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倫理、基督徒
四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在選舉前不同的團體(包括致力維護家庭或推廣同性戀運動的團體)都向候選人發問卷,希望了解候選人對一些本身關注議題(如同性婚姻)的取向,亦希望透過公佈結果向一些候選人施壓,以及當日後有相關法例推出時「立此存照」。
其中明光社、性文化學會及維護家庭聯盟在有關同性婚姻的調查獲如下的答覆:
四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在選舉前不同的團體(包括致力維護家庭或推廣同性戀運動的團體)都向候選人發問卷,希望了解候選人對一些本身關注議題(如同性婚姻)的取向,亦希望透過公佈結果向一些候選人施壓,以及當日後有相關法例推出時「立此存照」。
其中明光社、性文化學會及維護家庭聯盟在有關同性婚姻的調查獲如下的答覆:
選舉不應只看目前
立法會選舉是替社會檢查身體的好機會,究竟市民大眾最關心的是甚麼?選舉就好像一面內窺鏡,將不少人的內在世界呈現出來,無論是好的還是壞的。
根據政治哲學家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民主政制背後正是實現著「主權在民」(Popular Sovereignty)的精神,即社會由市民大眾一起去管治,又或說是一種集體自治(Collective Self-Rule) (不要與「集體主義」“Collectivism”混淆),而非由個別人士或少數貴族去管治。既然是涉及社會大眾,故此民主政治的優劣就非常取決社會中公民質素。
2008年9月7日是香港的立法會選舉日,在考慮如何投手上一票時,一個關鍵問題是: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對民主的追求?我的立場是:民主仍是基督徒應支持的目標,但只是次終極目標(penultimate goal),而不是終極目標(ultimate goal)。我們應正視和理解民主、自由和人權等理念的限制,並嘗試尋找超越兩種極端的第三條路。
臨近選舉,社會上總會見到忽然民生、忽然民主的候選人,在教會圈子,也有忽然社關、忽然熱心的信徒出現。筆者並不完全抗拒「忽然」,無論對方是假意、或是真心,願意支持一些我們所重視和認同的價值總是一件好事,問題是我們如何令一些本來只為拉票的候選人「弄假成真」,由忽然而變成持續地關心這些議題。
有關富豪的「魔鬼論」餘波未了,除了有天主教徒刊登全版公開信,強調對為富不仁、藉法律漏洞而大施剝削的人,教會不應沉默,應以言行表達對社會正義的看法之外,近百名天主教徒在立法會外舉行「渴慕正義、實踐真理」祈禱會,希望教區不會選擇與富者為伍,並繼續承擔教會使命,在社會上譴責不公義和罪惡,又質疑教會是否
經過勞工界多年爭取,立法會終於通過最低工資的法例。但香港社會貧富懸殊、以及政策上嚴重向大財團傾側的情況並未改變,要爭取更合理的「最低工資」和健康的工時,仍然有漫漫長路。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關心社會是上帝交付給我們的使命之一,但當基督徒群體走出教會,以信仰的立場在社會發聲,往往由於出發點、基本價值、對形勢判斷和背後原因的不同理解,因而會引起爭論、甚至惹來別人的批評和謾罵。
在今天的美國,「基督教右派」背負著非常負面的形象,在公眾眼中,他們被視為一群自以為是,封閉保守的人,想把自己的道德價值觀念和政治議程強加在所有人頭上。在學術界,喬治城大學政治學教授克萊德威爾科克斯(Clyde Wilcox),將基督教右派定義為一個「企圖推動福音派基督徒和其他新教基督徒參與政治行動的社會運動。」然而,基督教右派並不是一直積極參與政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