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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對「性」 的操守
根據「母親的抉擇」最近的報告,今年求助個案逾二千五百宗,其中十六歲以下的求助者佔四分一人數,青少年人跌落色情網羅與濫交的嚴重程度,可見一斑。
近日,在元朗更上演了日劇《14歲媽媽》的香港版,一名14歲女生在寓所內產子後,驚慌地將嬰孩從廿四樓擲落街上,嬰孩即時死亡,一條寶貴生命瞬即被奪去,令人聞之心痛,該名少女及其父母身、心、靈之療傷,需要更多時間及支援方能復癒。
環保Batman
香港人是愛熱鬧的一族,「Batman」來港,大部份市民都樂於陷入「趁墟」狀態──這是港人有趣之處,人流易集中,住所、辦公室的燈火也易集中,故此維港夜景,無論在外觀和地方文化上,也極具象徵意義,給片商看中,也不無道理。
「性教育」的另一面
著名的婚姻治療學家,約翰‧葛瑞博士(John Gray)在《男女大不同》這本書中形容男性是住在「洞穴」裏的人,當碰上問題,就背著它走進洞穴,與它單打獨鬥;而女人卻需要「談話」,作為抒發情感的出路。但我們身處的廿一世紀,情況卻是男性不但喜愛走進山洞,而且越走越深,是「自得其樂」?還是步向作繭自綁之路?女性就以很多外在的文化如瘦身纖體去取替她內在的靈性需要,這又可行嗎?
思‧影畫@佈道
《密陽》、《奇異恩典》10月份在港上映,而後者更成為不少機構推動信徒社會關懷的「好幫手」,意味著商業與信仰其實可以並存不悖,市場對信仰命題一直有著需求,特別當人生遇上三岔口或工作失去意義時,心裡會不其然高呼「活著為何?」。
受暴女子仍然堅強、美麗
關注婦女性暴力
「男人來自女人,最後又回歸女人。」男女兩性,本該是相互靠倚,相愛不渝者。只是,樂園已遠,現實上,由色情刊物、色情場所乃至性侵犯,女性只成異化和侵犯的對象──這教人難過、教人為生命的暗角而難過。
別問呼召誰 只問如何回應呼召
因為同性戀的問題,多年來使一些同志團體與教會團體關係緊張:自95年教會聯同其他社會人士,成功阻止立法局通過性傾向歧視法後,03年同志團體衝擊天主教總堂、05年到榆林書店抗議、07年到明光社請願,也成功爭取媒體報導和公眾關注──雙方爭持,成了常態。
眼看耳聽「未婚媽媽」
「未婚媽媽控虐初生兒 多處咬痕骨折瘀傷」《明報》10月3日;
「16歲乖乖女家中產子 小爸爸導演棄嬰」《太陽報》9月21日;
「狠母棄初生骨肉重囚八月」《星島日報》8月29日。
開放討論性教育,謹慎面對性行為
香港不少父母、教師和教牧同工對性的問題仍然十分避忌,感到難於啟齒,於是父母樂於由學校負責性教育;老師又外判給社工或志願團體;牧師則希望由聖靈親自感動和保守,結果通通交由傳媒代勞,傳媒會教甚麼?大家心裏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