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親戚在2025年之初往紐約走了一趟,雖然那兒的港式奶茶和沙嗲牛肉公仔麵都有點令人失望,但在自由行的日程中卻喜歡上了可以乘地鐵、不用自己開車四圍去的樂趣和方便。
帶著第一次來紐約遊玩的親戚,「例牌」去了時代廣場、自由神像、帝國大廈、新世貿中心、大都會藝術博物館、中央圖書館、布魯克林大橋(Brooklyn Bridge)、華爾街和唐人街等等名勝。在熱鬧的人群中體會繁榮,認識歷史和新聞熱點。來自倫敦的親戚覺得紐約很安全,四處都見到警察。相比他們的城市因為「窮」,街燈不但減少了開,還減少了值勤警察,因此他們都不敢夜歸。
在排隊上船觀賞自由神像,在登自由島時,碼頭的人龍非常長,在漫長等候過安檢期間,人群突然起鬨,有人高呼當時還是候任總統Trump的名字。當然不是他本人現身碼頭,而是「扮」他的人在那裡攪氣氛。
除了上述名勝之外,我們也特別參觀了一處很少人到而又「對外開放」的名勝──Trump Tower,在它的正門前也有人「扮」Trump,引來不少群眾聚集和拍照。我們湊湊熱鬧之餘也入內參觀一番。在其中見到偌大的美國國旗被金色宏偉的大樓互相映襯,令人聯想到美國的偉大。至於Trump Store精品店內的貨品與2018年相比有些不同,現在看見的精品主要是以「讓美國再次偉大」為主題的紀念品,如:帽子、杯子、哥爾夫球用具、布袋子等等日用品。如果想要找Trump的卡通人像或假面具就要在別處找了。
邊遊覽邊看手信,意想不到的是無論在唐人街、商區或旅遊景點區都看見很多林林總總與Trump有關的商品,其中最令我們深刻的是Trump的金髮連MAGA(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的縮寫)帽。
喜歡Trump的人會瘋狂購買、雀躍忘形;不喜歡Trump的人會掉轉頭走、嗤之以鼻。為甚麼同一個人會給大眾這樣兩極的印象?大眾由媒體那裡獲得甚麼樣的資訊從而對一個人產生好惡的反應?媒體在定型一個人(stereotype)的過程中又扮演了甚麼角色?
小時候,我們都愛「追星」,追捧自己喜愛的藝人,總愛買下自己喜愛的偶像的雜誌、海報、黑膠唱片和卡式錄音帶等等。另一方面,偶爾看到傳媒雜誌或報章刻意以跨張的大字標題報道某些大眾本來已沒有好感的藝人「是非」;看見大大張近鏡醜陋的、招積的、陰濕樣的照片……更加深人們對這些人物的厭惡感。奇怪的是,有些藝人總是被醜化,而有些總是被美化。甚麼條件和因素影響媒體對一個藝人的報道?媒體有否特定意識去建構一個藝人的形象?媒體想向大眾灌輸甚麼訊息,或想作出甚麼樣的影響力?
有時我們還會有一種觀感,慶幸自己所追捧的全是「好」的偶像,而厭惡的都是「差」的偶像。這種想法難道代表我們當時都中了媒體的毒(被塑造了個人喜好)?
雖然被醜化的藝人總是大聲疾呼地澄清,說中傷自己的都是謠言,說要告某某媒體;但過去人們總是傾向相信傳媒的報道──過去這個幾乎是唯一一個可以獲得偶像資訊的渠道。
時至今天,星鏈使互聯網科技升級、智能手機功能層出不窮、社交平台蓬勃發展、油管用途廣泛,這些都令全球資訊快速地傳遞,把原本已經發達的資訊推到高峰。我們可以獲得資訊的渠道比從前多,是否就可以更全面、更立體地認識一個人,不會因為受所接收的資訊限制,而一面倒的喜歡或憎惡一個人?
人人在表達自己意見或傳達訊息時總會或多或少受自己的立場、價值觀和主觀好惡所影響。再者,在資訊科技發達及其產品普及化下,可謂人人都是「媒體人」。雖然有所謂傳媒操守、社交平台或油管使用守則,但在不犯法和不犯規之中仍有很大的「試底線」空間。況且,我們又不可以天真地假設所有資訊傳遞者都是良心傳媒、良心發佈人。看來監管媒體的工作不但不會過時,而是更有需要,亦更有難度。另一方面,我們作為資訊接收者可以怎樣客觀冷靜理性地過濾資訊?又可以怎樣不被偏頗和極端的資訊塑造自己的看法,甚至被操縱?
回程時,很多航班受風雪的影響而延誤,其中一名在候機室的黑人男子大發雷霆,大聲投訴,以表達對班機延誤的不滿,在場的警員們則間中回應他幾句,彼此沒有肢體接觸;而男子則繼續自說自話表達不滿。如果在場有人把此段約20分鐘的事件拍攝下來並剪輯上載,帶著不同目的剪輯出來的影片會否帶來不同的效果?為博流量和點讚的發佈人,會否把事情說成是多名警員對黑人男子言語暴力及造成歧視?又或會否把事情說成:警察親民忙於上前安撫滯留機場的旅客?哪一個剪輯短片版本或標題會更易成為網上熱搜?
剛移民時,有朋友告訴我們,若要看新聞,最好是看霍士新聞頻道(Fox News),因為它比其他「英文字母」的新聞媒體中肯。不知現在這個建議是否仍然正確?我們如何從海量的資訊中分辨真與假?分辨中肯與誇張?分辨是真有其事與無中生有?分辨是斷章取義還是較全面的事實?除了規管和靠媒體「自愛自律」外,那麼資訊接收者又有否預備一把「準繩的」尺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