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倫理

西方性革命大體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短短幾十年間性解放的意識形態由邊緣變成主流,各式各樣的性行為大為開放。近二十年全球同志運動(LGBT Movement)更站在性革命的前端,重新定義男女兩性和婚姻制度,解放各種性規範。明光社成立早期至今,一直關注香港本地的性政治文化,尤其著重於回應席捲全球的同運政治。

 

明光社以基督教的立場作為性倫理思考的起點,然而信仰並非惟一的立足點。我們亦嘗試結集科學、統計學、醫學、心理學、哲學、公共政策、人類經驗等角度,進行研究、討論、反思和倡議。作為基督教會和多元社會的一份子,明光社希望不論你信仰與否,都能共同深入探討這議題。

 

本頁你可以找到與性解放、同運政治的各種資訊,以及明光社的觀點。若在本頁未能找到你所期望閱讀的課題,你可嘗試查找「情性教育」、「流行文化」或「社會關懷」等其他頁面。

張冠李戴 香港道德保育團體=美國宗教右派?

20/07/2010

引言

近年在香港有一些團體積極推動性開放,也有一些道德保育團體提倡性節制,反對性解放,並關心社會道德(如賭博),他們也會積極參與公共討論,如登報、一人一信、遊行集會。這些手法是民間團體(包括批評道德保育團體者)經常使用的,然而當基督教團體使用時卻被猛烈批評。
 

子女應否認識同性戀?

09/11/2009

 對於子女並非同性戀者的家長,他們大多不太強烈反對同性戀,但也沒有贊成。他們大多認為,成年人的性傾向較難改變,故也不排除有些人天生有同性戀傾向。但大部份都認為同性戀是出於心裡、環境以及家庭的問題,是以青少年期間灌輸正面的戀愛和婚姻觀實有必要。
 

當知道子女是同性戀者

09/11/2009

 很難接受......幫他轉校,終日提心吊膽,擔心他染上什麼病,家人也因此而患上情緒病,不明白為何他會踏上如此難行的路......」「至少他都很專一,沒有性濫交,我會主動邀請他的伴侶回家食飯──最重要是不可破壞兩母子關係......」
 
子女有同性戀傾向和行為,家長的內心感受又有多少人明白?學校或社福機構的「幫助」又是否有效?是否會影響子女的性傾向?以下是兩位家長的心聲:

《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 明光社發言稿

29/07/2009

過去一年多,明光社一直透過不同途徑表達對家暴條例修訂的意見,由一開始我們已表明,任何人若受到暴力對待,政府必須正視及予以適當的保障,但任何條例的修訂亦必須留意其細節,避免令人誤解及出現可能導致司法覆核的伏線。
 

為《家暴條例》創雙贏

13/03/2009

防止家居暴力蔓延 要求家暴條例改名
既保障同性同居者 同時擴大保障範圍
 
近期社會對政府建議的《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有熱烈討論,然而坊間對一些反對政府原來建議的團體(包括明光社)存有大量誤解,我們希望一些對我們有先入為主印象的人士肯花點時間了解我們真正的立場:
 
1.   我們從來沒有反對保護面對暴力的同性同居者,只是認為要小心處理以甚麼條文和名義去提供保障。
 

協助同性同居者爭保障

13/03/2009

「我五呎五吋高,離開丈夫前只有七十多磅──我想若再不離開他,便要入青山了!」受虐十九載,笑言自己「死蠢」的群福婦女權益會主席廖銀鳳女士,致力幫助有同類遭遇的人士,積極推動政府更新《家庭暴力條例》,以便受虐者在社會中有更大的保障。

關鍵字 家庭價值, 性倫理

以兩性關係法保同性關係

13/03/2009

《家庭暴力條例》“Domestic Violence Ordinance”(下稱《家暴條例》)並非一條頻常被使用的條例。執業律師戴少清先生,在執業廿多年的經驗中,處理過不少家事個案,對有關條例有相關的認識和見解。

關鍵字 同運政治, 性倫理

《家暴條例》聯署

23/01/2009

有關修訂《家庭暴力條例》的聲明
聲明全文如下
名正言順   共創雙贏

關鍵字 家暴條例, 性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