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社會關懷

消費用良心 世界可持續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12/2016

 「你的心若顧念飢餓的人,使困苦的人得到飽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來,你的幽暗必變得如正午。」《聖經新譯本》〈賽58﹕10〉

 

文﹕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住屋以外 建立生命的關係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
10/07/2017

「上樓」,彷彿想當然成為解決居住問題的良策;人人有屋住,成為理想社會的想像。在這個過程中當然會有不同的階段和需要。不少機構、團體、教會有沒有想過,其實只要關心多一點,付出多一點,只需一些簡單的配套,很多人的生命,就一點一滴地改變。

 

尋覓溫暖安歇之地

傅丹梅、文麗兒、郭卓靈
明光社副總幹事、明光社項目主任
10/07/2017

新福事工協會及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為回應社會上貧窮人士的需要,提供很多不同的服務,包括:匯聚社會資源的社區及資源中心、宿舍服務等,受益者眾。本社同事走訪了不同的服務使用者,希望協助大家「看見」社會上一群有需要人士的境況。

與貧窮人同行並不容易

張勇傑、吳慧華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0/07/2017

(延伸閱讀)

 

要交出自己,這和跟隨耶穌一樣難……正正是令這類服侍未能繼續走下去的原因。其實除了協會外,有不少基督教機構曾提供類似的住屋服侍,當中包括:基督教榕樹頭之光教會及禧福協會。然而今天,因著不同的原因,她們所提供的服侍都無法繼續。

慈善與福音

李卓乘
明光社項目主任
10/07/2017

所有信徒都知道教會應該關懷貧苦,因為耶穌在世時就是如此行:祂傳福音給貧窮人,使被擄得釋放,瞎眼得看見。然而,社關與教會和福音的實際關係是甚麼?則涉及更多更大的神學討論:有人認為社關是福音的手段,以社關作為吸引人聽「福音」的契機;有人認為社關就是福音本身,以重建理想社會為福音的內容;亦有人主張福音由社關體現,以福音為體、社關為用。

使貧窮人得釋放 彰顯上主的福音

文麗兒、傅丹梅
明光社項目主任、明光社副總幹事
10/07/2017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為居住問題打開一扇窗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10/07/2017

我們並不擁有天空,但每個人頭上都可以有一片青天。世界上很多資源並非不足,而是有人擁有得太多,遠遠超過他本身的需要。香港地少人多,樓價超高,租金超貴,令很多人供樓交租之後成為在職貧窮,甚至貧無立錐之地,其實往往是由於資源分配不公而非單純資源不足的問題。

《新移民歧視條例》應再三思量

李卓乘、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26/06/2017

近日再有團體到平機會請願,希望將現行《種族歧視條例》(《種》)的適用範圍擴闊到「新移民」。我們同意社會要協助新移民融入社會,亦明瞭新移民歧視在本地頗為普遍;[1]但眾所周知,由於《歧視條例》法網過大,我們對相關形式的立法一向份外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