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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心若顧念飢餓的人,使困苦的人得到飽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來,你的幽暗必變得如正午。」《聖經新譯本》〈賽58﹕10〉
文﹕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你的心若顧念飢餓的人,使困苦的人得到飽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來,你的幽暗必變得如正午。」《聖經新譯本》〈賽58﹕10〉
文﹕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上樓」,彷彿想當然成為解決居住問題的良策;人人有屋住,成為理想社會的想像。在這個過程中當然會有不同的階段和需要。不少機構、團體、教會有沒有想過,其實只要關心多一點,付出多一點,只需一些簡單的配套,很多人的生命,就一點一滴地改變。
「我豈沒有吩咐你嗎?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哪裏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書一9)這成為黃先生服侍無家者的鼓勵及支持。
新福事工協會及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為回應社會上貧窮人士的需要,提供很多不同的服務,包括:匯聚社會資源的社區及資源中心、宿舍服務等,受益者眾。本社同事走訪了不同的服務使用者,希望協助大家「看見」社會上一群有需要人士的境況。
(延伸閱讀)
要交出自己,這和跟隨耶穌一樣難……正正是令這類服侍未能繼續走下去的原因。其實除了協會外,有不少基督教機構曾提供類似的住屋服侍,當中包括:基督教榕樹頭之光教會及禧福協會。然而今天,因著不同的原因,她們所提供的服侍都無法繼續。
所有信徒都知道教會應該關懷貧苦,因為耶穌在世時就是如此行:祂傳福音給貧窮人,使被擄得釋放,瞎眼得看見。然而,社關與教會和福音的實際關係是甚麼?則涉及更多更大的神學討論:有人認為社關是福音的手段,以社關作為吸引人聽「福音」的契機;有人認為社關就是福音本身,以重建理想社會為福音的內容;亦有人主張福音由社關體現,以福音為體、社關為用。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我們並不擁有天空,但每個人頭上都可以有一片青天。世界上很多資源並非不足,而是有人擁有得太多,遠遠超過他本身的需要。香港地少人多,樓價超高,租金超貴,令很多人供樓交租之後成為在職貧窮,甚至貧無立錐之地,其實往往是由於資源分配不公而非單純資源不足的問題。
近日再有團體到平機會請願,希望將現行《種族歧視條例》(《種》)的適用範圍擴闊到「新移民」。我們同意社會要協助新移民融入社會,亦明瞭新移民歧視在本地頗為普遍;[1]但眾所周知,由於《歧視條例》法網過大,我們對相關形式的立法一向份外審慎。
基督教作家布赫納(Frederick Buechner)曾這樣談過召命:「當你最深的喜悅與世界最深切的需要相交之處,就是你召命所在。」而這在精神科醫生嚴始立醫生(Larina)身上,及其所發起的「醫護天使」行動成員見證了這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