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網絡欺凌

小心保護自己 免落入網絡欺凌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29/12/2016

網絡自由度高,相比起面對面的溝通,人們似乎比較容易隔著螢光幕,於網絡評論時事及人物。但有時可能會過了火,傷害別人,成了網絡欺凌;或燃起火頭,被人追擊和欺凌。

「被遺忘權」的爭議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7/11/2015

「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是指人們有權申請刪除有關自己於互聯網上的負面、過時、多餘的個人身份資訊連結。早於2006年,歐洲已開始討論及推行這種權利。


網絡欺凌嚴重 政府勿怕事抽離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01/2013

近幾年,傳媒不時報道網絡欺凌的新聞,受害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網民以為網上世界留言不用留下真實姓名,難以追查,便為所欲為,以為事不關己。聖誕前,政府回覆立法會議員就網絡欺凌的書面提問,筆者閱畢後只能語塞。一個面向七百萬人的政府,面對嚴重的網絡欺凌,居然完全漠視,實在令人震驚。

網絡的品格教育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12/05/2011

學生時期,少不免以嘲弄取笑老師為樂。女同學的竊語往往是某某男老師是「鹹濕佬」;男同學則較喜歡公開「串」老師。校內的閒言閒語,很少有人會公開地與所有同學「分甘同味」,極其量也只成為幾個同學仔之間「煲電話粥」的材料。但今年5月6日一名官校教師企跳,就揭露出原來該名教師曾於社交網站facebook群組內,被學生公然作出網上欺凌。此事件帶給我們一些啟示:

當人人做法官!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15/11/2009

 早前慳電膽事件,部分傳媒對曾蔭權是否有利益衝突的問題未審先判,同時扮演警察、檢控官和法官角色,由於曾蔭權高調回應,惹來更多的批評,因政府掌握龐大的資源,「理論上」應是強勢,當強者被欺凌,大家覺得他自己有能力處理,加上政府很多施政未能令市民覺得是真正急市民所急,因此,願意出手相助的人不多。不過,遇著受害人是一介小民,情況就絕不一樣,輿論和網上的欺凌對當事人造成了嚴重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