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人害己的「開心Share」危機
本港近日連二接三出現網絡瘋傳性交相片或影片的事件,片中人甚至在公眾地方性交。不管這是否樓價瘋狂的問題,但在公眾地方裸露身體、進行性行為或與性有關的活動,都有機會觸犯「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行,是十分不智及衝動的行徑。但其實不只片中人,拍片及「開心share」的一眾網民亦同樣有機會觸犯法例。
本港近日連二接三出現網絡瘋傳性交相片或影片的事件,片中人甚至在公眾地方性交。不管這是否樓價瘋狂的問題,但在公眾地方裸露身體、進行性行為或與性有關的活動,都有機會觸犯「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行,是十分不智及衝動的行徑。但其實不只片中人,拍片及「開心share」的一眾網民亦同樣有機會觸犯法例。
在網絡時代的今天,手機與我們可以說「密不可分」、「形影不離」!隨著智能手機的功能及應用愈來愈廣泛,由與人溝通、處理工作事務,至上社交網站、即時通訊、網購、找資料、找地點、煲劇、看新聞、聽音樂、玩遊戲…甚至起床或提示吃藥的鬧鐘,都設定在手機應用程式內。人們已視手機為私人助理、解悶良伴,以及接觸世界的主要溝通工具。
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製作、複製、發佈、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皆為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8年及罰款200萬元。
網絡直播自從去年在facebook開始出現,各大小平台也加入直播功能,此功能才出現一年,便有人直播自己殺人、強姦、侵犯別人的過程,[1]又有人將之用作工具,用色情引誘人,之後進入一對一的私人即時祼聊頻道中。
台灣網絡紅人谷阿莫,自2015年起於網上以「X分鐘看完電影 / 電視劇集」的系列短片出現後一直大受歡迎。因為他將兩、三個小時的電影,甚至幾十小時的劇集濃縮,剪輯成短短幾分鐘的片段,加上他獨特的評論風格,時而風趣、時而尖酸刻薄,娛樂性甚強,並上載於YouTube中讓網民可以免費觀看,在短時間中知道該電影/劇集的內容,省卻不少時間。
早前乘著假日與朋友聚會,席上一位平日不怎麼留意新聞的朋友忽然提出:「你們怎樣看那三位港女?」朋友說的是去年年尾在台灣海產店偷竊的三位香港女生。接著朋友又問:「假如她是你們的同事,你們又會怎樣想?」這下激起我的好奇心,於是再「口痕」問朋友,為甚麼會這樣問?朋友說是從同事得知,因為網上已有起底組將三人起底。由此可知,網民力量無遠弗屆。
網絡自由度高,相比起面對面的溝通,人們似乎比較容易隔著螢光幕,於網絡評論時事及人物。但有時可能會過了火,傷害別人,成了網絡欺凌;或燃起火頭,被人追擊和欺凌。
相信不少網民每天都會在facebook (fb)分享自己近況之餘,亦會看看朋友分享的相片和新聞,當看得「過癮」或對事件感到不憤,也可能會回應一下……fb已是我們大部份人生活的一部份。
相信大家在臉書上都看過不少被分享,甚至再三分享的文章,有關於健康資訊、名人小傳、感人故事、悲慘經歷等,不明來歷但又十分有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