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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監管可行嗎?
香港是法治之邦,社會法制健全,是世界公認的。然而,對黑社會勢力滲入娛樂圈的情況,法律可以做甚麼?從法例監管有甚麼難處?當法律著重講求法理,道德考慮應有甚麼位置?本文試就以上問題進行分析。
現行法例怎麼說?
我的社關路
林海盛牧師是昔日有份籌組明光社的其中一員,回顧明光社是於97年5月成立的,成立之前正是政權交接的過渡時期,當時社會上大部份的資源,無論是政府、政治團體、社工團體等,都關心政治方面發展;對於一些社會問題,卻缺少了聲音。幾年間,香港社會風氣出現了不少問題,特別是色情文化、海報、漫畫和電影等問題猖獗。社會道德倫理水平下滑,人與人之間亦漠不關心……
一場沒完沒了,不打必輸的仗!
五年,在歷史的洪流中不過是一小滴水點。
明光社,在今日香港社會的洪流中亦不過是一小滴水點。
但對於乾渴的人來說,每滴水點都是寶貴的甘霖!
當走的路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明光社成立已五年了。在這短短的五年,明光社得到上帝的恩待、主內兄姊及社會各界的支持,在我們所關注的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三方面都有發展。這是我們要感謝上帝和所有支持者的。
學校教會也談性
很多人認為,學校與教會是性教育的「死穴」—一般學校固然因循守舊,教會內又滿口仁義道德,談天說「性」更是極大禁忌!可是,當現今社會只講激情,不講後果的性文化充斥時,著重倫理教育的學校及教會推行性教育,可以傳遞正確的價值觀,對抗衡放任的性文化是很有果效的。
今期《燭光網絡》邀請了兩位有參與性教育工作的教師和牧師,與我們一同分享他們的經驗。
明光社與您攜手邁進5週年
感謝主的帶領與恩典,明光社從昔日的「One Man Band」,到今日的10人團隊,由被動回應,到今天主動出擊,再由社會上的小眾聲音,到如今有一定的認受性。今期《燭光網絡》,我們盼望籍一系列的回顧與剪影,與您攜手邁進5週年,在混亂的傳媒和庄會風氣中傳遞燭光,但願四周能亮起更多的燭光!
教會為何要推行性教育?
有中五同學訴說近來自慰次數很多,平均每天達兩次,心生罪惡感,但又不能制止慾望,怎麼辦呢?以下是家計會的建議答案:
風起雲湧話傳媒
「文以載道」是很多辦報人的理想。但在這些年間,營商文化的侵入、高舉市場導向、濫用讀者知情權、業內激烈競爭,已使部份傳媒變成追求營利、力求出位、不顧操守的怪物。風雲際會之間,傳媒何故有如此急劇的變化,作為受眾的我們,又應如何面對?
參與明光社 = 唐吉訶德與風車搏鬥 = 出盡全力推大石?
我離開香港七年到英國念神學和哲學,於九三年底回港,在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FES)中事奉,在一半偶然、一半抵受不住內心催迫的情況下,成為了明光社的前身──「基督徒關注色情文化聯委會」( 簡稱「關色文」,友人都戲稱這是我的弟弟)的召集人,這樣就開始了我作為「超級道德主義者」、「道德恐怖分子」和「道德法西斯主義者」的生涯!