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18週年研討會
香港社會未婚男女的比例按年上升,教會的情況亦不遑多讓;加上教會男女比例失衡和「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理念,讓教會出現不少單身姊妹。單身人士往往被認為是美中不足的一群,也是被忽略的一群。
香港社會未婚男女的比例按年上升,教會的情況亦不遑多讓;加上教會男女比例失衡和「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理念,讓教會出現不少單身姊妹。單身人士往往被認為是美中不足的一群,也是被忽略的一群。
美國法庭裁定同性婚姻沒有違憲,不少國家亦相繼仿效,希望透過法庭改變婚姻的定義及制度,甚至連一些西方國家的教會已表明接納同性婚姻。
財爺在財政預算發表前不斷放風會減少「派糖」,以免市民期望過高,但結果仍然免不了要「派糖」,以博取一時的掌聲。一如不少評論所說,政治考慮往往凌駕了審慎理財的原則。
由「佔中」直到「雨傘運動」,這一切打開了香港社運和政治的新一頁。或許,在贊成或反對佔中之前,教會與信徒更應先上一次「政治課」。[1]
今年的同志遊行人數再創新高有近9,000人,不少人認為其中最觸目的賣點是兩位學聯正副秘書長一起撐場,不過,另一個更須留心的現象就是多了中學生有組織地出席。由佔領行動所展現的世代矛盾、甚至撕裂,相信對不少教牧來說都已響起了警號,不過,大家千萬別以為這只是社會和政治立場的分歧。
一個人或一個機構究竟敢不敢憑良心說話,很多時視乎他/她心中是否有所求。追求權位的人不敢得罪權貴;追求升職加薪的打工仔不敢得罪上司;求偶的人不敢得罪所傾慕的對象;想做人大政協的切勿得罪中央;想參與選舉的不要得罪人多勢眾的選民界別;有些牧者不敢得罪有財有勢的會友。
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在《性別歧視條例》中保障「事實婚姻關係」的建議(詳細情況請參閱本期《燭光網絡》第6至9頁『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一文),亦同時套用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上,文件更進一步要求將《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沿用十七年的的「家庭崗位」變更為「家庭
在電視熒幕上,我們不時會看到有關社會行動的鏡頭,有些以請願、遊行示威的形式進行,向政府代表遞交簽名和信件後便和平散去,一切像是按預定的劇本有組織地進行。
11月初,平機會主席周一嶽醫生對傳媒放風,表示在《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問題上,看不到理據認為教會可以提出豁免,並指平機會不會主動提出豁免,假如「樣樣嘢都豁免」,法律會淪為無效;他又指教會應該改變對同性戀的態度。不過,在10日後,當「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到平機會請願時,他卻又一次「轉軚」,指「容許某些宗教團體有某些豁免」;但豁免的地方,是就業還是教會環境裏,這方面「就要教會自行決定」。
說起「呼召」,有些基督徒可能以為是神對某某的特殊啟示,要他/她放下一切成為宣教士或傳道人。筆者沒有「特殊」的「呼召」經歷,但神卻恩待,再容許不配的我去服事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