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明光社,除了同性戀的爭議,亦有很多人會批評明光社提出「全面禁賭,連打麻將都不放過」,但同時又漠視社會炒樓炒房地產等結構性賭博活動,是故意忽視制度不公義,是偏頗的反賭論述,甚至是縱容教會犯貪財罪行的幫兇。明光社究竟有沒有關於金錢教導的論述,如果有,是甚麼?我想,用明光社其中一期《燭光網絡》的的標題大玫可以反映──「理財不是貪」。
甚麼是「理財不是貪」?在傳統較保守的論述,「貪財為萬惡之根」,所以講壇鮮有就金錢提出道德指引,但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坦言:「……諷刺的是現實上大家卻擺脫不了『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太六21)這真理,那個基督徒不用思考衣食住行的問題呢?」所以,明光社一向有講錢,講理財,因為「理財並不只是學習如何賺錢,而是包括學習怎樣花錢,作為大地的管家,我們應善用上帝賜給我們的一切,無論是才幹、智慧、金錢和各樣資源,讓自己、家人和身邊有需要的人(鄰舍)活得更好,是合乎上帝心意的。」[1]
明光社在不同的理財講座中均強調「理財不是貪」,在信徒生活的層面,我們會討論是否一定要買樓,分析樓巿泡沫如何產生,整個樓巿買賣制度是否公義,並叫人在買樓的過程中,思想神、土地和人關係;討論股巿時我們會問是否應投資給肯負上社會責任的公司,不要隨便跟傳媒做「number 黨」;處理財務規劃時不會落入金融服務業的消費陷阱中等等。[2]可見,在理財和貪財中,明光社嘗試劃出界線,作為信徒道德實踐的方向之一。
面對錢財的問題,我們難以避免提出大量政策制度的討論,例如是否應重提租務管制,甚麼是合理的房地產政策,股票巿場的制度等。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於2015年就委託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進行問卷調查,並就所得數據進行有關「香港人置業行為與態度」的研究,調查報告提及有受訪者指出「青少年即使月入有社會入息中位數一萬五千元,亦不如坊間所說每個月儲三千元就能等候時機上樓」,相關調查的研討會亦直接討論居住與地產霸權的問題。[3]
在「理財不是貪」的論述中,明光社既不是不談金錢,不論投資;也不像坊間形容,將投資妖魔化,更不會只關注反賭而漠視整體社會的結構性貪婪。機構舉辦的信徒理財講座,會鼓勵信徒思考在這個資本主義掛帥的社會中,如何做另類的僑居者,想想基督徒在買樓買股票以外,會否有另類的理財想像。
至於賭博政策,在「理財不是貪」的框架下,明光社一向強調「從信仰立場我們不贊成賭博,但從社會政策角度,我們並沒有要求全面禁賭,而是針對華人根深蒂固的賭博文化,希望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回應」。[4] 所以我們只是要求政府繼續恪守不鼓勵賭博政策、負責執行賭博政策的馬會勿大肆增加受注賽事,或者增加賽馬日,或者透過不同的方式加大彩池和派彩,以吸引更多人加入賭博行列。
同時,我們亦嘗試用社會代價(social cost)的理論,思想究竟現時的賭博政策是否合理,當中包括投注額中用作慈善和博彩稅的比例是否合理?馬會是否有給予足夠支持給前線戒賭機構,幫助他們好好輔導病態賭徒、有否提供足夠社會資源做賭博防治工作等。我們不難發現馬會近年漸漸變得商業化,投注額彷彿如營業額一樣,又不斷大力宣傳其彩池和增加不同的下注渠道。正如我們質疑政府的房屋制度是否出現問題一樣,我們同樣質疑馬會是否漠視社會的規則,有沒有想過加遽賭風所引致的社會後果。
至於在信徒群體的角度,我們不贊成賭博,因為正如其他有風險的炒股、炒房地產等活動,也是一個以小博大的貪財的活動,並不是「理財」。我們亦會指出生活不少細節,其實也有「博彩成份」,例如網上不少遊戲就有「抽蛋」部份,雖然沒有真正的金錢交易,但抽蛋換神寵會否成為令人沉迷,甚至淪為賭博玩意;[5]早前炒賣iPhone「成行成巿」,我們也會問信徒群體之間,應如何合宜地看待這現象,以免掉落貪婪、賺盡的陷阱。[6]
賭博,炒樓,炒股,同樣是一種貪財,不少人有時企圖用「理財」二字來包裝,美化人的貪念,但理財不是貪,這兩點應該有清晰的分野,在保護善用自己努力工作後的收成,和剝削他人勞力的成果中間,界線應該是清楚的。希望大家不要再想當然,人云亦云地批評明光社提出「全面禁賭」。
[1] 蔡志森,〈理財不是貪〉,《燭光網絡》第79期,頁5。
[2] 郭卓靈,〈通識系列之「基督徒如何投資及消費」花絮〉,《燭光網絡》第79期,頁24。
[3] 有關的記者會,吸引不少記者採訪,最後亦有被廣泛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