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性戀運動

良心頭上一把刀 令人憂慮的歧視觀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31/12/2013

平機會的抱負是要「建設一個沒有歧視、崇尚多元、包容共濟的社會,人人共享平等機會」。

意見分歧非歧視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26/12/2013

今時今日但凡有人在公開場合對「同性戀」表示任何負面意見,都會被人扣上歧視標籤,而且更希望他們受到法律制裁──不論那是惡劣的歧視,還是一些異見。同性戀運動的策略,就是透過社會非議和法律懲治,令所有異見者消音。

和而不同 尊重不同意見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8/11/2013

認同與接納兩者之間意思相似,但卻又有明顯的分別。認同是與對方看法一致,贊同對方的立場;接納並不全然等於贊同,雙方意見可以有分歧,但可以彼此尊重,允許與自己不同的對方存在。在我們身處的社會中,接納但不認同的情況是經常出現的。

民事結合是雙贏還是雙輸?

楊思言
中國神學研究院研究助理
21/11/2013

民事結合(或民事伴侶、家居伴侶,英文是 civil union、civil partnership 或 domestic partnership,以下簡稱民事結合)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意思,多是指兩個人向當局註冊獲認可的關係,而享有一些類似婚姻的權利或福利。有些人認為政治是講妥協,所以在同性婚姻議題上對立雙方一直誓不兩立的情況下,民事結合可能是雙方都願意放在談判桌上的東西。

香港同性伴侶的訴求進程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1/11/2013

1971年,香港政府正式終止沿自《大清律例》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將婚姻定為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的一夫一妻制,並一直運作至今。不論《大清律例》或現時本港的婚姻條例,婚姻都是男與女之間的事,同性婚姻一直不被承認。然而,同性伴侶的訴求與日俱增,他們並不斷爭取。

台灣家庭價值醞釀變天 民法修正最快明年上馬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13

當結婚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任何「兩人」;當承諾不是「一生一世」而是「一張隨時可單方結束的合約」;當家庭不再由血緣關係建立,而是隨便隨心結合時,這樣的家庭制度將如何影響社會?台灣就有性解放團體聯合起來,提出三套民法修正案,要求改革「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
 

同運中的跨性別議程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24/10/2013

變性人W訴訟案判決至今已過了五個月,判令暫緩一年後生效。終審法院裁定,婚姻條例中的「女性」定義,應該包括經過變性手術後由男變女的變性人士。變性人W在法律上的女性身份,亦因此符合婚姻條例中「女性」的定義。政府申請延長暫緩已被拒,這表示政府要在餘下的半年內成立相關委員會並修訂有關法例。

入校報章大比拼—分析報道中相片的暴露程度、同性戀運動取向及性解放意識

黃仲賢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9/2013

有報章娛樂版不時以偌大篇幅刊登性感女星相片?有報章差不多平均每天也報道有關同性戀運動的消息,有些更出現偏頗的立場?有報章專欄正面描述男妓、開放性關係等,而忽視其負面影響?以上有關的內容,已不知不覺間滲入在學生經常訂閱的報章裡,影響著他們對時事的分析能力,及對兩性關係與身體價值的看法。作為教師及家長,為學生們選擇適合的報章閱讀,實在不能掉以輕心。

對教宗有關同性戀言論的誤解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08/08/2013

天主教教宗在香港時間7月29日,由巴西返回梵諦岡的飛機上,與記者談及同性戀議題,世界各地媒體隨即大幅報道。當中最顯著的標題就是「我憑甚麼去論斷同性戀者?」(Who am I to Judge Gay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