌牧師                 崇真會救恩堂/新造的人協會組長
Rebecca (化名)      曾有同性戀傾向人士
阿B (化名)         曾有同性戀傾向人士
H小姐                            曾有同性戀傾向人士

透視同運策略

15/09/2006

原名:The Homosexual Agenda: Exposing the Principal Treat to Religious Freedom Today – Revised and Updated,Alan Sears及Craig Osten[1]著,2003年美國田納西州Broadman and Holman出版

同性戀運動(以下簡稱「同運」)是一個將同性戀正常化的文化運動,近數十年先在西方推動,可說是一項道德的文化改造。根據作者,同性戀運動主要分成四個階段,而他們現已成功到達第四階段︰

關鍵字 同運政治, 性倫理

「同運」事件點滴

15/09/2006

「捧打出頭鳥」是同性戀運動其中一個主要的手法,目的是要令不贊成他們訴求的個人及團體知難而退或保持沉默,以下是香港近年一些個案:
 
2003年8月17日
約十名同志組織「彩虹行動」及「青年公社」成員於港島堅道天主教教堂外就《公教報》刊文反同性婚姻合法化派發抗議單張,隨後更於彌撒進行中闖入教堂,在祭壇上大叫口號,要求香港教區就言論道歉,彌撒被迫中斷。在教堂職員勸諭下,擾攘接近十分鐘才告平息,有女示威者在離開教堂時以接吻表達訴求。
 
2004年12月29日

關鍵字 同運政治, 性倫理

家庭——可有?可無?

13/07/2006

時至今日,家庭仍然是社會的基礎結構,一般來說,有家庭的人,更傾向於穩定的生活,對兒童來說,家庭亦是一個較理想的成長環境,但不少人卻誤以為強調家庭便是與單身生活水火不容。其實我們尊重單身者的選擇,我們只是反對那些任意改變傳統的家庭制度的人。今日社會並不否定單身的生活,重視家庭的態度與選擇單身並不矛盾。很多單身不是被迫的,而是一種選擇。單身生活對一些人仕來說是更多機會和機遇。因為單身,有更多的選擇和更自由的生活,正因為不願意失去這些,才堅持這種生活方式,拒絕為結婚而結婚。       

關鍵字 家庭價值, 性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