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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的限制與性權的迷思
關啟文博士
|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助理教授
21/01/2004
性革命提倡一種極端的人權觀:個人人權神聖不可侵犯,只要雙方同意,又不傷害他人,做甚麼都沒有關係。這又衍生了泛性權觀(以下簡稱性權):社會不單不應立法禁制任何一種性行為,更應主動消除性傾向歧視。性道德是壓制人的權力工具,所有性傾向(同性戀、雙性戀、獸交、孌童、SM、亂倫、變性、易服等)都應全盤接受和受到法律保障。
誰有誤解,誰更偏見?
陳永浩
| 香港大學博士研究生
12/11/2003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聯同「同志社區聯席會議」於02年進行了一項名為「性傾向民意調查」(以下簡稱「調查」)的全港性電話調查研究,成功訪問了521名市民。調查指出,對比政府95年進行的「性傾向歧視問題民意調查」,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接受程度大幅攀升,誤解相對減少。
悲賭風熾熱吹拂的城巿
陳一華牧師
| 明光社董事會副主席
12/11/2003
數月前一宗滅門慘案震撼了整個香港,居住屯門的一家四口,因賭錢弄致債台高築,無顏目面對親友,深感絕望之際,萌起自殺念頭,更悲痛的是連累兩位無辜女兒,她們年紀尚輕,天真爛漫,卻在雙親擺佈下,不幸地走上陪死不歸路,令人聞者心酸。
同志啊,您在傳媒何其美!
余國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2/11/2003
同性戀至今仍是一個甚具爭議性的議題。為求「謀殺」傳媒的菲林,以達到一鳴驚人的宣傳效果,各地的同志運動都被設計得「五光十色」、Gimmick十足!本文試就這題目,看看幾種媒體如何報導與描繪同志運動,以及當中所傳遞的訊息。
天主教對同性婚姻的看法
何文康
|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總幹事
12/11/2003
近年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地位的行動已成了一個世界性普遍運動,特別在歐美地區,更為熾熱。天主教教廷信理部於2003年6月發出《有關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議的考慮》的文件以表明教會的立場。
同志婚姻Q&A
12/11/2003
- 同性戀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只要他們沒有影響他人就沒有甚麼大不了,我們不用擔心?
- 我們要區分個人問題與政治問題,我們反對的不是同志本身,而是高度政治化的同志運動。
- 同性戀者現時正積極增取同性婚姻制度化和反性傾向歧視法例的通過,這是用強制手法把同志運動的政治議程和價值觀強加於整個社會。緊記:這與非刑事化的訴求根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