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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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的限制與性權的迷思

關啟文博士    |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助理教授
21/01/2004

性革命提倡一種極端的人權觀:個人人權神聖不可侵犯,只要雙方同意,又不傷害他人,做甚麼都沒有關係。這又衍生了泛性權觀(以下簡稱性權):社會不單不應立法禁制任何一種性行為,更應主動消除性傾向歧視。性道德是壓制人的權力工具,所有性傾向(同性戀、雙性戀、獸交、孌童、SM、亂倫、變性、易服等)都應全盤接受和受到法律保障。
 

成為老師、導師的合作伙伴 (總編的話)

21/01/2004

六年了!《燭光網絡》在98年初創刊,轉眼便要踏進第七個年頭了!

維護家庭,尊重婚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11/2003

這是一個訴諸感性的年代,理性往往要靠邊站!
  

誰有誤解,誰更偏見?

陳永浩    |    香港大學博士研究生
12/11/2003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聯同「同志社區聯席會議」於02年進行了一項名為「性傾向民意調查」(以下簡稱「調查」)的全港性電話調查研究,成功訪問了521名市民。調查指出,對比政府95年進行的「性傾向歧視問題民意調查」,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接受程度大幅攀升,誤解相對減少。

悲賭風熾熱吹拂的城巿

陳一華牧師    |    明光社董事會副主席
12/11/2003

數月前一宗滅門慘案震撼了整個香港,居住屯門的一家四口,因賭錢弄致債台高築,無顏目面對親友,深感絕望之際,萌起自殺念頭,更悲痛的是連累兩位無辜女兒,她們年紀尚輕,天真爛漫,卻在雙親擺佈下,不幸地走上陪死不歸路,令人聞者心酸。
 

同志啊,您在傳媒何其美!

余國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2/11/2003

同性戀至今仍是一個甚具爭議性的議題。為求「謀殺」傳媒的菲林,以達到一鳴驚人的宣傳效果,各地的同志運動都被設計得「五光十色」、Gimmick十足!本文試就這題目,看看幾種媒體如何報導與描繪同志運動,以及當中所傳遞的訊息。

天主教對同性婚姻的看法

何文康    |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總幹事
12/11/2003

近年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地位的行動已成了一個世界性普遍運動,特別在歐美地區,更為熾熱。天主教教廷信理部於2003年6月發出《有關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議的考慮》的文件以表明教會的立場。
 

同志婚姻Q&A

12/11/2003
  1. 同性戀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只要他們沒有影響他人就沒有甚麼大不了,我們不用擔心?
  2. 我們要區分個人問題與政治問題,我們反對的不是同志本身,而是高度政治化的同志運動。
  3. 同性戀者現時正積極增取同性婚姻制度化和反性傾向歧視法例的通過,這是用強制手法把同志運動的政治議程和價值觀強加於整個社會。緊記:這與非刑事化的訴求根本不同。

牧養同性困擾的信徒

胡志偉牧師    |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12/11/2003

任何教會皆有極少數面對同性困擾的信徒,他/ 她們為了在堂會內求存,自然隱藏其性傾向,不會貿然「走出來」表露其身份。越是對信仰認真,此群信徒的內心困擾越大;教會領袖怎樣在真理教導與愛心關懷兩方面幫助他/ 她們,實在須要求神賜下智慧與勇氣。

海外同志運動拾零

鄭丹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出版)
12/11/2003

西方同志運動的起源,今已難以考究,大概追溯至古希臘、古羅馬時代,已開始萌芽。希臘雅典最古老的神殿──宙斯神殿,從前曾是同志聚首的熱點,據說同志在那裏不受歧視。另外,古羅馬最重要的諷刺作家朱文納爾(Juvenal)曾指出,自古希臘迄古羅馬,西方的同性戀現象極為普遍;古羅馬時代,對同性戀行為,雖有過法律限制,但其成效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