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未平一網又起
網絡2.0的發展極為迅速,的確令我們在資訊搜尋、交流,以及溝通上方便了許多,也容易結集力量回應時事,但如果不當地應用互聯網,卻又會替自己或他人惹來一身蟻……
真假難分:
網絡2.0的發展極為迅速,的確令我們在資訊搜尋、交流,以及溝通上方便了許多,也容易結集力量回應時事,但如果不當地應用互聯網,卻又會替自己或他人惹來一身蟻……
真假難分:
近月,有多個團體公布有關中、小學學生網絡欺凌事件的調查報告,根據中文大學心理學系及香港青年協會有關網絡欺凌的調查顯示:有三成高小學生曾在網上欺凌別人,亦有兩成二中學生承認曾在網上欺凌別人。另外,亦有資深社工指出受到網絡欺凌的學生多傾向啞忍或向身邊朋友傾訴,較少主動向社工求助,所以駐校社工能夠發現,並能幫助的個案並不多。
政府日前建議修訂《私隱條例》,若未經同意披露其他人的個人資料,從中取利或作惡意用途,可列為刑事罪。不過,政府表示網上起底不一定要負刑事責任,除非網民取得的資料,是未得資料使用者同意;若事主將自己的資料放在網上,網民只是轉載,就毋須負刑責,因為放在網上會被視作是自願公開。
面對無日無之的網絡欺凌、人肉搜尋的事件,滋事者無法無天,執法者無法監管,受害者無辜被害。究竟在資訊科技、法律,以至教育的範疇裡,我們可以做甚麼?《燭光網絡》特別訪問了中文大學創新科技中心主任黃錦輝教授,了解在資訊科技爆炸,Web2.0盛行時代,從規管及教育角度可以落實的工作。
網絡欺凌,沒有表面傷痕,沒有痛楚,但受害人所受的傷痛,可不是一下子可以痊癒的。有些人從此不再寫網誌(Blog);在facebook絕跡;有些人要開新的電郵帳戶;聽電話時只聽有來電顯示,甚至是來電顯示中有紀錄的朋友的電話。受害者成為網絡世界的驚弓之鳥,在分享與私隱之間,重新為自己在網絡的身份定位。
近年網絡世界興起「人肉搜尋」和「網民公審」現象,有被「起底」的受害者因不堪網民的滋擾和圍攻而需報警求助。
起底、改圖、抹黑、唱衰……網絡欺凌方法層出不窮,有時會透過網誌用言論「唱」你,更多時候會用討論區或一些社交網站,製造網民公審的假象,令受欺凌的人焦慮,害怕,受傷。
「我因為代課的關係,這幾年在港九新界多間學校任教,也許學校、老師都不方便講,但事實上校園每日發生的網絡欺凌個案實在多不勝數,每日十單八單一定有……事實上,有些家長都有網絡欺凌老師,甚至欺凌學校,我認為非但是青少年需要知多點,成人社群亦然!」上述老師所提的情況究竟有多嚴重?在本社一個論及網絡欺凌的聚會,一眾嘉賓及參與者十分熱烈地討論……
電腦網絡上訊息交通迅速,資訊豐富,除了於網上搜尋資料外,亦越來越多網民於網絡上載個人資料、與朋友分享生活點滴。他們在交友網絡中留下段段的訊息資料,碰上網民種種的情緒或會引發各種的火花,可令你「一夜成名」,也可以被人「網絡欺凌」。
近年互聯網較為人熟悉的「網絡欺凌」本地個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